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所属在京单位2017年接收高校毕业生情况发布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意见或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人事司反映。
公示期: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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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7年接收毕业生情况
国家外汇管理局人事司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