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和《关于2016年第四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7〕5号)的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开展了2017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抽查工作,随机选取天津、辽宁、上海、江苏4家分局子站作为被抽查网站,抽查采样时间确定为2月13-17日。
抽查结果显示,4家分局子站总体情况均为合格。被抽查网站站点首页访问正常,不存在空白栏目、错误链接及具体信息内容无法访问的情况;不存在严重错别字、虚假或伪造内容及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咨询反馈栏目互动回应情况较好,对公众的咨询提问均能尽快尽可能地回答;网站信息发布更新情况符合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