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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
外汇局党组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中共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的实施意见》,并于近日印发执行。

《实施意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外汇局工作实际,从统一思想、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五个方面,提出了全面具体的工作要求。

关于外汇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在严明党的纪律、选好用好干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支持纪检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组书记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五个层面进行了细化。关于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从推进工作、教育管理监督、履行“一岗双责”、廉政风险防控、支部书记作表率五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关于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从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查办案件,受理控告申诉和保障党员权利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实施意见》还对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加强领导、报告工作、协作会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共五项工作机制,提出了落实工作的具体要求。

《实施意见》的出台,给外汇局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提供了制度依据和工作抓手,也进一步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强化了抓不紧、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观念,必将有力推动外汇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