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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外汇管理改革进展,外汇局对《外汇局行政审批需由行政相对人委托有关机构提供的中介服务事项统计表》进行了更新,以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了解,具体见附件。 附件:外汇局行政审批需由行政相对人委托有关机构提供的中介服务事项统计表(2020年12月) 2021-02-18/guangdong/2016/1223/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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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国际收支统计、外汇形势监测分析预警、外汇市场改革发展以及企业汇率避险等领域的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维护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贡献力量。 国际收支统计迈上新台阶,更精准描绘我国涉外经济发展全貌 国际收支统计的目标是全面记录和反映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循环、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完善统计体制、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等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国际收支统计工作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外汇局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夯实国际收支统计制度基础,深化统计方式改革,丰富高质量统计数据产品,持续推进建设高水平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更精准描绘我国涉外经济发展全貌。 夯实国际收支统计制度基础。伴随我国涉外经济活动的逐步活跃,2013年,以国务院修订《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为新起点,外汇局加快建设并逐步形成了由直接申报、间接申报和专项调查三大支柱构成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自此,我国国际收支统计体系向着全面统计和重点调查相结合、具体国情与国际标准相衔接、提高采集效率与减轻申报负担相兼顾的方向不断完善(见图1)。 丰富国际收支统计数据产品。2012年以来,外汇局陆续新增发布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和存量数据、我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月度数据,参与国际协调证券投资调查和国际银行业统计。从2012年起,外汇局于每年年初公布国际收支及相关数据发布时间表,以方便社会公众获知数据发布时间。多维度、高质量、清晰化的数据产品,从不同角度向社会公众和国际社会展现了我国涉外经济运行情况,提高了数据的使用价值,让数据发挥生产力作用,让微观主体共享统计成果。 提升国际收支统计透明度。2012年,外汇局首次发布1998年以来单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时间序列数据,便利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分析和使用。2014年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九次峰会上,习近平主席宣布,我国将采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成为少数具备条件参与该标准的发展中国家之一。2016~2021年,我国陆续完成二十国集团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倡议中的数据缺口弥合工作,国际收支统计透明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022年,外汇局追溯发布1950~1981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将时间序列延长至逾70年(见图2)。 严控国际收支统计数据质量。国际收支统计按照质量与速度并重的原则,以更快的速度将更准确的数据呈现给数据使用者。近年来,外汇局通过构建数字化统计监测体系,实现了国际收支统计数据采集、核查、加工的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在提高数据质量的同时,也提升了申报主体的操作便利性。同时,建立国际通行的数据修正机制,对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实行了从生产、发布到调整的全生命周期流程管理。 推进国际收支统计方式改革创新。2020年,外汇局前瞻性启动企业数据源转型,从企业端直接采集按权责发生制记录的涉外交易和资产负债数据,促进了贸易与资产负债、借方与贷方的平衡记录,减少净误差与遗漏,从源头上提高了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质量。 积极参与国际统计合作治理。随着全球性挑战增多,加强全球治理、推进全球治理体制变革已是大势所趋。国际收支统计规则是全球统计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外汇局正积极参与包括《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七版)》修订工作在内的国际统计规则制定,并在制定国际收支统计新规则的过程中持续传递中国声音、贡献中国方案。 强化国际收支形势监测分析,充分发挥风险预警的桥头堡作用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学防范,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长期以来,外汇局坚持底线思维,始终从政治和大局高度出发,总结历史经验并前瞻性应对外汇领域风险,充分发挥风险预警的桥头堡作用,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国际收支监测预警体系,维护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持续完善国际收支监测预警体系。适应国内外宏观环境新变化和我国改革开放新趋势,外汇局不断完善监测方法,加强分析协作,逐步健全国际收支监测预警体系。实时监测与评估我国国际收支总体平衡状况和风险状态,判断和预警未来发展态势,为政府决策提供更加科学、准确的依据。密切关注和研究影响我国国际收支的内外部因素及其演变,剖析和梳理不同渠道的资金流动情况,为风险防范提供更有针对性和更有效的信息。加强分析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和改进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方法与机制。 多方引导市场预期。做好国际收支数据解读,使公众更全面更准确了解和把握外汇形势。外汇局通过新闻发布会、出版物、公开发表文章等多种方式解读外汇市场和国际收支数据,就外汇形势和相关政策持续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交流,尤其是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进行翔实解读和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澄清误读误解,帮助社会公众正确看待和理解外汇形势,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研究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跟踪梳理国际上关于跨境资本流动管理和宏观审慎管理的研究结论与实践,总结我国在实际工作中的探索和经验,研究进一步健全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的思路与方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办法,引导银行提升外汇业务稳健性,防范和化解跨境资本流动引致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用改革的办法不断深化外汇市场发展,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 外汇市场是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宏观调控、资源配置、汇率形成和风险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外汇局加快完善外汇市场体制机制,不断推动外汇市场建设。2021年,我国外汇市场交易量达36.9万亿美元,较2012年增长3倍。外汇市场深度和广度的持续扩展提高了市场内在稳定性,应对外部冲击压力的能力不断增强(见图3)。 丰富外汇市场产品体系。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我国外汇市场已经形成了包括即期、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等国际成熟市场的基础产品体系,基本能够满足市场主体多样化的汇兑和汇率避险保值需求。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可交易货币由2005年前的美元、欧元、日元、港元、英镑5种外币扩大至目前的29种发达和新兴市场货币,银行柜台外汇市场的挂牌货币超过40种,基本涵盖了我国跨境收支的结算货币。 扩展外汇市场参与主体。截至2021年底,具有即期结售汇和衍生品业务资格的银行分别为515和124家。银行间外汇市场已形成以境内银行为主、境内外各类机构并存的格局,参与机构共计764家,其中非银行金融机构112家。 持续推进外汇市场对外开放。随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稳步推进,境外央行、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人民币购售业务参加行等境外机构有序进入境内市场。