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零星采购实施规定(暂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在采购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编制和公示招标文件、抽取评标专家,以及公布采购结果等,均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开招标项目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信息(如招标文件和招标结果),均在“中央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投标人可以查询招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