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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8http://www.gov.cn/xinwen/2022-09/30/content_57150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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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4http://www.gov.cn/xinwen/2022-10/13/content_57180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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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2http://www.gov.cn/xinwen/2022-10/11/content_57176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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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外汇储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完善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系统推进经营管理能力建设,成功经受住了多轮外部冲击的考验,维护了外汇储备规模的总体稳定,充分发挥了国家经济金融的“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 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是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重要防线 截至2022年7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041亿美元,约占全球外汇储备规模的1/4(见附图)。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有效增强了国际社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信心,对抵御外部冲击、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外汇储备规模(单位:亿美元) 不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向国际一流资产管理机构稳步迈进 超大规模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是一个国际性难题,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遵循。我国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机构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完善中国特色的经营管理之路,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以加强全球化集团化管理为主线,系统推进专业化投资能力建设、科技化运营能力建设和市场化机构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外汇储备经营管理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牢记初心使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按市场化原则开展多元分散投资,全领域投资经营能力不断加强。我国外汇储备以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为经营目标,充分利用不同货币和资产之间的风险收益特性,构建了多元分散的投资组合。不断探索完善以投资基准为核心的经营管理模式,建立了专业有效的投资管理体系。多年来,外汇储备全领域投资经营水平不断提升,在各个资产品种的经营上都跻身国际领先行列,有效保障了资产的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妥善应对风险挑战,为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构筑了关键防线。我国外汇储备始终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不断提升对重大风险的识别、评估和管理能力,丰富风险管理工具箱,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近年来,我国外汇储备经受住了世界经济形势变化、国际金融市场剧烈波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等挑战,切实提升了我国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拓展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积极服务国家对外战略取得成效。坚持商业化原则,持续创新多元化运用渠道和方式,牵头设立丝路基金、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中非产能合作基金,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目前,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已形成涵盖股权、债权、基金、多边开发机构联合融资等多种产品的业务格局,多层次、大力度支持国家对外战略。 在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的基础上,把可持续投资作为长期目标。我国外汇储备是国际市场上负责任的长期投资者。自2012年起,多渠道积极开展绿色债券投资,不断拓展绿色可持续投资的深度和广度,将气候变化、绿色和社会责任投资等ESG(环境、社会、治理)因素全面融入投资管理流程,持续完善气候风险的分析和监测,引导股权投资机构开展绿色可持续投资。积极参与国际交流,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以科技创新提升运营能力,全球化管理水平持续加强。大力提升自主研发能力,持续优化信息化项目建设及管理机制,探索打造全球一体化运营平台,跨时区、跨市场的投资运营能力不断提升。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持续蔓延的情况下,外汇储备经受住了疫情对生产运营带来的严峻考验,成功保障全球7×24小时连续安全运营。 坚持人才引领发展,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牢固树立国家利益至上的运营理念,完善体制机制,持续探索优化人员培养和管理模式。秉持低调、务实的投资风格,打造了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担当作为的团队,历经多个经济与金融市场周期的考验,专业性受到广泛认可。 当前,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做好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的意义更加重大。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机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系统推进专业化投资能力建设、科技化运营能力建设、市场化机构治理能力建设,努力建成中国特色、国际一流的资产管理机构,推动外汇储备经营管理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服务国家战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原文刊载于《中国外汇》2022年第19期) 2022-10-11/safe/2022/1011/215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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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温州市科城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3月,温州市科城贸易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提交虚假提单,对外付汇901.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292.1万元人民币。 案例2:深圳市神舟百瑞达投资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11月至2019年8月,深圳市神舟百瑞达投资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向境外转移资金1772.6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597.88万元人民币。 案例3:江苏日晨特种装备技术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8年1月,江苏日晨特种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预付货款名义对外支付256万美元,进口货物未实际到货。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83.72万元人民币。 案例4:江西和梦投资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9年6月,江西和梦投资有限公司勾结关联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709.2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246万元人民币。 案例5:徐州鸿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徐州鸿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2734.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960.2万元人民币。 案例6:邵阳市信成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0年3月至4月,邵阳市信成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用32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违规以分拆购付汇形式向境外转移资金158.2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53.64万元人民币。 案例7:海安恒麟供应链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0年3月至8月,海安恒麟供应链有限公司构造进口贸易,对外付汇合计666.8万美元和140.68万港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241.7万元人民币。 