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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3日,人民银行、外汇局召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暨纪检监察工作电视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22年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及纪检监察工作任务。人民银行党委书记、副行长郭树清作了讲话,人民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易纲主持会议并传达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外汇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就做好外汇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人民银行党委委员、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曲吉山就做好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分别作出部署。 会议认真学习了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分析大党独有难题的形成原因、主要表现和破解之道,深刻阐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目标任务、实践要求,对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人民银行、外汇局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郭树清在讲话中指出,去年以来,人民银行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为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推进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强保障。2023年,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健全人民银行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不断提升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努力拓展管党治党的广度深度,做到领域、过程、对象全覆盖。持续强化管党治党严的氛围,更加重视教育作用,不断巩固制度成果,有效发挥监督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目标导向,强化效果导向,不断深化管党治党的治理成效,营造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郭树清强调,要按照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一是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慎终如始做好中央巡视整改,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四是继续推进模范机关创建,不断推动全系统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五是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六是深化管党治党“四责协同”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潘功胜在讲话中指出,外汇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外汇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2023年,外汇局党组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推动外汇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政治监督,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金融外汇工作的决策部署。三是积极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不断提高外汇管理履职能力。四是强化政治担当,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五是强化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和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六是围绕外汇市场监管和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完善监管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廉政风险和道德风险防控。七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提高外汇政策供给的针对性有效性。 曲吉山围绕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部署了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他指出,2022年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但趋好的基础还不稳固,工作不平衡不充分的局面尚未改变。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各项任务要求,推动全系统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坚持下去。一是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聚焦“两个维护”,围绕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关于金融工作决策部署,以有力有效监督促进落地见效。二是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严肃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通“四风”问题查处、通报曝光和制度规范,纠树并举、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三是坚决打好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突出重点领域,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坚决查处一批案件,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三不腐”。四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抓在经常、严在日常,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五是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格局。六是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把纯洁思想、纯洁组织作为突出问题来抓,把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传导到每一位同志,锻造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易纲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以及总行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上来,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做好经济金融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突出的贡献。 本次会议以电视会议形式召开。中央组织部、审计署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外汇局党组成员,人民银行、外汇局各司局、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所属单位负责同志,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 2023-02-07/jiangxi/2023/0209/2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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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1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到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考察,主持召开座谈会。