截至2021年末,共有131家境外机构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同时,为更好地吸引国际投资者进入境内资本市场,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允许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外汇衍生产品市场,为境外投资者提供配套汇率避险服务,外汇市场与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对外开放形成了良性互动。 不断完善外汇市场基础设施。目前,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已具有国际市场主流和多元化的交易清算机制,交易模式可选择集中竞价、双边询价和双边授信下集中撮合三种电子交易模式以及货币经纪公司的声讯经纪服务,清算方式可选择双边清算或中央对手集中清算。同时,交易后确认、冲销、报告等业务也广泛运用于银行间外汇市场,提升了市场运行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 持续完善外汇市场监管框架。近年来,外汇局根据我国外汇市场发展实践,积极吸收国际外汇市场成熟规则,不断完善外汇市场监管法规体系,通过监管能力建设持续加强外汇市场交易行为监管。目前,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整体保持公平、有序和高效,切实保障了外汇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功能。 提升企业汇率避险服务水平,助力企业适应汇率弹性增强的市场环境 近年来,特别是2021年以来,针对国际国内不确定因素陡增导致汇率波动性加大的新情况、新任务,外汇局践行金融为民理念,将服务企业摆在外汇市场发展更加重要的位置,积极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助力企业适应汇率弹性增强的市场环境。2022年1~8月,企业利用外汇衍生产品管理汇率风险的规模合计近1万亿美元,同比增长28%;企业外汇套保率为25.4%,较2021年全年上升了3.8个百分比;新增汇率避险“首办户”企业超过2.3万家。 强化外汇政策的支持和保障作用。一是制定多项措施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丰富外汇市场期权产品类型,扩大合作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范围,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强服务实体经济外汇风险管理的能力建设。二是联合人民银行、商务部等多部门出台稳增长及汇率避险支持政策,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为企业汇率避险提供公共服务支持。三是指导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建立并拓展银企外汇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为企业外汇兑换和风险管理构筑线下与线上、单银行与多银行更加多样化的交易渠道。 降低中小微企业外汇套保综合成本。外汇局联合多部门和地方政府探索完善汇率避险成本分摊机制,推出一系列减费让利的惠企举措。一是降低交易手续费。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免收2022~2023年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预计2022年免收手续费超1100万元,对应约2.3万亿元的中小微企业外汇套保规模。二是设立保证金资金池。通过在银行设立保证金公共资金池,集中分担企业外汇衍生品保证金额度,企业免交保证金、免支付担保费。三是引入担保或保险机制。由担保公司为中小微企业外汇套保业务提供履约担保,保险公司为中小微企业办理授信保证保险,减轻中小微企业资金负担。 加强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宣传引导。一是在新闻发布会上持续引导企业坚持汇率风险中性,通过外汇局、外汇市场自律机制、《中国外汇》的微信公众号发布包括汇率避险案例和外汇衍生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近百篇。二是发布《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指引》,详细介绍汇率风险中性内涵、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制度框架、外汇衍生品工具适用场景等,帮助企业建立行之有效的汇率风险管理机制。三是充分利用自媒体、纸媒、广播、银行网点等渠道,扩大宣传范围,加大走访企业力度,开展“一企一策”上门调研宣传。四是多部门合作为企业开展汇率风险管理专项培训,共享宣传材料和平台。 十年来栉风沐雨、砥砺前行,我国国际收支逐步形成基本平衡、更加稳健的新发展特征。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到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面对错综复杂的政治经济形势,我国外汇市场成功应对多轮高强度外部冲击,国际收支总体保持基本平衡,经常账户顺差持续处于合理区间,对外净资产稳步增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夯实了国际收支平稳运行的基础。同时,外汇局不断提升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分析能力,深化外汇市场发展,积极服务企业汇率避险,对维护国际收支平衡也作出积极贡献。当前,我国正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外汇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继续推进国际收支现代化统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国际收支监测预警体系,持续深化我国外汇市场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工作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助力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和稳健运行的格局。 (原文刊载于《中国金融》2022年第14期) 2022-11-14/guangdong/2022/1109/2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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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安排,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强力支撑;部署综合施策稳定市场预期,保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针对当前国内外形势新变化,稳定经济运行的政策要抓紧出台实施。今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规模约1.5万亿元,这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各类市场主体直接高效的纾困措施,是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关键举措,也是涵养税源、大力改进增值税制度的改革。会议决定,一是对所有行业的小微企业、按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退税近1万亿元。其中,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微型企业4月份集中退还,小型企业5、6月份退还;增量留抵税额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阶段性取消“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最后一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50万元”等退税条件。二是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7月1日开始办理全额退还,年底前完成;增量留抵税额也要从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三是中央财政在按现行税制负担50%退税资金的基础上,再通过安排1.2万亿元转移支付资金设立3个专项,支持基层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和保就业保基本民生等。其中,对新增留抵退税中的地方负担部分,中央财政补助平均超过82%、并向中西部倾斜。会议要求,建立资金预拨机制,逐月预拨、滚动清算,确保地方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的退税所需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和国库管理,确保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对地方的补助直达市县基层,对偷税、骗税、骗补等行为坚决打击、严惩不贷。 会议听取了国务院金融委汇报,指出要高度重视国际形势变化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着力办好自己的事,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深化改革开放,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科学有效施策,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加大稳健货币政策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同时及时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信贷和社会融资适度增长。