案例8:江苏顺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0年7月至8月,江苏顺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300.0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104.63万元人民币。 案例9:黑龙江籍李某逃汇案 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黑龙江籍李某在境外违规刷卡交易188笔,金额合计122.2万加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款32.56万元人民币。 案例10:辽宁籍李某逃汇案 2020年3月至6月,辽宁籍李某利用102名个人名义分拆购汇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675.36万加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款172.78万元人民币。 2022-10-11/safe/2022/1011/21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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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1http://www.gov.cn/xinwen/2022-10/10/content_57170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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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外汇局统筹发展与安全,推改革、促便利、助创新、防风险,不断优化外债管理。2021年末,我国全口径外债(含本外币)余额27466亿美元,外债结构不断优化,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推改革,建立健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经过近十年的持续探索和深化改革,当前我国外债管理基本建立了以“统一管理、自主举债、意愿结汇、负面清单”为主要特点的全口径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将外债管理的重点由关注单笔债务的偿债风险,转变到重点关注国际收支风险、维护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上来。 跨境融资管理改革“三部曲” 第一阶段。自2014年开始,外汇局先后在北京中关村、福建平潭等多个改革试验区,针对中资企业实施以比例自律为核心的外债管理改革试点政策,允许试点地区的中资企业按照净资产的一定比例自主借用外债而无需事前审批。 第二阶段。2016年1月,人民银行对27家金融机构和注册在上海、天津、广州、福建自贸区的企业实施本外币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并自2016年5月起,将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试点政策引入跨境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等宏观审慎规则,在更合理、科学地考量跨境融资的币种结构和期限结构的基础上,统一了各类境内机构的外债管理方式。 第三阶段。2017年1月,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根据前期政策实施情况,对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进行完善和优化,境内机构融资空间进一步提升。2020年以来,人民银行和外汇局根据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形势,对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及跨境融资杠杆率适时进行了逆周期调整。 深化外债资金结汇收付管理改革 全面实施外债资金意愿结汇。一直以来,外商投资企业外债资金结汇限制较少,可在实需原则下持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办理结汇。2016年6月,外汇局发布《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在总结相关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外债资金意愿结汇管理,拉平了中、外资资金结汇管理政策待遇,允许企业自由选择外债资金结汇时机,对外债和资本金等资本项目收入使用实施统一的负面清单管理,并强化事后监测监管。这一改革收到了良好效果,企业资本项目结汇资金使用更加便利,汇兑风险进一步降低。2020年,外汇局发布《关于优化外汇管理 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在全国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在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并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企业将外债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进一步便利了企业利用外债资金。 促便利,不断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 2013年以来,外汇局转变监管理念,不断简政放权,推进外债登记管理改革,探索一次性外债登记、外债登记改由银行办理等试点,取消外债账户开户数量限制,多措并举为企业提供跨境融资便利、降低融资成本,帮助缓解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简化外债登记管理。2013年,外汇局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汇发〔2013〕19号),取消外债账户开立、资本金结汇和还本付息等业务审批事项,债务人无需到外汇局办理逐笔审批,而是在完成外债签约登记后直接到银行办理结汇和购付汇手续,实现由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的转变,以及外债数据的系统化采集。 外债注销登记改由银行办理。2019年,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取消非银行债务人需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的管理要求,企业在办理完最后一笔还本付息业务时,即可同时在银行办理外债注销登记。同时,取消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注销登记业务的时间限定,进一步改革企业外债登记管理。 探索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2019年起,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除外)可按照企业净资产2倍的金额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在登记额度内可自行借入外债资金,直接在银行办理资金汇出入和购结汇等手续。截至目前,该试点已在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等多个区域试点开展。 外债登记业务网上办理。2020年,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汇局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要求,支持企业网上办理外债登记。2022年,全面实行外债登记业务网上办理,企业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两种途径申请办理外债签约登记业务,赋予企业更大的业务办理自主权,降低企业“脚底成本”。 取消外债账户开户数量限制。2019年,取消“每笔外债最多可以开立3个外债专用账户”限制,市场主体可根据实际需求开立多个账户。2021年,开展非金融企业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试点,并于2022年4月将该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有效降低了企业账户开立及相关成本。 助创新,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不断扩围 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外汇局为支持和便利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推出相关外债便利化政策,便利企业更好地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试点高新技术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2018年3月,外汇局在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外债便利化试点,允许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不受净资产规模较小的限制。此后,外汇局逐步将该试点扩大至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广东及深圳(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9个省(市)区域,并进一步提高北京市中关村科学城海淀园区的外债便利化水平。试点政策有利于企业跨境融资、增加研发投入、推动技术进步,有力促进了试点地区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壮大。 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2022年5月31日,外汇局发布《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汇发〔2022〕16号),进一步扩大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支持更多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此次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扩容提额”,覆盖了全国约80%、28万家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试点地区由9个地区的特定区域扩展至17个省(市)全域,试点主体在高新技术企业基础上增加“专精特新”企业,已开展试点的9个省(市)区域的单家企业便利化额度提高到1000万美元。 防风险,外债结构持续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外汇局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不断完善“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监管框架,强化外债监测分析和风险评估,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导向,加强形势研判和政策应对,适时启动逆周期调节,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有效防范化解资金跨境流动风险。