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发挥金融支持宏观经济稳定作用,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高质量发展。 在中央外汇业务中心,李克强与工作人员交流,对外汇储备实现好的经营收益表示肯定。他说,对外开放是基本国策,中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外汇储备体现国际上与我国开展经贸合作的信心,汇率稳事关经济金融大局稳。这些年面对多轮外部冲击,我国外汇储备保持在3万亿美元以上,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在国际主要币种中相对稳健,为稳定外贸、金融、经济等提供了有力支撑。 (1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到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考察,主持召开座谈会。这是李克强在中央外汇业务中心与工作人员交流。 新华社记者李学仁 摄) 李克强详细了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情况。他说,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近些年金融改革发展有力支持了经济发展。从过去十年周期看,经济年均增长6.2%、从53万亿元大幅增加到121万亿元,金融机构总资产大幅增加到400多万亿元,目前股市债市规模位居全球第二。经济好金融才会好,金融稳定经济才能稳健。 会上,人民银行作了汇报。李克强说,这几年面对疫情等多重严重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共同努力,保持了经济持续增长。我们创新和加强宏观调控,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因时因势运用总量和结构性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支持,为维护宏观经济稳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超过1.6亿户,是十年前的3倍。我们围绕缓解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引导贷款利率持续下降,发展普惠金融,实施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以保市场主体来稳就业保民生。过去五年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年均增长24%,去年企业贷款平均利率较五年前下降1个百分点、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最低。特定国有金融机构依法上缴结存利润,有力支持了减税退税。在这个过程中,坚持不搞“大水漫灌”、不超发货币,在全球通胀背景下为国内稳物价提供了基础条件,去年居民消费价格只上涨2%,十年周期的年均涨幅也在2%左右。他说,金融必须稳健高效运行。我们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有效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风险,及时稳妥处置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企业、网贷等风险,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当然,也要清醒看到存在的问题,维护金融稳定、防范风险仍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1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到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考察,主持召开座谈会。这是李克强主持召开座谈会。新华社记者 李学仁 摄) 李克强说,当前经济增速回升向好,金融系统要继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这关系市场预期,稳定的预期是市场经济的“硬通货”。要深入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加大金融对扩大消费和有效投资、优化结构的支持,改善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刘鹤、何立峰参加上述活动。 2023-02-06/jiangxi/2023/0209/2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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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四季度及全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2年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4175亿美元,仅次于2008年的历史最高值,较2021年增长32%,顺差规模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2.3%,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直接投资延续净流入,跨境资本流动总体理性有序。 一是货物贸易顺差及进出口规模均创历史新高。2022年,我国货物贸易保持增长。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6856亿美元,较2021年增长22%,顺差规模创历史新高。其中,货物贸易出口3.4万亿美元,增长5%;进口2.7万亿美元,增长1%,进出口规模亦创历史新高。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收窄。2022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943亿美元,逆差规模较2021年下降6%。其中,知识产权使用费逆差收窄11%,电信计算机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呈现顺差且分别增长66%和23%,反映了我国货物和服务贸易深度融合及数字贸易加快发展,带动高技术服务贸易提档升级。此外,旅行逆差1076亿美元,增长14%,主要是赴境外留学等支出缓慢回升。 三是直接投资延续净流入。2022年,直接投资净流入323亿美元。其中,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1580亿美元,企业“走出去”总体平稳有序;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1903亿美元,体现了我国在产业链供应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方面优势对国际长期资本依然保持较强的吸引力。 展望2023年,尽管外部环境仍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因素,但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随着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效果持续显现,经济运行回升态势进一步巩固,有利于我国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基本平衡。 