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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8年8月5日修订并发布施行。为进一步明确《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部分条款规定的内容含义和适用原则,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任何机构或者个人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进行非法套汇或者非法结汇,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根据《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对非法套汇资金或者非法结汇资金“予以回兑”的,该机构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回兑当日的人民币汇率,将已经购汇为外汇的资金回兑为人民币,或者将已经结汇的人民币资金回兑为外汇。 对于该机构或者个人因回兑当日人民币汇率与非法套汇或者非法结汇当日汇率存在汇率差而获得收益的,外汇局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时,应当将该部分收益金额纳入非法套汇或者非法结汇金额进行处罚。 二、外汇局适用《条例》第三十九条“等逃汇行为”、第四十条“等非法套汇行为”、第四十三条“等违反外债管理的行为”、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等非法使用外汇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按照《检查处理违反外汇管理行为办案程序》的规定,逐级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条例》第三十九条“等逃汇行为”包括违反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的行为;第四十条“等非法套汇行为”包括违反规定以人民币支付应当以外汇支付款项的行为、以人民币为他人支付境内款项由对方付给外汇的行为以及境外投资者未经外汇局批准以人民币在境内投资的行为。 三、《条例》第四十五条所述“数额较大”,是指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金额为等值1000美元及其以上,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金额为等值5万美元及其以上。 四、《条例》第七章有关条款所述“以下”皆包括本数,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所述“以上”不包括本数,即30%以上”是指超过30%而不包括30%。 五、《条例》第七章规定的“责令限期调回外汇”“予以回兑”、“责令改正”不属于行政处罚,而是一种行政措施。根据《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等规定,对违反外汇管理行为决定予以处罚的,应当同时并处罚款。 六、根据《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违反规定携带外汇出入境行为给予警告外,可以选择适用罚款的处罚措施。 收到本通知后,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当及时转发所辖中心支局。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联系。联系人:毕盛。联系电话010-68519072。 二OO八年十一月六日 2012-09-05/safe/2012/0905/5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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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提升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水平,加强企业贸易信贷调查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整合原有贸易信贷相关规范性文件,形成《贸易信贷调查制度》(见附件)。现将本制度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制度自201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首次报送2016年7月数据。 二、本制度相关数据报送方式、系统要求等具体方案另文通知。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调查制度〉和〈贸易信贷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汇发[2004]6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贸易信贷抽样调查报表和启用贸易信贷抽样调查系统报送数据的通知》(汇综发[2009]1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关于开展2010年6月末贸易信贷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国发[2010]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扩大贸易信贷调查地区范围及提高调查频率的通知》(汇综发[2011]2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收支司关于启用新版贸易信贷抽样调查系统的通知》(汇国发[2012]17号)同时废止。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申报主体,并做好对辖内申报主体的宣传培训工作。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电话:010-68402377,010-68402489。 附件:贸易信贷调查制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年1月11日 附件1: 贸易信贷调查制度 2016-01-14/safe/2016/0114/5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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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外汇局共接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65件,内容涉及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企业“走出去”、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等方面。