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便利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资金运作,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前一时期部分地区试点基础上,下发《关于改革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02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
根据原有规定,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业务由外汇局逐笔审批,银行凭外汇局核准件为企业办理结汇手续。为方便企业,《通知》对这一管理方式进行了改革,将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业务,授权符合条件的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审核办理,银行在权限范围内履行审核、统计监测和报备责任。外汇局通过被授权银行实施间接监管。
实施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将有利于简化外商投资企业的办事手续,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银行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意识,同时,这也将有利于外汇局减少行政审批,转变监管重点,从直接管理企业转为重点监管银行,提高监管效率,改进管理。
该法规具体内容详见“政策法规”栏目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里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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