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个人使用境内银行卡境外交易,完善银行卡外汇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拟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更新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分类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ad-bop@mail.safe.gov.cn
2.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邮编: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更新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分类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2:《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更新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分类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