2023-02-10/safe/2023/0209/22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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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 网站抽查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总计 网站总数(单位:家) 37 37 37 37 抽查比例(单位:%) 32.43 35.14 32.43 32.43 抽查网站数量(单位:家) 12 13 12 12 49 抽查合格率(单位:%) 100 100 100 100 不合格网站数量(单位:家) 0 0 0 0 0 问责人次(单位:人次) 约谈 0 0 0 0 0 书面检查 0 0 0 0 0 通报批评 0 0 0 0 0 警告或记过处分 0 0 0 0 0 调离岗位或免职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是否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 □是(%) √否 安全检查 检查次数(单位:次) 4 检查网站数量(单位:家) 37 网站开设`整合 运行网站总数(单位:家) 37 新开设网站数量(单位:家) 0 整合迁移网站数量(单位:家) 0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 留言办理 收到留言数量(单位:条) 17 按期办结数量(单位:条) 17 超期办结数量(单位:条) 0 假冒政府网站处置 发现数量(单位:个) 0 处置数量(单位:个) 0 人员培训 培训次数(单位:次) 1 培训人次(单位:人次) 247 培训天数(单位:天) 1 2023-02-08/jiangxi/2023/0210/21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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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呼伦贝尔市中心支局联合满洲里市支局、额尔古纳市支局、新巴尔虎右旗支局,通过线上会议的方式,开展“联学联建聚合力,携手奋进促提升”主题党日活动。各部门分别带头领学了《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讲话的重要指示精神等4份重要文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呼伦贝尔市中心支局、满洲里市支局、额尔古纳市支局、新巴尔虎右旗支局全体党员及积极分子共20人参加活动,7名同志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围绕党建促业务实践,进行交流发言。 2023-02-10/neimenggu/2023/0208/1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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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副局长钟春晓同志赴鹰潭开展“新春走基层 金融暖民心”走访调研。 调研组一行前往鹰潭(余江)眼镜产业园区,实地走访当地眼镜生产加工企业鹰潭晶威眼镜有限公司,参观了企业产品展厅,了解企业发展历史和经营情况;深入车间生产一线,调研企业节后用工、员工工资、出口订单和产能提升等情况。调研期间,调研组召开座谈会,了解企业融资需求和银行支持情况,并现场向企业宣讲货币信贷、汇率避险、跨境人民币等金融政策。 2023-02-10/jiangxi/2023/0210/2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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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845亿美元,较2022年末上升568亿美元,升幅为1.82%。 2023年1月,受全球宏观经济数据、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持续恢复、呈回升态势,内生动力不断增强,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3-02-09/jiangxi/2023/0210/2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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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政策问答(第一期) 2023-02-10/safe/2023/0210/22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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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汇管〔2022〕3号 为持续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支持重庆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决定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管理。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渝汇管〔2020〕16号)同时废止。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反馈。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 2022年1月26日 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重庆地区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引导银行和企业守法自律,发挥正向激励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符合条件的境内银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重庆外汇管理部)备案后,作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银行(以下简称试点银行),可对本行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以下简称试点业务)。 试点银行应审慎展业,落实“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审查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适用试点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应确保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不得利用构造贸易、虚假贸易等转移资金或骗取融资。 第三条重庆外汇管理部对试点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可根据国际收支形势、政策变化和业务发展需要等对本指导意见进行调整。 第二章 业务备案 第四条银行开展试点业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重庆地区内注册经营的商业银行一级分行或地方性商业银行总行。 (二)具备真实的试点业务需求,所推荐的试点企业符合本指导意见规定的条件。 (三)合规经营、审慎展业,具备完善的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准入、业务授权、高风险业务清单、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业务的风险预警、职责分工、应急管理、内部审计、责任追究等方面。申请银行及下属经办行应配备熟悉外汇业务政策的从业人员。 (四)针对试点业务制定专项管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对试点企业的主体身份、生产经营、诚信记录等进行尽职调查,对试点企业贸易收支真实性、合理性及商业模式逻辑性等持续跟踪、定期评估,对试点业务建立专门监测指标和预警系统,建立发现异常及应急处置措施。 (五)银行贸易收支结构合理。 (六)近三年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原则上均在B+(含)以上且至少一年为A。 (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业务合规记录良好。 (八)承诺自愿遵守《银行承诺函》(见附)。 第五条企业向试点银行申请成为试点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原则上在试点银行持续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三年以上,具备真实的试点业务需求。 实行财务集中管理的集团型企业申请试点,应由一家在重庆地区内注册的成员企业(以下简称主办企业)向试点银行统一申请。主办企业原则上在试点银行持续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三年以上;申请试点的集团内其他成员企业应纳入集团内部的财务集中管理但可不在试点银行持续办理外汇收支业务三年以上。 (二)异地企业(含异地成员企业)参与试点的,其注册地需在已实行试点的地区。异地企业正式成为试点企业后,应向其所在地外汇分局进行书面备案。 (三)企业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支结构合理,资金收付合理稳定。 (四)生产经营状况稳定、诚信度高、守法合规情况好,以往无构造贸易、虚假贸易等异常记录,近三年未被所在地外汇局处罚。