外汇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已圆满完成201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一是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外汇局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分管局领导专门召开会议,布置外汇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加强培训,重在落实。专门举办“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培训班”,对承办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在分办中强调任务、时间、质量的“三个确认”,并通过电子督办系统加强工作督办,切实做到件件有计划,事事有落实。三是做好协调沟通,注重办理实效。办理中,十分重视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调,通过电话联系、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与代表委员沟通,进一步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建议提案办理质量。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外汇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积极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坚守风险底线,防范跨境资金流动冲击的风险,继续扎实做好2012年两会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不断提升外汇管理水平。(完) 2012-03-02/safe/2012/0302/5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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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03-28/safe/2017/0328/5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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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ASF 记帐瑞士法郎 1记帐瑞士法郎 0.47574 JOD 约旦第纳尔*** 1第纳尔 1.41343 ATS 奥地利先令 1先令 0.06497 JPY 日本元 1元 0.007595 AUD 澳大利亚元 1元 0.51760 KRW 韩国圆 1圆 0.0007679 BEF 比利时法郎 1法郎 0.02216 KWD 科威特第纳尔 1第纳尔 3.25733 BRL 巴西里亚尔 1里亚尔 0.41771 MOP 澳门元 1元 0.12450 CAD 加拿大元 1元 0.62790 MXP 墨西哥比索 1比索 0.10861 CHF 瑞士法郎 1法郎 0.60372 MYR 马来西亚林吉特*** 1林吉特 0.26319 CNY 人民币元*** 1元 0.12082 NLG 荷兰盾 1盾 0.40568 DEM 德国马克 1马克 0.45709 NOK 挪威克朗 1克朗 0.11246 DKK 丹麦克朗 1克朗 0.12035 NPR 尼泊尔卢比 1卢比 0.01303 ESP 西班牙比塞塔 1比塞塔 0.005373 NZD 新西兰元 1元 0.42210 EUR 欧元 1欧元 0.89400 PHP 菲律宾比索 1比索 0.01946 FIM 芬兰马克 1马克 0.15036 PKR 巴基斯坦卢比 1卢比 0.01663 FRF 法国法郎 1法郎 0.13629 RUB 俄国卢布 1卢布 0.03282 GBP 英镑 1镑 1.44900 SDR 特别提款权 1特别提款权 1.25949 HKD 港元 1元 0.12823 SEK 瑞典克朗 1克朗 0.09677 IDR 印度尼西亚卢比 1卢比 0.0000962 SGD 新加坡元 1元 0.54585 INR 印度卢比 1卢比 0.02070 THB 泰国铢 1铢 0.02277 IRR 伊朗里亚尔*** 1里亚尔 0.0005714 TWD 台湾元 1元 0.02859 ITL 意大利里拉 1里拉 0.0004617 TZS 坦桑尼亚先令 1先令 0.001095 注1:本表仅供计划、统计使用。 注2:本表自2002年2月1日起使用,但上报2002年2月1日前数字仍使用原折算率表。 注3:本表自2002年第4期起不再列入欧元区各国原使用货币。 注4:‘***’表示该货币折算率与上期相同。 2002-02-01/safe/2002/0201/5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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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ASF 记帐瑞士法郎 1记帐瑞士法郎 0.53830 KWD 科威特第纳尔 1第纳尔 3.31763 AUD 澳大利亚元 1元 0.55780 MOP 澳门元 1元 0.12511 BRL 巴西里亚尔 1里亚尔 0.28401 MXP 墨西哥比索 1比索 0.09841 CAD 加拿大元 1元 0.63195 MYR 马来西亚林吉特*** 1林吉特 0.26319 CHF 瑞士法郎 1法郎 0.68311 NOK 挪威克朗 1克朗 0.13632 CNY 人民币元*** 1元 0.12082 NPR 尼泊尔卢比 1卢比 0.01307 DKK 丹麦克朗 1克朗 0.13535 NZD 新西兰元 1元 0.49420 EUR 欧元 1欧元 1.00260 PHP 菲律宾比索 1比索 0.01865 GBP 英镑 1镑 1.57920 PKR 巴基斯坦卢比 1卢比 0.01711 HKD 港元*** 1元 0.12822 RUB 俄国卢布 1卢布 0.03141 IDR 印度尼西亚卢比 1卢比 0.0001115 SDR 特别提款权 1特别提款权 1.33843 INR 印度卢比 1卢比 0.02075 SEK 瑞典克朗 1克朗 0.11063 IRR 伊朗里亚尔 1里亚尔 0.0007985 SGD 新加坡元 1元 0.56497 JOD 约旦第纳尔 1第纳尔 1.41243 THB 泰国铢 1铢 0.02300 JPY 日本元 1元 0.008174 TWD 台湾元 1元 0.02872 KRW 韩国圆 1圆 0.0008228 TZS 坦桑尼亚先令 1先令 0.001015 注1:本表仅供计划、统计使用。 