为进一步规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拟修订《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2021年版)》(汇发〔2021〕36号文印发),形成《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bopstat-2@mail.safe.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邮编:100033)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10-6840231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9日。
附件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
附件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修订对照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