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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情况通报
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
通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和《关于2016年第四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75号)的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开展了2017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抽查工作,随机抽取重庆外汇管理部、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安徽、河南、云南、甘肃和青海12家分局子站作为被抽查网站,重点检查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抽查结果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