随着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的实施及金融市场开放的推进,外债规模稳步增长,外债期限和币种结构持续优化,外债偿付能力充足、流动性指标稳健,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我国外债相关的各项指标总体稳健。2021年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27466亿美元,外债负债率为15.5%,债务率为77.3%,偿债率为5.9%,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44.5%,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100%)以内,远低于发达经济体和新兴市场经济体整体水平。我国各项外债指标均在合理区间内,外债的偿付既有实体经济基础,又有足够外汇资源做支撑,抵御跨境资本流动冲击的能力较强。 我国外债结构持续优化。从币种结构来看,本币外债占比持续提升,境内机构抵御汇率风险的能力有所增强。2021年末,本币外债在全口径外债余额中的占比由2016年末的34%提升至45%,上升11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持续增大,外债资金跨境流动风险进一步降低。我国中长期外债在全口径外债余额中的占比由2016年末的39%提升至2021年末的47%,增加8个百分点。中长期外债占比上升有利于降低我国外债期限错配风险,减少债务偿付的流动性风险。 (原文刊载于《中国外汇》2022年第19期) 2022-10-12/safe/2022/1011/21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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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9http://www.gov.cn/xinwen/2022-10/18/content_57190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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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9http://www.gov.cn/xinwen/2022-10/18/content_57193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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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马梅若 10月20日晚,二十大新闻中心举行第五场集体采访。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出席。作为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新闻发言人,潘功胜介绍了代表团学习讨论党的二十大报告情况,并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了过去十年我国金融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以及金融业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 潘功胜介绍,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一共有44名代表,来自于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有不少来自于基层一线。几天来,代表们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二十大报告,发言积极踊跃、讨论气氛热烈。代表们一致认为,报告主题鲜明、统筹全局、求真务实、催人奋进,金融代表团完全赞同、坚决拥护。 潘功胜表示,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是二十大报告深厚的社会实践基础,报告来源于实践,是实践的理论升华,是指引和激励全党全国人民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金融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坚强领导,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走中国特色的金融发展之路,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金融力量。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潘功胜介绍了过去十年我国金融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并将其概括为四个方面。 潘功胜表示,在过去十年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金融事业取得重大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质效大幅度提升。我们持续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国已经形成了种类齐全、竞争充分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产品体系,覆盖了信贷、保险、债券、股票、外汇等领域,金融服务的质量、效率、普惠性大幅提升。 从货币金融环境看,我国是近年来少数坚持实施常态化货币政策的主要经济体。稳健的货币政策为稳增长、稳物价、稳就业、稳国际收支创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 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角度看,金融结构明显优化,有力地支持了脱贫攻坚、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乡村振兴、制造业强国等国家重大战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第二个方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重要成果。我们按照党中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战略部署,金融领域一批突出的风险点得到有效的处置,金融风险整体收敛,金融体系总体稳健。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健康发展,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运行总体稳健。 第三个方面,体现在我国金融业的改革开放持续深化。我们持续优化金融体系,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全金融监管体制,提升市场化法治化的水平。坚持自主、有序、平等、安全的方针,稳妥推进金融业高水平双向开放。通过改革开放,我国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 第四个方面,表现在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大幅提升。目前,我国银行业资产总规模位居全球第一,股票、债券、保险的规模位于全球第二,外汇储备规模连续17年位居全球第一。我们在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数字金融方面走在世界的前列。人民币国际地位也大幅提升,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中的权重,人民币已位居第三。全世界80多个国家和经济体将人民币纳入储备货币。 “十年来,我国金融事业取得的成就,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的领航掌舵,在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潘功胜如是总结。 当记者问到“金融系统准备如何落实二十大报告要求”时,潘功胜从五个方面介绍了金融业下一步的重点工作。 第一,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金融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决、高效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党管金融的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这一制度优势转化为金融治理效能。 第二,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强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为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稳定物价、维护国际收支平衡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引导金融资源更好地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以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促进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第三,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金融系统将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和完善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和处置机制,维护好国家的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 第四,坚持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数字金融等,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推动金融业高水平双向开放,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提升金融监管能力,加强金融法治建设。 第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金融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持续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专业的金融干部人才队伍,严厉惩治金融腐败,确保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 “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够走好中国特色的金融发展之路,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金融力量!”潘功胜表示。(来源:金融时报) 2022-10-21/safe/2022/1021/215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