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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根据客户委托,为其代办出口收汇手续时,是否需遵循“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 答:需遵循该原则。出口报关单的境内收发货人和涉外收入申报的主体均应为委托客户。委托客户应按规定办理名录登记。 2023-10-11/tianjin/2023/1011/2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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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9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近期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今年第三季度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情况如何? 答:今年第三季度,外部环境复杂多变,我国经济保持恢复向好态势,外汇市场表现出较强韧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民币汇率在全球货币中表现稳健。三季度以来,美元利率持续上升,美元汇率再度走强,非美货币普遍贬值。我国稳经济政策持续发力并逐步显效,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略有贬值,对欧元、英镑、日元等主要货币有所升值。截至10月19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对一篮子货币指数(CFETS)较二季度末上涨3.0%。 第二,市场预期总体平稳,外汇交易保持理性。外汇期权市场的风险逆转指标近期依然维持相对低位,说明人民币汇率预期基本稳定。从市场调研情况看,银行、企业等机构普遍认为人民币汇率没有长期贬值的基础。境内主体外汇交易总体理性,结售汇意愿较为平稳。第三季度,结汇率(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6.4%,售汇率(客户从银行购买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8.9%,与上半年相比变化不大。 第三,货物贸易继续发挥稳定跨境资金流动的主导作用。今年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平稳运行,近期出口企稳回升态势明显。按人民币计价,8、9月份出口环比连续两个月增长,消费电子等传统优势产品出口企稳向好,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电池等“新三样”出口保持两位数增长,我国对传统市场出口明显改善的同时对新兴市场出口增长提速。在此背景下,第三季度我国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规模保持稳定,与第二季度基本持平,总体延续近两年高位运行态势。 总的来看,当前我国外汇市场延续预期稳定、交易理性的基本格局。10月份以来,随着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中的季节性等短期影响因素减弱,跨境资金呈现净流入。我国外汇市场对外部环境变化的适应性与可承受力明显增强,跨境资金流动短期调整未改变长期均衡的发展态势,这些都是市场成熟度提升和韧性增强的积极表现。 问:您如何看待未来我国外汇市场和跨境资金流动趋势? 答:当前,国内基本面的积极因素不断积累,各方面发展优势没有变而且在持续提升,随着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紧缩接近终点,未来我国外汇市场平稳运行、跨境资金均衡流动的基础更加稳固。 首先,我国经济保持回升向好的发展态势,内部基本面的支撑作用将进一步巩固。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2%,尤其是随着稳经济政策“组合拳”接续发力,三季度GDP两年平均增速比二季度加快1.1个百分点。消费、就业、物价、外贸、制造业景气度、高技术产业投资等多领域、多指标均出现积极变化,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更趋明显。未来,随着宏观调控政策效果不断显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利因素将持续积累,对我国外汇市场的支撑作用将进一步增强,也有利于吸引跨境资金流入。 其次,我国外汇市场交易主体行为更加成熟和理性,有助于跨境资金流动保持平稳。近年来,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不断完善,外汇市场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人民币跨境使用明显增多;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持续增强,境内企业等主体的汇率预期和交易行为保持总体理性。这都成为维护市场稳定的内在积极因素,未来也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紧缩接近终点,外部环境的有关影响将出现转变。2023年以来,美联储、欧央行等货币政策紧缩效果逐步显现,加息步伐放缓,市场普遍认为主要发达经济体央行本轮加息周期已接近尾声。未来,美欧通胀将继续缓慢降温,政策关注焦点可能从“加不加息”向“降不降息”过渡,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外溢影响也将逐步发生转变。 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稳步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保持外汇管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持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同时,积极防范化解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切实维护外汇市场平稳运行。 问:多年来,经常账户在稳定我国国际收支和外汇市场中一直发挥着积极作用,对于未来我国经常账户发展趋势,您有何判断? 答:预计今年我国经常账户仍将保持合理规模顺差,继续体现对外贸易发展韧性以及涉外经济稳健性。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63亿美元,与同期GDP之比为1.7%,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初步统计,7-8月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50亿美元左右,预计第三季度经常账户顺差仍将保持一定规模。其中,货物贸易顺差处于历史同期较高水平;服务贸易稳步恢复,跨境旅行以及相关支出有序增加,目前仍低于疫情前水平。展望第四季度,我国出口有望得到结构性因素和周期性因素的共同支撑,货物贸易以及经常账户将延续合理顺差格局。一方面,我国产业链供应链仍具相对优势,产业升级对出口产品竞争力的提升作用逐步显现,新的贸易增长点不断涌现,未来仍会发挥稳出口、优结构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在国际市场年底消费增多、补库存需求上升等因素推动下,第四季度出口趋稳向好势头将继续巩固。 从中长期看,我国经常账户有基础有条件保持基本平衡。决定经常账户中长期发展趋势的是一国经济结构和制造业水平。首先,经常账户反映了国内储蓄和投资的关系,储蓄率高于投资率则经常账户为顺差。当前我国储蓄率在全球处于较高水平,未来储蓄率和投资率有望继续保持合理规模的正向缺口,推动经常账户顺差维持均衡水平。其次,我国制造大国地位稳固,制造业规模持续位居全球首位,产业链条完备齐全、技术工人充足等相对优势明显,将继续对出口起到促进作用;同时,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技术密集型产品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前三季度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1.4%,高质量发展不仅有助于优化出口结构、培育新的贸易增长点,也有助于降低对国外产品依赖度,支撑货物贸易顺差格局。再次,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将增加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促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均衡发展,进一步夯实我国经常账户在中长期保持合理均衡的基础。 2023-11-23/shanghai/2023/1123/2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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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走深走实,11月3日,呼伦贝尔市分局组织参观呼伦贝尔民族博物馆“守望祖国边疆 共绘多彩呼伦贝尔”教育展,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全体人员参观了五个展厅,深入学习各族人民共同书写呼伦贝尔历史、回顾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历史篇章。