注2:本表自2002年12月1日起使用,但上报2002年12月1日前数字仍使用原折算率表。 注3:‘***’表示该货币折算率与上期相同 2002-12-01/safe/2002/1201/5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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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ASF 记帐瑞士法郎 1记帐瑞士法郎 0.65488 KWD 科威特第纳尔 1第纳尔 3.42524 AUD 澳大利亚元 1元 0.76450 MOP 澳门元 1元 0.12490 BRL 巴西里亚尔 1里亚尔 0.38258 MXP 墨西哥比索 1比索 0.08973 CAD 加拿大元 1元 0.80192 MYR 马来西亚林吉特 1林吉特 0.26319 CHF 瑞士法郎 1法郎 0.83105 NOK 挪威克朗 1克朗 0.15669 CNY 人民币元 1元 0.12082 NPR 尼泊尔卢比 1卢比 0.01389 DKK 丹麦克朗 1克朗 0.17292 NZD 新西兰元 1元 0.71180 EUR 欧元 1欧元 1.28840 PHP 菲律宾比索 1比索 0.01830 GBP 英镑 1镑 1.88920 PKR 巴基斯坦卢比 1卢比 0.01683 HKD 港元 1元 0.12823 RUB 俄国卢布 1卢布 0.03582 IDR 印度尼西亚卢比 1卢比 0.0001049 SDR 特别提款权 1特别提款权 1.51354 INR 印度卢比 1卢比 0.02291 SEK 瑞典克朗 1克朗 0.14053 IRR 伊朗里亚尔 1里亚尔 0.0001124 SGD 新加坡元 1元 0.60288 JOD 约旦第纳尔 1第纳尔 1.41343 THB 泰国铢 1铢 0.02516 JPY 日本元 1元 0.009265 TWD 台湾元 1元 0.03154 KRW 韩国圆 1圆 0.0009779 TZS 坦桑尼亚先令 1先令 0.000907 注 1 :本表仅供计划、统计使用。 注 2 :本表自 2005 年 5 月 1 日起使用,但上报 2005 年 5 月 1 日前数字仍使用原折算率表。 2005-05-01/safe/2005/0501/5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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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ASF 记帐瑞士法郎 1记帐瑞士法郎 0.61497 KWD 科威特第纳尔 1第纳尔 3.39167 AUD 澳大利亚元 1元 0.69520 MOP 澳门元 1元 0.12490 BRL 巴西里亚尔 1里亚尔 0.31797 MXP 墨西哥比索 1比索 0.08657 CAD 加拿大元 1元 0.72548 MYR 马来西亚林吉特 1林吉特 0.26319 CHF 瑞士法郎 1法郎 0.78040 NOK 挪威克朗 1克朗 0.14520 CNY 人民币元 1元 0.12082 NPR 尼泊尔卢比 1卢比 0.01370 DKK 丹麦克朗 1克朗 0.16116 NZD 新西兰元 1元 0.60560 EUR 欧元 1欧元 1.19830 PHP 菲律宾比索 1比索 0.01792 GBP 英镑 1镑 1.78030 PKR 巴基斯坦卢比 1卢比 0.01736 HKD 港元 1元 0.12837 RUB 俄国卢布 1卢布 0.03451 IDR 印度尼西亚卢比 1卢比 0.0001106 SDR 特别提款权 1特别提款权 1.44975 INR 印度卢比 1卢比 0.02220 SEK 瑞典克朗 1克朗 0.13175 IRR 伊朗里亚尔 1里亚尔 0.0001166 SGD 新加坡元 1元 0.58346 JOD 约旦第纳尔 1第纳尔 1.41243 THB 泰国铢 1铢 0.02462 JPY 日本元 1元 0.008868 TWD 台湾元 1元 0.02986 KRW 韩国圆 1圆 0.0008514 TZS 坦桑尼亚先令 1先令 0.000899 注1:本表仅供计划、统计使用。 注2:本表自2004年6月1日起使用,但上报2004年6月1日前数字仍使用原折算率表。 2004-06-01/safe/2004/0601/5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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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ASF 记帐瑞士法郎 1记帐瑞士法郎 0.64386 KWD 科威特第纳尔 1第纳尔 3.39432 AUD 澳大利亚元 1元 0.79730 MOP 澳门元 1元 0.12496 BRL 巴西里亚尔 1里亚尔 0.34200 MXP 墨西哥比索 1比索 0.09179 CAD 加拿大元 1元 0.76406 MYR 马来西亚林吉特 1林吉特 0.26319 CHF 瑞士法郎 1法郎 0.81706 NOK 挪威克朗 1克朗 0.14649 CNY 人民币元 1元 0.12081 NPR 尼泊尔卢比 1卢比 0.01370 DKK 丹麦克朗 1克朗 0.17272 NZD 新西兰元 1元 0.70650 EUR 欧元 1欧元 1.28620 PHP 菲律宾比索 1比索 0.01785 GBP 英镑 1镑 1.90770 PKR 巴基斯坦卢比 1卢比 0.01751 HKD 港元 1元 0.12868 RUB 俄国卢布 1卢布 0.03511 IDR 印度尼西亚卢比 1卢比 0.0001190 SDR 特别提款权 1特别提款权 1.51168 INR 印度卢比 1卢比 0.02212 SEK 瑞典克朗 1克朗 0.14020 IRR 伊朗里亚尔 1里亚尔 0.0001195 SGD 新加坡元 1元 0.59698 JOD 约旦第纳尔 1第纳尔 1.41323 THB 泰国铢 1铢 0.02562 JPY 日本元 1元 0.009463 TWD 台湾元 1元 0.03026 KRW 韩国圆 1圆 0.0008648 TZS 坦桑尼亚先令 1先令 0.000905 注1:本表仅供计划、统计使用。 注2:本表自2004年3月1日起使用,但上报2004年3月1日前数字仍使用原折算率表。 2004-03-01/safe/2004/0301/5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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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2011年第10期) 2011-09-30/safe/2011/0930/5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