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安部在广东东莞召开联合会议,对2003年度打击“地下钱庄”的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和奖励,并研究部署了新的打击行动。
2003年以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指示精神,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公安部的部署下,广东、福建、黑龙江、浙江、深圳等地外汇管理分局和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严厉打击“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的违法犯罪活动,先后破获了一批特大“地下钱庄”案件,涉案金额数亿元人民币,抓获犯罪嫌疑人150多名,缴获现金共计5000万余元人民币,冻结涉案银行账户及银行卡793个,以及一大批用于非法交易的计算机、传真机、小轿车等做案工具,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经济稳定和金融安全。
此次会议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黑龙江、浙江、福建省分局、深圳市分局,以及广东、福建、浙江和黑龙江省公安厅进行了表彰。同时,还针对2003年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对打击“地下钱庄”的经验进行了全面总结和交流,决定将打击“地下钱庄”继续作为2004年度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后将陆续开展一系列行动,严厉打击以“地下钱庄”为代表的外汇非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