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资本项目跨境资金结算业务数字化水平,便利市场主体办理相关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起草了《关于提升银行办理资本项目跨境资金结算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RMB@pbc.gov.cn或zibensi@mail.safe.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发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或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邮编: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提升银行办理资本项目跨境资金结算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的通知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传真至:010-66016463或010-6840220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日。
附件1: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提升银行办理资本项目跨境资金结算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提升银行办理资本项目跨境资金结算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