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公众交流 > 调查征集
调查征集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统一规范发债相关资金账户、资金汇兑及使用、统计监测等管理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bhz@pbc.gov.cnzb-sc@mail.safe.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境内发债资金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0号院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货币合作处(邮政编码:100032)或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0号院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资本市场处(邮政编码:10003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境内发债资金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传真至:010-66016463(中国人民银行)

                                    010-68402349(国家外汇管理局)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11日。

   附件1《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