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1年3月末,我国外债余额为5859.7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其中,登记外债余额为3668.7亿美元,贸易信贷余额为2191亿美元。 从债务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743.20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29.75%;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4116.5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70.25%,其中:登记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925.50亿美元,贸易信贷余额为2191亿美元。 从短期外债构成看,2011年3月末,与贸易有关的信贷余额为3114.5亿美元,占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的76%,其中贸易信贷占53%,贸易融资占23%。由于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以真实的进出口贸易交易为背景的,所有的对外支付均通过贸易项下完成,不构成额外的支付,其增长与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增长基本上符合,因此,这部分短期外债占比上升不会影响我国外债安全。 从债务人类型看,登记外债余额中,中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1562.66亿美元,占42.59%;外商投资企业债务余额为1149.29亿美元,占31.33%;外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505.39亿美元,占13.78%;国务院部委借入的主权债务余额为391.61亿美元,占10.67%;中资企业债务余额为58.44亿美元,占1.59%;其他机构债务余额为1.31亿美元,占0.04%。 从债务类型看,登记外债余额中,国际商业贷款余额为2990.23亿美元,占81.51%,所占比重较2010年末上升1.53个百分点;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余额为678.47亿美元,占18.49%。 从币种结构看,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68.3%,较2010年末下降2.11个百分点;日元债务占7.68%,较2010年末下降0.88个百分点;欧元债务占4%,较2010年末下降0.41个百分点;其他债务包括特别提款权、港元等,合计占比20.02%,较2010年末上升3.4个百分点。 从投向看,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登记中长期外债(签约期限)余额中,投向制造业478.41亿美元,占23.01%;投向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62.61亿美元,占12.63%;投向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73.56亿美元,占8.35%;投向信息技术服务业81.42亿美元,占3.92%;投向房地产业105.94亿美元,占5.1%。 2011年1-3月,我国新借入中长期外债140.99亿美元,同比增加59.48亿美元,上升72.97%;偿还中长期外债本金45.99亿美元,同比减少10.35亿美元,下降18.37%;支付利息4.6亿美元,同比减少2.34亿美元,下降33.71%。(完)
附: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贸易信贷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 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外,它还包括了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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