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10月30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6年1月31日,中央巡视组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党组全面履行主体责任
(一)学习中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中央第六巡视组向外汇局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意见后,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工作要求上来;原原本本研究中央巡视反馈意见,诚恳接受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的原因,找差距不足,提整改建议。局党组以对党中央负责、对外汇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负责、对外汇管理事业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旗帜鲜明地研究、谋划、推进整改。将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中央巡视办领导讲话精神,在外汇局党内通报;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领会,强化了抓好整改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开展巡视整改、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先宏、方上浦、杨国中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会议,反复研究外汇局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整改办先后5次进行集体研究,列出3方面9大项29个问题,以及3方面18项整改任务,制定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及责任清单,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潘功胜书记就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局领导、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郑重承诺,逐一认领整改任务。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各级党组织坚决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位,不折不扣地推进整改工作,切实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3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3次局务会、10余次局长专题办公会,听取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学习党规党纪,研究巡视整改任务。各位局领导加强指导,对巡视整改工作,随时听取汇报,研究落实意见,督促推进工作。局整改办先后20余次召开会议,协调推进跨部门整改任务落实。针对梳理出来的3方面9大项29个问题,外汇局制定整改措施87项。除列入长期整改的措施外,要求2016年底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局党组站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高度,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起来,与认真履行外汇管理职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结合起来。结合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领导干部“四风”问题和违反廉洁自律问题,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统一思想、增进团结、合力整改的氛围。巡视整改期间,在外汇管理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党组中心组把学习重点,放在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为巡视整改提供政治保障上;把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重点,放在强化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上;把新年度外汇管理重点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上,确保了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相互衔接、互相促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保证巡视反馈意见逐条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坚持党建工作和外汇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每年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重大事项机关党委随时汇报。2月19日,潘功胜书记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汇报,对抓好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提出要求。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重点,印发2016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规定每年学习安排不少于6次。第一季度,党组中心组已学习3次。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成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2015年度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进行任务分解,督促抓好落实。开展2015年度党支部(总支)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进一步强化基层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意识。层层签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二是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坚持将政策学习常态化,凡是外汇管理重大政策制定、重点改革试点、重要文件发布等干部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局领导带头宣讲。2016年1月以来,潘功胜书记多次在党组扩大会议和局务会上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增强履职信心,强化凝聚力和向心力。各部门各单位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掌握了解干部职工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以落实巡视整改为主线,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印发2016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专题部署全年党建工作。
三是着力健全基层党组织。加强机关党委、党支部(总支)书记队伍建设,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严格党员发展标准,规范发展程序,加强对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坚持局长接待日制度,密切联系群众。2016年1月以来,已安排3次局长接待日。加强专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在机关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局党组为机关党委增加1名编制。加大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和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建设高素质的党务工作人员队伍。
四是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认真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落实监督责任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纪检部门自身建设,加强学习教育,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有关责任清单,深化“三转”,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适应纪检体制改革新要求,在外汇局原纪检组、监察室不再保留的情况下,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设立纪律检查处。做好对来信来访和反映问题线索的受理,按照中央纪委关于问题线索的“五种分类”标准,依据程序认真开展调查核实。机关纪委做好与中央纪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组的工作衔接和沟通,建立协商沟通工作机制,构建监督合力。加强专兼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每年举办集中培训,提高履行职责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五是严肃执纪问责。对2014年9月查处的机关某责任部门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配合中央纪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组认真复查,对1名司级干部的党纪处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正在进行之中;责令其他参与人员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落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系列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两个为主”,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制定出台《国家外汇管理局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加强经常性教育和典型案例通报,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每半年听取各支部纪检委员工作汇报,了解各部门各单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情况,抓早抓小抓预防。
六是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局党组专题研究干部人事工作,重点从规范选人用人、推进能上能下、加大干部交流、强化干部监督等四个方面理清思路,抓好整改落实。对近年来外汇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告中组部。认真把好初始“动议”关,提高选人用人透明度,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参考,党组充分讨论研究,发挥党组选人用人的把关作用。通过局办公网等渠道,加大人事信息公开力度,改进干部任前公示方法,努力增强干部人事工作透明度。
七是落实轮岗交流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司处级领导干部交流办法》,全面培养锻炼干部,按规定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对全局在同一岗位任职5年以上应交流未交流的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同时对任现职未满5年需要交流的司处级干部一并进行了交流调整。
八是严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认真落实中组部相关规定,对少报告房产的1名干部,取消其提拔任用资格;对少报告投资金额等情节较轻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补报;对某责任单位管理人员违规持有下属公司股份个人事项未报告问题,依规进行了严肃处理。组织召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再次学习《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提高全体人员对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思想认识。周密部署2016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工作,制作《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指引,供司处级干部填报参考。
