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数据质量和数据公布频率,为宏观经济分析决策提供更为优质的统计产品,同时切实减轻境内银行和申报主体的数据报送负担,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发了新版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以下简称新版系统),并将于2006年12月4日和12月18日分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1996年,我国公布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建立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体系,相应开发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系统。十年来,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和系统为宏观经济分析和决策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居民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意识也日益增强。近年来,我国涉外经济发展迅速,交易量猛增,新的交易种类不断涌现,跨境资金流动日益频繁,规模不断扩大,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数据的采集方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国家外汇管理局从2003年开始着手开展了一系列改进国际收支统计手段的工作,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和统计分析功能。
新版系统:一是整合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进出口核销的数据采集范围,统一了境内银行涉外收付相关凭证,有利于减轻银行、申报主体和外汇局的工作负担。二是结合业务使用需求对国际收支交易进行详细和科学地分类与编码,有利于扩展统计分析的空间。三是提供了银行数据接口规范,有利于提高申报数据质量。四是特别开发了涉外收入网上申报系统,从境外收入款项的申报主体可以选择网上申报的方式履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义务,不用再填写纸质申报单并前往银行提交,实现申报手续的便利和快捷。
为确保新版系统顺利推广上线,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了视频会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东荣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新版系统推广上线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组织落实新版系统推广上线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外汇局和银行之间要加强沟通,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四是要主动开展社会宣传,加强数据质量控制。
新版系统推广后,届时发生涉外收付款业务的交易主体将按照新的《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规定履行申报义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