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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四季度及全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2年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4175亿美元,仅次于2008年的历史最高值,较2021年增长32%,顺差规模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2.3%,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直接投资延续净流入,跨境资本流动总体理性有序。 一是货物贸易顺差及进出口规模均创历史新高。2022年,我国货物贸易保持增长。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6856亿美元,较2021年增长22%,顺差规模创历史新高。其中,货物贸易出口3.4万亿美元,增长5%;进口2.7万亿美元,增长1%,进出口规模亦创历史新高。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收窄。2022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943亿美元,逆差规模较2021年下降6%。其中,知识产权使用费逆差收窄11%,电信计算机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呈现顺差且分别增长66%和23%,反映了我国货物和服务贸易深度融合及数字贸易加快发展,带动高技术服务贸易提档升级。此外,旅行逆差1076亿美元,增长14%,主要是赴境外留学等支出缓慢回升。 三是直接投资延续净流入。2022年,直接投资净流入323亿美元。其中,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1580亿美元,企业“走出去”总体平稳有序;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1903亿美元,体现了我国在产业链供应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方面优势对国际长期资本依然保持较强的吸引力。 展望2023年,尽管外部环境仍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因素,但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随着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效果持续显现,经济运行回升态势进一步巩固,有利于我国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基本平衡。 2023-02-13/dalian/2023/0213/1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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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银行涉外收付凭证主要包括哪些凭证?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银行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20〕17号)附件《境内银行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管理规定》第二条,境内银行涉外收付凭证包括《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和《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内收付凭证包括《境内汇款申请书》《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和《境内收入申报单》。 2023-02-13/tianjin/2023/0213/2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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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政策问答(第一期) 2023-02-13/dalian/2023/0213/1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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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8http://www.gov.cn/premier/2023-02/07/content_57405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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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8http://www.gov.cn/xinwen/2023-02/07/content_57405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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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http://www.gov.cn/xinwen/2023-02/10/content_57409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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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22年12月) 2023-02-13/shaanxi/2023/0213/1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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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0日,外汇局陕西省分局以电视会议形式召开2023年全省外汇管理暨跨境人民币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总行总局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2年全省跨境金融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分行党委委员、分行营管部党委书记、主任、原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副局长李学武作了讲话,分局各处和分行外事处总结2022年工作成效并就做好2023年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全省跨境金融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全省涉外经济金融实际,对内以扎实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要求,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对外以传导执行稳外贸稳外资稳住经济大盘相关政策为抓手,持续推进跨境金融创新,不断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攻坚克难、助企纾困,全力支持全省涉外经济发展稳中向好、稳中有进。 会议要求,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实现经济整体好转的关键之年。做好涉外经济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精准把握总行、总局、分行工作会议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创新,大力推动陕西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外资稳存量扩增量,突出促进全省涉外经济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防范外部冲击风险,守好安全底线,深入实施“八大工程”,力争实现“八大突破”,奋力谱写陕西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是深入实施跨境金融创新加力提质工程,力争在服务全省涉外经济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方面有新突破。按照“线上线下立体联动、本币外币一体推动、境内境外全面互动、内贸外贸循环拉动”总体思路,紧盯九方面具体内容,持续推进跨境金融创新,逐步实现“五匹配三提升”总体目标。 二是深入实施对外开放平台发展引领工程,力争在加快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上有新突破。促进结算便利,积极推动综合保税区建设;改进审核方式,支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展;优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支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发展;强化区域优势,促进自贸试验区创新能级提升。 三是深入实施外汇服务中小微企业质效提升工程,力争在服务县域涉外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上有新突破。在业务办理、贸易融资、汇率避险、均衡服务上下功夫,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展业体系,持续促进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持续促进跨境金融服务精准化,加强县域外汇金融服务,持续促进跨境金融服务均衡化。 四是深入实施本币优先引领示范工程,力争在跨境人民币使用扩面增量上有新突破。紧抓“三个重点”,做深、做细、做好跨境人民币扩面增量工作,因企施策,不断丰富产品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横向协作和纵向联动,充分发挥跨境人民币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 五是深入实施外汇管理检查转型升级工程,力争在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中有新突破。强化重点监管、精准监管和统筹监管,持续健全外汇领域“六反”案件查处机制,提升非现场监测分析水平,深化跨部门监管合作,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住风险底线。 六是深入实施审计巡视整改成果巩固拓展工程,力争在推动基层内部治理能力现代化上有新突破。围绕巡视整改落实、重大政策执行、内控制度落实、经济责任审计等关键领域开展审计监督,切实提高基层外汇局内部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七是深入实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强化工程,力争在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上有新突破。坚持党建统领各项工作,加强理论武装、站稳政治立场、完善体制机制,推动组织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活力。 八是深入实施分支局履职能力培育提升工程,力争在全面提升干部队伍专业素养上有新突破。全面提升持续学习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数据分析能力、政策传导能力、廉洁从政能力,扑下身子、真抓实干,以过硬本领展现新气象新作为,创造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新业绩新成效。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开局关系全局,起步决定全程,做好全省跨境金融各项工作意义重大。辖内各中心支局、支局,各金融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求真务实、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陕西省各银行分管国际业务的行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分行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外事处全体干部,分行相关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陕西省各中心支局、杨凌支局局领导,陕西省各中心支行、杨凌支行分管跨境人民币工作的行领导,外汇管理科全体人员及从事跨境人民币业务的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会。 2023-02-13/shaanxi/2023/0213/1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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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2382亿元,同比下降6%。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0511亿元,进口16489亿元,顺差4022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308亿元,进口3073亿元,逆差765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651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79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986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6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2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268亿美元,进口2801亿美元,顺差46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2年1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3257 466 贷方 22819 3268 借方 -19562 -2801 1.货物贸易差额 4022 576 贷方 20511 2937 借方 -16489 -2361 2.服务贸易差额 -765 -110 贷方 2308 331 借方 -3073 -440 2.1加工服务差额 102 15 贷方 107 15 借方 -5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9 4 贷方 62 9 借方 -32 -5 2.3运输差额 -358 -51 贷方 647 93 借方 -1005 -144 2.4旅行差额 -874 -125 贷方 56 8 借方 -930 -133 2.5建设差额 87 12 贷方 132 19 借方 -45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9 -1 贷方 83 12 借方 -93 -13 2.7金融服务差额 14 2 贷方 37 5 借方 -24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83 -26 贷方 122 17 借方 -305 -4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29 18 贷方 349 50 借方 -220 -3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06 44 贷方 692 99 借方 -387 -5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11 2 借方 -24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5 1 贷方 9 1 借方 -5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02-13/shaanxi/2023/0213/1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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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2022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2023-02-13/shaanxi/2023/0213/14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