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吉林省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该项试点时间为200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境外投资购汇总量限额为5000万美元。
截至到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批准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试点。详细情况可查阅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管理信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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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吉林省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该项试点时间为200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境外投资购汇总量限额为5000万美元。
截至到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批准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试点。详细情况可查阅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管理信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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