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01年12月底,中国外债余额为1701.1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与2001年6月底的外债余额(1704.1亿美元)基本持平。其中,中长期外债余额为1195.3亿美元,比2001年6月底增加66.5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70.3%;短期外债余额为505.8 亿美元,比2001年6月底减少69.5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29.7%。
在1701.1亿美元外债余额中,登记外债余额为1485.0亿美元,贸易信贷余额为216.1亿美元。在1485.0亿美元的登记外债余额中,国务院部委借入的主权债务余额为498.2亿美元,占33.5%;中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344.4亿美元,占23.2%;外商投资企业债务余额为352.0亿美元,占23.7%;中资企业债务余额为112.5亿美元,占总债务的7.6%;外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170.4亿美元,占11.5%;其他单位债务余额为7.5亿美元,占0.5%。
根据200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以及初步统计的2001年我国货物和服务项下外汇收入数据计算,2001年我国各项外债指标中,偿债率为7.5%,债务率为56.8%,负债率为14.7%,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之比为23.8%,均在国际标准安全线之内。
参考资料--各项外债指标简介
偿债率为当年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额加上短期外债付息额与当年货物和服务项下外汇收入之比,其国际标准安全线为20%。
债务率为当年外债余额与当年货物和服务项下外汇收入之比,其国际标准安全线为100%。
负债率为当年外债余额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其国际标准安全线为20%。
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之比的国际标准安全线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