(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漠视纪律规矩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完成办公用房调整改造。外汇局成立办公用房领导小组,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立行立改,在巡视期间,所有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整改工作已经完成,整改报告已报送中央巡视组和国管局。
二是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全面核实和复查各部门实际办公用房情况,组织腾空的办公用房清退和调配。修订局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抓好日常落实,严格办公用房配置及使用管理。
三是规范机关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出差标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合规列支差旅费。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总局相关部门向承办公务活动的分支局发出公函时,明确提出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标准的规定要求,强化纪律约束。针对赴分局检查工作时接受超标准接待的问题,责成总分局参与人员退缴全部费用,作出深刻检查,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是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规定。外事部门和培训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明确因公临时出国(境)纪律要求。严格审核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按照“谁组团谁负责、谁派出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培训人员选派报名环节管理。落实因公出国(境)信息局内公开机制,加强对境外培训实际日程的监督力度。对发生无关人员出国(境)参训问题的,将按照管理权限严肃处理。
五是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规定。认真落实因私出国(境)工作管理制度和证件管理制度,从严审批因私出国(境)申请,强化纪律约束,向因私出国(境)人员印发《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重要提示》。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因私出国(境)的1名干部,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对经审批出国(境)但擅自变更目的地的2名干部,由所在部门领导分别对其提出严肃批评,责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做出深刻检查,同时取消上述3人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六是规范薪酬补贴发放。局党组责成责任单位结合巡视指出的问题,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福利进行清退,并制定新的薪酬发放办法,自2016年起执行。
七是规范局内干部对外讲课取酬管理。规范外汇局工作人员外出讲课行为,完善报批程序,要求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讲课获得好处费,并认真执行、落实到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局内相关责任单位对讲课费标准进行了规范。
八是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对某责任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配合中央纪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组调查核实,对2名领导干部的党纪处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正在进行之中;责任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成作出深刻检查,并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1名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的情况,责令其在规定时限内清退完毕。
(三)对外汇行政执法和下属企事业单位监管薄弱、存在廉洁风险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简化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规定,规范行政许可项目受理流程。坚持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审议制度,确保行政审批公平公正公开。在大幅下放和简化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按规定加强对分局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将行政权力切实纳入监督制约。严格执行事后监管规定,提高监管工作的操作性和规范性。继续推进资本项目简政放权,推动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管理制度进行改革,扩大境内资本市场开放。
二是规范外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案件办理,要求各级外汇检查部门在案件办理中详实记录案件涉及所有情节,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抽查业务量较大地区分局2013年度以来所有案件处罚情况,要求相关分局开展自查,上报详细情况说明。加强对分支局外汇检查人员接受反腐倡廉、依法行政教育培训情况的统计和考核。加强案审会制度内容和执行要求的培训。研究完善和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对各类外汇违规行为,细化违规情节和处罚幅度。定期对分局处理的一类或多类案件进行梳理和事后督查,排查风险点,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是加大审计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外汇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列入2016年审计重点。利用内控监督联络员会议平台,及时与各业务部门沟通行政审批有关情况,适时提示行政审批业务、外汇检查风险点。加强对行政审批和外汇执法检查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权力行使,促进依法行政。督促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定期向分管局领导汇报本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
四是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的监管。规范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和预决算管理,构建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管理指导意见。所属事业单位向局主管部门报送年度预决算报告,由局主管部门编制外汇局年度财务收支报告,按规定程序上报。合理安排审计资源,对事业单位开展财务专项审计,重点关注其财务管理、资金运用、薪酬发放等情况。加强对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力度,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督促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五是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2013年至2015年某责任单位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以及2015年审计署对外汇局审计覆盖该责任单位的审计结果进行全面回顾;参照新出台的中央国家机关财务管理、会议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加大对财务人员在经济业务税项核算和继续教育方面的培训力度;定期向局主管部门上报财务报表并按规定接受各项审计。规范事业单位收入管理,研究制定责任单位收入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所属公司的监督管理。
三、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建立健全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一)强化政治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建工作。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级党组织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二)严明纪律要求,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局党组将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的各项指示精神看齐,夯实遵规守纪的思想基础。抓好“关键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严于律己,发挥引导示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中央纪委部署的“四风”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工作,建立健全制度规定。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纪检部门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抓早抓小抓预防,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出现的“四风”问题将坚决予以查处,并落实“一案双查”,对相关领导严肃追责。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局党组将落实好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任用程序,按照好干部标准,选准配强各级领导干部,大力推动干部交流,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日常做起、从身边严起、从点滴管起,强化对干部队伍的正面引导和纪律约束。强化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都要履行好监督责任,落实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外汇管理干部队伍。
(四)深化后续整改,确保长效机制落实到位。局党组将按照管党治党新要求,毫不松懈地抓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在组织领导上,将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督办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抓好落实。在健全制度机制上,加强对巡视整改“回头看”,查漏补缺,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在推动改革发展上,结合外汇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巡视整改促进外汇管理改革,实现外汇管理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为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维护涉外经济金融安全做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8402345;邮政信箱:100048,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纪委;电子邮箱:jgjw@mail.safe.gov.cn。
中共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