通过此次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干部职工铭记光辉历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觉悟和行动自觉,以更加昂扬的奋斗姿态为推动中华民族团结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3-11-23/neimenggu/2023/1123/1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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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党总支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理论学习会,第一时间学习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委员、副主任刘兴亚同志,上海市分局党总支书记葛庆同志、副书记罗育全同志,各委员、各干事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2023-11-23/shanghai/2023/1123/2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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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3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11/content_69165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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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3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11/content_69165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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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3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11/content_69166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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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11/content_69163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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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便利经营主体合规高效办理资本项目业务,提升银行数字化服务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可按照规定通过线上审核电子单证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称经营主体)办理相关资本项目业务(以下称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 本通知所称电子单证,是指经营主体提供的具有法律效力,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被银行认可且可以留存的电子形式的行政许可文书、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其形式包括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单证和纸质凭证的电子扫描件等。本通知所称相关资本项目业务,是指银行在线下有权限直接办理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 二、银行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 (一)建立完备的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种类、业务管理办法或操作规程、事中事后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措施等。 (二)具备传输、存储电子单证的技术平台或手段,且相关技术能够保证传输、存储电子单证的合法性、完整性、安全性。 (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 银行应统筹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风险,根据各地区业务风险、内部合规和风险控制等具体情况,组织授权境内分支行依法依规开展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 三、银行应考虑经营主体办理资本项目业务的合规和信用状况,原则上不得为以下经营主体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 (一)货物贸易分类结果为A类以下(不含A类)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内企业。 (二)列入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管控名单或跨境人民币业务重点监管名单的经营主体。 (三)近一年有外汇行政处罚记录(成立不满一年的境内机构,自成立之日起至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日有外汇行政处罚记录)的经营主体。 四、经营主体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应当向银行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被银行认可且可以留存的真实、完整、清晰的电子单证。 经营主体不得篡改或违规重复使用电子单证。 五、银行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的,应当采取同线下方式办理相关资本项目业务相当的尽职审查措施,严格遵守展业原则、相关资本项目业务审核原则和档案管理要求等,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一)银行应要求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的经营主体提交符合本通知第四条规定且与原始交易单证一致的电子单证。 (二)银行应按规定对经营主体提交的电子单证是否符合本通知第四条规定进行合理审核;对于经营主体提交的电子单证无法证明其交易真实合法合理的,应要求其转为线下办理,并提交原始交易单证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银行应采取必要的技术识别等手段,避免不应重复使用的同一电子单证以及与其相应的纸质凭证被重复使用或篡改。 (四)银行发现有伪造、变造或违规重复使用电子单证的,应自发现之日起,停止为该经营主体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并及时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国家外汇局分支机构报告。 银行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六、银行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时,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3版)〉的通知》(汇发〔2022〕13号)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跨境收支、账户、境内划转、账户内结售汇等信息。 涉及跨境收支信息报送,应在“交易附言”栏标注“CADS”字样;涉及账户开销户信息报送,应在“备注”栏标注“CADS”字样;涉及境内划转信息报送,应在“交易附言”栏标注“CADS”字样;涉及结汇信息报送,应在“结汇详细用途”栏标注“CADS”字样;涉及购汇信息报送,应在“填报人”栏标注“CADS”字样;涉及资本项目业务登记,应在各类协议登记“备注”栏标注“CADS”字样。 银行办理涉及人民币跨境收付的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时,还应根据《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银发〔2017〕126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优化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报送流程的通知》(银办发〔2013〕188号)等相关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报送数据。 七、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对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开展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银行和经营主体违反本通知及相关资本项目业务管理规定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八、外国银行(港、澳、台地区银行比照适用)境内分行参照本通知执行。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20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反馈。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11月17日 2023-11-23/ningxia/2023/1123/2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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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0月,银行结汇11516亿元人民币,售汇12057亿元人民币。2023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12857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3174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10月,银行结汇1604亿美元,售汇1680亿美元。2023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18307亿美元,累计售汇18750亿美元。 2023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3737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5066亿元人民币。2023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55916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36190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700亿美元,对外付款4885亿美元。2023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0633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1448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3-11-23/ningxia/2023/1123/22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