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1月,银行结汇12412亿元人民币(等值2033亿美元),售汇7937亿元人民币(等值1300亿美元),结售汇顺差4475亿元人民币(等值733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2198亿元人民币,售汇7539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4658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214亿元人民币,售汇397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83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2706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158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1548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0002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639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结汇3607亿元人民币。
2014年1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8746亿元人民币(等值3071亿美元),对外付款16836亿元人民币(等值2758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911亿元人民币(等值313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