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境内居民个人的对外交流日趋频繁。为了更好地满足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真实合理的用汇需求,方便个人向银行购买外汇,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陆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完善居民个人购汇政策。
2001年12月起,留学项下的供汇范围由大学本科以上的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扩大到预科以上(含预科),而且整个学习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均予供汇,2万美元以下的购汇可到银行直接办理。2002年8月起,在全国推广“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信息系统”,取消了由一家银行办理个人售汇业务的限制,并简化了部分项目的审核凭证。2003年10月,个人购汇政策再次进行了较大调整,出境前购汇的指导性限额由2000美元(港澳地区1000美元)提高到3000美元(出境时间在半年以内)和5000美元(出境时间在半年或半年以上);无实际出境行为但有实际对外支付需要的,购汇指导性限额提高到3000美元;留学项下的供汇范围扩大到所有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
自2003年10月1日新的个人购汇政策施行以来,由于居民个人因私用汇更加方便,个人购汇量呈上升趋势,购汇金额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统计显示,2003年10月-2004年2月,居民个人因私项下购汇共计47541万美元,同比增长51.2%。尤其是个人出境旅游、自费留学、朝觐等项目,购汇增长尤为明显。其中,出境旅游(含港澳游)的购汇次数与购汇金额同比分别增长82.0%和164.1%;自费留学的购汇次数与金额同比分别增长12.6%和58.3%;出境定居的购汇次数与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0.9%和189.3%;朝觐的购汇次数与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1.5%和83.6%。此外,居民个人用于境外邮购、缴纳境外国际组织会费及境外直系亲属救助等项目的购汇,也有较大幅度上升,购汇次数与金额分别增长了31.4%和77.8%。
由于新的个人购汇政策允许居民个人在境外使用外币卡消费返回境内后补购外汇,持境内外币卡出境消费的人数显著增加。据招商银行统计,仅2004年2月份,持该行外币信用卡境外消费的笔数就达9.01万笔,金额1456万美元。其中,补购外汇的笔数为3.2万笔,金额达1108万美元。
随着越来越多的内地居民到香港、澳门特区旅游和消费,新的个人购汇政策适时提高了内地居民个人赴港澳游购汇的指导性限额,取消了长期以来赴港澳特区购汇金额减半的限制,间接提高了内地居民个人在港澳特区的消费能力,推动了香港、澳门旅游、餐饮、零售、酒店、交通等多个行业的发展。据统计,2003年10月-2004年2月,内地赴香港旅游的居民个人的购汇额同比增长了三倍多,占全部旅游目的国家(或地区)购汇量的40%以上。
今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完善居民个人购汇政策,促进个人用汇的便利化,满足居民个人正常、合理的用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