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境外投资模块将在全国推广
继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外商直接投资模块(以下简称“FDI模块”)在全国成功运行后,又一有助于提升外汇服务水平、促进企业投资便利化、强化风险监测预警的信息化举措——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境外投资模块(以下简称“ODI模块”)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推广上线。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在重庆召开会议,研究部署ODI模块的推广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东荣出席会议并做了动员讲话。
ODI模块作为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延续了FDI模块的方式和特点,在外汇局、银行、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实行联网操作管理和数据交换,采用IC卡外汇登记证替代纸质外汇登记证。ODI系统运行后,企业办理境外股权投资、境外放款、特殊目的公司投资等业务,可以通过网络直接向外汇局申办,并可通过网络及时了解业务办理状态;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可以通过网络从外汇局接收管理信息,并向外汇局传递业务备案情况;外汇局可通过网络及时处理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及企业的相关电子信息,实时了解境外投资各项数据及情况,实现境外投资外汇业务办理方式从手工、纸质向电子化和信息化的全面转变。
ODI模块的运行和使用,适应了我国境外投资数额逐步增大、区域变广、领域扩大的态势,对于进一步提升境外投资外汇服务水平,推动企业投资便利化,充分利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境外投资外汇业务的电子化处理,将明显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免除企业奔波之苦,降低企业投资成本,争取境外投资的有利时机,便利企业走出去做大做强。ODI模块的运行和使用,还将有效改善境外投资统计手段,实现对境外投资项下资金流动的实时监测,提高跨境资本流动监测的准确性,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有利于外汇管理部门及时、快捷掌握客观情况,科学地进行形势分析和决策判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