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外汇管理部门继续保持打击“热钱”的高压态势,查处各类外汇违法违规案件1865件,涉案金额超过160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6.2%和26.9%。
针对当前外汇违法违规资金流入与结汇的重点渠道和典型手法,外汇管理部门进一步改进检查手段,全面推广外汇非现场检查系统,对各类市场主体外汇收支活动实施全方位监测,不断提高对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精准度。2011年上半年,各地外汇管理部门共开展了80多项专项检查,并查处了广东、上海、江苏、山东、广西和海南等地的一批大案要案。在检查行动中,外汇管理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坚持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同时大力便利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活动。从查处情况看,上半年外汇管理部门共处行政罚没款2.6亿元人民币,已超过去年全年罚没款总额(2.43亿元人民币)。
在已查处的金融机构外汇违规行为中,短期外债超指标、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与售汇业务、违规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未对经常项目收付单证的真实性进行合理审查等较为突出。前三类违规行为的涉案金额总计达到了92.7亿美元,占全部涉案金额的57.9%。
在已查处的企业外汇违规行为中,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外汇或者结汇人民币资金用途最为突出,其次是违反外债管理规定行为,再次是违规将外汇汇入境内或非法结汇行为,上述三类违规行为的涉案金额总计达到了25.1亿美元,占全部涉案金额的15.7%。
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外汇管理部门将继续严厉打击跨境资金违规流动,特别是对“热钱”流入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提升检查手段,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同时,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协调合作,充分发挥相关协调机制的作用,形成应对和打击“热钱”的监管合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