二是保持政策稳定性,近年来稳定经济运行、激发市场活力的政策要尽可能延续实施,同时开展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防止和纠正出台不利于市场预期的政策。三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稳妥处理好资本市场运行中的问题,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四是加强部门协同,密切跟踪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未雨绸缪应对新挑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五是继续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来源:新华社 2022-03-22/guangdong/2022/0322/2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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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江门市中心支局以创新驱动为抓手,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联合地方政府推出全省首创的“高企跨境融资+专项补贴”业务模式,着力解决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额度不足、财务成本高的问题。2021年12月27日,某港资高新技术企业办理专项补贴政策下的首笔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登记业务并完成提款。 一、主动作为,创新模式,政策红利再加码 2020年4月,为落实国务院《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不含深圳市)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政策出台后,外汇局江门市中心支局在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的支持和指导下,主动与有关政府部门对接,并推动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出台针对高新技术企业跨境融资的财政补贴措施,规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跨境融资可按“境外融资当年末借款本金余额1%且最高不超过3万元”获得补助。该项措施于2021年9月30日发布实施,自此,“高企跨境融资+专项补贴”业务模式在江门正式开始运作。 二、满足需求,降低成本,当好企业服务员 以首家享受政策红利的港资高新技术企业为例,现行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或“投注差”管理模式的跨境融资额度上限不能满足企业的用款需求,通过利用“高企跨境融资+专项补贴”政策,该企业获批了100万美元的外债便利化额度,融资利率下降约1个百分点,满足跨境融资需求的同时,额外获得了3万元人民币的财政补助。企业表示,本次融资解决了企业的资金周转难题,降低了财务成本,真切感受到了外汇局和地方政府的贴心服务。 三、多措并举,积极宣传,扩大政策覆盖面 为推动“高企跨境融资+专项补贴”政策红利惠及更多高新技术企业,外汇局江门市中心支局多措并举开展政策宣传。一方面,梳理江门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摸底企业的跨境融资需求,并多渠道对接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为企业提供“一对一”跟班服务;另一方面,在政府部门举办的宣讲会上积极宣讲“高企跨境融资+专项补贴”政策,并联合金融机构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政策宣传。目前,“高企跨境融资+专项补贴”政策市场知晓度不断扩大,市场反应良好。 下一步,外汇局江门市中心支局将联合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继续推进“高企跨境融资+专项补贴”政策宣传,持续探索跨境金融业务发展新模式,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江门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01-14/guangdong/2022/0114/22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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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11月,银行结汇13304亿元人民币,售汇13754亿元人民币。2022年1-11月,银行累计结汇15777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51344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11月,银行结汇1857亿美元,售汇1920亿美元。2022年1-11月,银行累计结汇23616亿美元,累计售汇22613亿美元。 2022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635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7041亿元人民币。2022年1-11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82991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37978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075亿美元,对外付款5171亿美元。2022年1-11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7238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670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2-12-16/qinghai/2022/1216/1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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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1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2年11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2年11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11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更加平稳,境内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11月,银行结售汇逆差环比收窄47%,综合考虑外汇市场其他供求因素,境内外汇供求更趋平衡。从主要渠道看,11月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343亿美元,环比增长4%;外商来华直接投资资本金净流入环比增长较快,外资投资境内证券市场呈净增持。预计未来货物贸易、外商直接投资等跨境资金仍会稳步流入,将继续发挥稳定外汇市场的基础性作用。 近期,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出现边际变化,美元汇率从高位回落,相关外溢影响有所缓和。随着我国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全面落地见效,经济有望持续回稳向上态势,将进一步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同时,我国国际收支结构稳健、外汇市场内在韧性增强,也将有利于我国外汇市场保持平稳运行。 2022-12-16/qinghai/2022/1216/12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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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22年11月广东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22-12-16/guangdong/2022/1216/24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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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6http://www.gov.cn/xinwen/2022-12/16/content_57323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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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6http://www.gov.cn/xinwen/2022-12/15/content_57321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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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6http://www.gov.cn/xinwen/2022-12/15/content_573219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