申请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企业近三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应持续为A类。 (五)具备保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支合规性的措施,配备专人对试点业务进行监督评估。能自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支及交易的真实性、逻辑性和合理性,做到交易留痕,并利用电子化手段准确记录和管理。 (六)企业应审慎经营、财务中性,企业贸易信贷、贸易融资应具有合理性,按规定报告贸易信贷等信息。 (七)出于风险防范目的,试点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符合条件的银行可向重庆外汇管理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备案报告,包括银行自评情况(业务需求、近三年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情况、收支结构以及被核查、约谈、风险提示、处罚、人员等情况)、首批拟开展试点业务的银行网点、首批推荐拟试点的企业(包含结合企业准入条件开展的评估情况)等。 (二)银行专项管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开展试点业务的银行网点和试点企业的准入及退出条件以及根据企业业务需求、业务特点和管理水平制定具体的试点措施等。 (三)《银行承诺函》。重庆外汇管理部自收到完整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于符合条件的银行,出具书面备案文件。银行收到备案文件方可开展试点业务。 第七条试点银行应按照本指导意见,审核并确定试点企业,留存试点企业申请材料5年备查。 第八条试点银行应对试点业务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运行良好的,试点银行可适时新增试点企业,同时将新增试点企业名单及银行网点于10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外汇管理部事后备案。 第九条重庆外汇管理部对试点银行按年度开展定期评估。评估合格的银行可继续开展试点业务。经评估不合格的银行,重庆外汇管理部应及时告知相关银行评估不合格的原因,银行应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根据本指导意见第十条规定应当取消试点资格的情况除外,整改期内试点银行不可新增试点企业。整改到期后仍不符合本指导意见准入标准的,重庆外汇管理部应书面通知试点银行,取消其试点资格。 第十条重庆外汇管理部加强试点业务日常监测,发现试点银行未按本指导意见进行尽职审查、合规经营、审慎展业,或内控管理执行不到位的,银行应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内试点银行不可新增试点企业。到期后未完全整改的,重庆外汇管理部应书面通知试点银行取消其试点资格。 试点银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重庆外汇管理部自发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试点银行取消其试点资格: (一)银行未尽职审核,主动开展或协助企业开展监管套利、空转套利、虚假交易、构造贸易等异常交易,或为企业开展上述异常交易转移资金或骗取融资提供便利。 (二)银行的经营行为对重庆地区跨境资金流动、金融稳定造成负面影响。 (三)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为B-及以下。 (四)银行不配合重庆外汇管理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 便利化措施 第十一条试点银行在确保交易真实、合法,符合合理性和逻辑性的基础上,可为本行试点企业实施以下便利化措施: (一)优化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为试点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对于资金性质不明确的业务,银行应要求企业提供相关单证。对于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外汇支出可事后审核《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二)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回的退汇业务,可在银行直接办理,免于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 (三)货物贸易对外付汇时免于办理进口报关单核验手续。银行能确认试点企业货物贸易付汇业务真实合法的,可免于办理进口报关电子信息核验手续。 (四)服务贸易项下非关联关系的境内外机构间发生的代垫或分摊、或超12个月的代垫或分摊业务,由试点银行审核真实性、合理性后办理。 (五)经重庆外汇管理部备案的其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措施。 第十二条试点银行可在备案方案范围内对本行推荐的试点企业实施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措施,也可按现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试点银行仅能对本行推荐的试点企业开展试点业务。试点企业在非推荐银行、试点银行对非本行推荐的试点企业办理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不适用本指导意见第十一条规定的便利化措施。 第十四条试点银行在办理试点业务涉外收付款申报时,交易附言中应注明“贸易便利试点”字样。 第四章 业务管理 第十五条试点银行开展试点业务应履行尽职审查义务,具体包括: (一)试点银行应对试点企业的业务经营状况及可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跟踪监测,每年至少实地走访一次试点企业,并留存相关材料备查。 (二)试点银行应对试点企业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支业务进行监测,可根据企业业务模式、内控管理等实际情况自主开展事后核查,确认业务真实合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试点银行日常业务办理中,如发现试点企业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支业务存在异常情况,应立即中止实施便利化措施,待确认相关业务真实合规后,方可恢复各项便利化措施。 (四)试点银行应定期审查本行试点业务开展情况,对试点制度落实、预警系统监测效果、业务开展合规性及审慎展业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对存在问题应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试点企业应确保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并留存交易单证5年备查。 第十七条重庆外汇管理部对试点银行和企业进行业务指导或风险提示,试点银行及企业应配合重庆外汇管理部非现场监测和核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八条试点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试点银行自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取消企业试点资格: (一)试点银行对企业定期评估不合格的。 (二)企业被所在地外汇局降为B/C类或处罚的。 (三)发现企业存在构造贸易、虚假贸易等异常情况的。 (四)业务抽查中发现企业提供虚假单证的。 (五)企业不配合所在地外汇局、试点银行监督管理的。 第十九条银行试点资格被取消,其所推荐的所有试点企业在该行试点资格自动取消,但不影响企业在其他试点银行的试点资格。 因异常或违规行为被取消试点资格的企业,由重庆外汇管理部通知推荐试点企业的银行,取消企业试点资格。 因异常或违规行为被取消试点资格的银行和企业,原则上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本指导意见的试点业务。 第二十条重庆外汇管理部取消银行试点资格的,应及时通知相关银行。试点银行取消企业试点资格的,应及时通知试点企业,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名单及取消原因报重庆外汇管理部备案。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适用本指导意见。 第二十二条试点银行如变更试点业务范围,需向重庆外汇管理部重新备案。 第二十三条本指导意见所称“服务贸易”,仅指经常项目的服务,不包括初次收入和二次收入。 第二十四条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重庆外汇管理部负责解释。 