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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外汇管理行政许可行为,提升外汇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进行了修订,形成《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xzspxm@mail.safe.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邮编:100048)。

三、将意见传真至:010-6840243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1217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