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共承办全国人大建议10件、全国政协提案13件。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打击外汇非法交易活动和加强外汇储备管理等方面,这些建议和提案已于2008年10月前全部办理完毕。 国家外汇管理局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暂行办法》,明确承办部门的职责,规定办理时限,加强督促检查。在办理过程中,国家外汇管理局十分注重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调,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电话、信函等多种方式密切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和联系,全面了解把握建议、提案涉及问题的背景、现状,提高了办理建议、提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00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适时调整外汇管理政策,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体制,健全国际收支统计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努力改善国际收支状况。 2009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认真总结办理全国人大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的成功经验,通过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方法,更加高质量地完成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并通过对全国人大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的办理,积极改进和完善外汇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总目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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