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全国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联合办公室第六次会议
日前,公安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联合办公室第六次会议。会议总结了今年两部门在联合打击非法买卖外汇活动的工作进展情况;交流了在信息通报、案件分析查处以及法规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分析了当前的外汇收支形势和外汇非法交易活动的新特点及动向;研究了进一步密切部门协作,加大打击外汇非法交易力度的工作措施,提出了明年的工作任务和重点。
2004年,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在总结前些年打击外汇非法交易活动的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密切合作,有重点和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特别是在运用电子信息数据分析和侦破案件方面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4年9月,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多次组织联合行动,共摧毁地下钱庄及非法买卖外汇交易窝点86个,涉案金额达数十亿元人民币,缴获现金折合人民币5000余万元,冻结存折及银行账户290个,内含资金折合人民币30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94名,罚没金额共计1943万余元人民币。其中特别是查处了一批金额较大的重大案件,案件性质分别涉及了擅自经营外币汇兑、逃套汇、虚假投资、境外赌资洗钱、骗取银行贷款以及向境外转移国有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这些案件的侦破,有力地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我国的外汇市场秩序稳定,并促进了金融机构的守法和规范经营。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全国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联合办公室主任李东荣在会上强调,经过近年来坚持不懈的综合治理,我国外汇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全社会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法规的意识普遍增强。但同时应清醒地看到,在对外开放不断扩大,跨境资金流动显著加快且形式日趋多样化的新形势下,由于外汇非法交易涉及的领域扩大,交易手法更加隐蔽,打击外汇非法交易的工作难度增大,维护国家外汇市场秩序稳定的任务将更加艰巨。为此,各级公安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外汇非法交易工作,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双方的合作机制,加大对重大案件的督办力度,提高联合打击工作的效率;指导地方办案部门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规定;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提高群众参与联合行动的积极性;密切关注外汇收支和跨境资金流动的新动向和新特点,为适时调整政策提供合理建议;坚决打击各类外汇非法交易活动,维护国家经济金融的稳定运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