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外汇活动是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和正常外汇秩序的一个隐患。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打击走私、骗退税等活动的力度以及正常用汇需求的满足,非法买卖外汇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在一些地区,非法买卖外汇活动仍屡禁不止,扰乱了正常的外汇秩序,给个人财产和人身安全也带来了严重危害,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去年以来,根据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活动作为当前整顿外汇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多次打击。2001年8月底,国家外汇管理局与公安部成立了“全国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联合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督办全国各地打击非法买卖外汇活动。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买卖活动的力度,特别是打击利用银行柜台进行非法买卖外汇的活动,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并在辽宁、浙江、陕西、云南、北京五省市联合开展了一次打击利用银行柜台非法买卖外汇活动的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利用银行营业场所进行非法买卖外汇活动的职业倒汇分子和“地下钱庄”。五省市外汇局、公安部门分别成立了“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联合办公室”,制定了联合打击方案。此项行动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2001年10月19-26日,一场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战役在五省市打响。五省市联合办公室根据前期侦察、暗访情况,制定了本省的统一行动时间,集中采取了突袭行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五省市联合办公室集中出动了外汇检查人员和公安部门警力,现场抓获非法买卖外汇嫌疑人133人,查获涉嫌非法买卖外汇金额折合199.6万美元,涉及外币多达10余种,收缴罚没款折合人民币358万元,处罚23人,打掉外汇“黑窝点”1个,捣毁带有小型“地下钱庄”性质的“黑窝点”1个,公安部门立案侦察案件6起,同时还进一步挖出倒汇“黑窝点”线索8条。
这次历时一个多月的专项行动,规范了银行外汇柜台交易行为,净化了外汇市场秩序,在一段时间内基本肃清了活动在银行营业场所附近的倒汇分子,遏制了倒汇“黑窝点”及“地下钱庄”等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为全国整顿外汇市场秩序提供了线索和经验,为下一步深入打击“地下钱庄”活动提供了有利条件。
这次行动后,五省市外汇分局要求银行在营业场所内张贴和散发打击非法买卖外汇活动的宣传单和宣传画,并通过要求银行“约法三章”,签订“门前三包”协议等方式,将非法买卖外汇活动赶出银行营业场所。陕西省外汇分局举办了法规培训班,全省各相关部门8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议;辽宁省外汇分局举办了银行、经理联席会议,通报打击非法买卖外汇相关情况,并推广抚顺市外汇支局在银行营业场所设立“外汇警示窗”的经验,增强了银行抵制非法外汇活动的自律意识。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公众遵守外汇管理法规的意识。
在五省市开展集中打击活动的同时,全国其他省市外汇分局与公安部门也加强配合,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全年,全国共组织打击非法买卖外汇活动498次,捣毁非法买卖外汇窝点123处,抓获涉案人员822人,涉案金额1468万美元,追缴罚没款2154万元人民币。
另外,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活动的同时,疏堵并举,调整和完善了部分外汇管理政策,如放宽个人自费出国留学用汇政策、调整银行美元挂牌汇价的定价方式等,为个人合理的资金需求和方便个人外币结汇,而开正门,堵邪门,将原来黑市上的灰色交易引导到合法、透明的渠道,有效抑制了非法买卖外汇活动。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公安部等部门将继续密切协作,常抓不懈,并加大对“地下钱庄”和倒汇黑窝点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秩序,维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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