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陆续发现有不法分子伪造外汇局印章或盗用外汇局名义涉嫌外汇诈骗活动。外汇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大家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受骗。
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在中国境内投资、增资即再投资,享受外商投资的同等待遇。人民币利润再投资证明由外汇局出据。近期,山东省日照中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时,外方提供了所谓“国家外汇管理局惠州分局”出据的380万元人民币利润再投资证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惠州市中心支局核查,发现该人民币利润再投资证明不是惠州市中心支局开列,证明联上的局印章和外汇业务科的科印章均与该支局印章不符,系伪造。目前惠州市中心支局已向公安报案。
诈骗分子郑敏,自称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工作,其亲戚已将1亿美元汇至河南省外汇局,受亲戚委托,要将此笔款项贷出去,条件优惠。郑敏与许昌县乡镇企业建筑安装公司进行了接洽,要求借款人填写了一些表格。该建筑公司在办完这些手续后,派财务人员到外汇局许昌市中心支局咨询,方知上当受骗。此前,郑敏曾自称是河南省外汇局外事办总裁,于今年“五一”期间到河南省临颍县进行项目考察,与临颍县工商联基本谈妥外汇贷款事宜。临颍县工商联了解到郑敏同时与三门峡、巩义等几个市县都有接触,由此产生了怀疑,派人到外汇局河南省分局了解情况,河南省分局确认这是一起外汇融资诈骗活动,并向公安部门报案,及时制止了这起诈骗活动。
另据云南省昭通市褐煤综合开发利用筹备组近期反映,有2人持加盖国家外汇管理局局章的“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总行国际结算部”资金证明到该筹备组联系投资事宜。经查,该资金证明纯系伪造。
以上三起诈骗活动都是不法分子伪造外汇局公章或假冒外汇局工作人员的名义,利用一些单位、企业急于吸引外资的心理,在外汇投融资环节进行诈骗。国家外汇管理局强调,为了防范和打击此类外汇诈骗活动,有关单位和个人一定要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以外汇局名义进行外汇诈骗活动,如有疑问,可向当地外汇局咨询,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各外汇分支局也要严格印章管理,加强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民防范外汇诈骗的意识和识别假印章的能力,维护外汇市场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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