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进出口企业成本,服务实体经济,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便利银行开展贸易单证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汇发〔2017〕9号,以下简称《通知》)。
为适应通关无纸化改革、落实外贸稳增长政策、履行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向银行开放报关电子信息,在不改变现有企业业务办理手续的同时,为银行提供贸易真实性信息查询渠道,既利于企业便捷办理业务,又有利于银行提升金融服务电子化水平,加强风险管理,提高运行效率。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向银行开放报关电子信息,用于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真实性审核。二是银行应遵循“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核验报关电子信息,对能够确认交易真实性的,可免于核验。三是发现企业未按规定提供报关信息、重复使用单证、使用虚假单证等情况的,银行应在系统中对企业加注标识,向全国银行公示。
《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