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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主经纪业务是指什么? 答:主经纪业务(Prime Brokerage)是指境外机构投资者(主经纪客户)借用境内金融机构(主经纪商)名义和授信,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与对手方达成交易的业务模式。主经纪业务的具体操作规则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适时公布。 2024-02-15/henan/2024/0215/1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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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银行向外汇局报送的境内机构外币现钞存取数据范围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答:银行报送的境内机构外币现钞存取数据范围包括:一是境内机构经由银行将机构外币现钞结汇和将机构外币现钞存入账户的数据;二是境内机构经由银行先购汇再直接提取外币现钞和从外汇账户提取外币现钞的数据。此外,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在银行发生的存取外币现钞数据也需向外汇局报送。 2024-03-13/henan/2024/0313/1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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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发行人向其GDR持有人进行分红时,应当如何操作? 答:发行GDR的境内企业应参照现行普通A股境内发行人红利划付流程,将已发行上市GDR所对应境内基础证券的应付人民币红利划入其境外存托人在其境内托管行开立的境外存托凭证存托业务专用账户。然后,由境外存托人的境内托管行按照真实性原则进行购汇汇出或人民币汇出操作。 2024-04-10/henan/2024/0410/17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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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若境外转换机构在尚未汇入资金的情况下,开展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跨境转换的首笔业务为兑回GDR,因此产生的资金汇出如何影响登记金额? 答:境外转换机构以非新增证券为基础生成或兑回境外存托凭证的跨境证券交易累计净汇入资金不得超过经登记的规模。因此,境外转换机构进行GDR跨境转换的每笔业务,产生的每笔资金汇出入,均应参与净汇入资金规模计算。 2024-04-10/henan/2024/0410/1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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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将其QFII/RQFII 托管账户内资金向直接投资资金账户划转时,是否需要区分本金及收益,收益部分是否需要提交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完税或税务备案证明? 答:QFII/RQFII 托管账户内资金向直接投资资金账户划转时,需要区分本金及收益。资金划转前根据QFII/RQFII相关规定,收益部分需完税并提供完税承诺函,无需提交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完税或税务备案证明。 2024-04-10/henan/2024/0410/1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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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根据现行法规要求,境外投资者在各投资渠道下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需符合“实需交易原则”。当不同渠道下债券账户中债券进行非交易过户时,两个账户下的外汇衍生品头寸是否需相应调整? 答:债券非交易过户后,QFII/RQFII和直接投资渠道下的原有外汇衍生品头寸自然到期后,再按照现行规定进行调整。 2024-04-10/henan/2024/0410/17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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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存托凭证境外存托人在境内托管行开立的境外存托凭证业务专用账户可否接收从境外汇入的资金,用于缴纳境内相关税费或手续费? 答:可以。境外存托凭证业务专用账户可以接收从境外汇入的资金,也可以接收从境外转换机构的境内NRA账户、境外转换机构在境内托管人处开立的境外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专用账户划入的资金,用于支付境内股票非交易过户相关税费等。 2024-04-10/henan/2024/0410/1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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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可否开展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答: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参照金融机构管理,原则上不得作为主办企业或成员企业开展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2024-04-18/henan/2024/0418/1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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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同时以人民币和外币进行跨境收付的,是否有本外币汇出入比例要求? 答:为便利相关业务开展,对于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同时以人民币和外币进行跨境收付的,不设本外币汇出入比例要求,但办理资金收付和汇兑应基于跨境转换业务实际需要,不得从事跨币种套利。 2024-04-10/henan/2024/0410/1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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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外汇局林芝市分局以中央金融工作精神关于“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为指引,把外汇管理改革与林芝创建改革开放先行区协同推进,进一步增强外汇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的质效。 聚焦政策传导精准化。坚持便利化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加强与商务、经信等部门对接,梳理符合便利化条件的企业名单,强化政策传导解读,力争实现精准辅导涉外企业、精准推送外汇政策、精准对接结算需求。辖内各银行网点设立公众教育服务区,投放“外汇便利化政策明白卡”“境外来华人员支付服务指南”等各类宣传折页2000余份。深入云农供应链管理、上诚健康等外贸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及时解答企业在跨境收支结算、外汇资金融通、汇率避险等方面存在的疑惑,确保企业尽享政策红利。、 聚焦业务办理便利化。紧密围绕外汇领域“放管服”改革措施,制定下发《林芝市银行标杆示范网点达标标准》,督促银行机构推动外汇业务流程再造,优化内控制度、办理流程、审核材料等,确保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外汇便利化政策,实现真实合规交易的外汇收支“秒申请、分钟办”。2024年以来,辖内银行办理涉外业务83笔,同比增长20%;资金汇兑105.68万美元,同比增长1.11倍。 聚焦金融产品特色化。在坚持交易“留痕”、违法违规交易可追查的前提下,全面提升外汇金融供给水平,引导金融机构稳步推进产品和服务创新,更好满足涉外经营主体跨境交易结算、投融资、风险管理等市场需求。指导银行主动联系对接企业,先后为某藏红花出口企业成功办理首笔国际贸易订单融资,为某农产品加工和进出口企业发放 1200万贷款,有力支持西藏优势产品开拓国际市场。 聚焦政务服务信息化。持续开展“外汇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一次办”,业务受理全程在线,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力争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减少经营主体“脚底成本”。2024年以来办理行政许可3笔,网办率与好评率均达100%。 2024-04-25/xizang/2024/0425/12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