银行承诺函 2022-01-28/chongqing/2022/0314/2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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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12月及全年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我国外汇收支状况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 当前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有什么突出特点和新变化?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增强,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全年总体均衡,主要特点如下: 第一,全年银行结售汇和涉外收支均为顺差,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2022年,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支顺差规模分别为1073亿和763亿美元。近期,在内外部因素共同推动下,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更趋平稳,12月银行结售汇和涉外收支均为顺差,分别为70亿和231亿美元。综合考虑其他供求因素,2022年我国外汇市场供求总体保持基本平衡。 第二,外汇市场预期总体平稳,市场交易理性有序。在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下,远期和期权市场反映人民币汇率预期的相关指标变动幅度可控,没有出现持续较强的单边走势,说明市场主体汇率预期保持总体稳定,市场主体结售汇和涉外收支行为理性有序。市场主体结汇意愿基本平稳,总体保持“逢高结汇”的理性交易模式。2022年结汇率(即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7%,较2021年提升1个百分点。企业积极使用自有外汇对外支付,持汇意愿较为稳定。2022年11月末,企业、个人等市场主体的境内外汇存款余额6396亿美元,较2021年末下降562亿美元。 第三,货物贸易、外商直接投资等资金流入发挥了稳定跨境资金流动的主导作用。2022年,我国货物贸易跨境资金净流入规模创历史新高,较2021年增长45%,体现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韧性。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项下资金净流入保持较高规模,显著高于疫情前2019年水平;另据商务部统计,1-11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1781亿美元,同比增长12%,说明我国经济发展前景以及巨大消费市场对外资吸引力仍然较强。 第四,近期境外投资者持续恢复对我国证券市场投资。据外汇局统计,2022年12月,境外投资者净增持境内债券和股票分别为73亿和84亿美元。从最新的市场数据看,近期外资参与境内证券市场保持活跃,2023年1月上半月净买入境内股票、债券合计约126亿美元。 2. 2022年,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在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下保持总体稳定,您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 2022年,受主要经济体“高通胀”“紧货币”等多重因素影响,国际金融市场剧烈震荡,全球股票和债券指数大幅下跌,美元指数创二十年新高,欧元、日元、英镑等主要国际货币相继创下近二三十年来新低。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经受住了考验,人民币汇率在全球主要货币中表现相对稳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更趋均衡,这主要得益于两大支撑因素,表现为两个“韧性增强”。 一方面,国内经济尤其是涉外经济发展韧性增强,国际收支稳健运行得到有力保障。首先,经常账户、直接投资等基础性国际收支顺差发挥了稳定跨境资金流动的主导作用。2022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107亿美元,为历年同期最高值,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2.4%,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同时外商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体现了我国在产业链供应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方面的优势,也显示了稳外贸稳外资等政策举措效果。其次,外债结构总体优化,风险总体可控。近年来外债债务类型结构、币种结构以及期限结构都有所优化,存贷款等传统融资型外债调整幅度相对平稳。 另一方面,外汇市场韧性增强,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得到较大提升。一是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不断完善,汇率弹性逐步增强,有助于及时释放外部压力,调节国际收支的自动稳定器作用更加明显。二是人民币在跨境使用中的占比不断提升,有助于降低跨境交易的货币错配风险。2022年,人民币收支在我国跨境收支中的占比接近50%,较2016年提升20多个百分点。三是市场主体主动管理汇率风险,更多开展套期保值操作,对汇率波动的适应性明显增强。2022年,企业外汇套保比例为24%,较2016年提升11个百分点。此外,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不断完善,为跨境资金平稳流动、外汇市场理性交易提供良性健康的市场环境。 3. 请问您如何看待2023年我国外汇收支形势? 展望2023年,外部环境仍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但国内经济有望总体回升,我国外汇市场有基础、有条件保持平稳运行,跨境资金流动将更加稳定。 国内经济基本面是稳定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的决定性因素。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随着优化疫情防控、稳经济增长等各项政策效果持续显现,2023年我国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主要国际组织等机构的最新预测数据显示,在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的大环境下,我国可能成为唯一呈现经济增速回升的主要经济体。同时,我国坚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提高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加大吸引外资力度,也将继续为跨境资金流动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此外,近期主要发达经济体通胀数据回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货币政策紧缩节奏可能有所放缓,相关溢出影响将边际减弱。2023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主要影响渠道有望更趋平稳。一方面,经常账户将保持合理规模顺差,继续处于均衡区间。货物贸易项下,随着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现,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基础将更加坚实,同时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区域贸易合作的持续推进也有助于提升货物贸易产品竞争力、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及发展跨境贸易新业态,我国货物贸易有望保持较高规模顺差。服务贸易项下,近年来我国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生产性服务贸易尤其是计算机信息服务、商业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快速发展,将带动相关服务贸易出口增长。另一方面,资本项下跨境资金流动有望更加稳定。外商来华直接投资保持稳步发展,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继续合理有序,直接投资将总体延续顺差格局。近年来我国外债结构优化,企业跨境融资波动性降低,未来仍会延续平稳走势。在我国经济增速企稳回升、人民币资产吸引力增强,以及人民币资产避险属性凸显等因素支撑下,外资将继续稳步投资我国证券市场。 2023-02-06/hebei/2023/0206/20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