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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会议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2024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北京市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2023年主要工作,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形势,研究安排2024年工作。 会议指出,2023年,北京市分行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总行党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高标准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机构改革稳步推进,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精准有效,金融开放创新活力彰显,金融服务和管理质效提升,支持首都经济回稳向好有力有效,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宗旨,为促进首都经济运行回升向好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2023年12月末,北京市人民币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3.4%,较上年同期高2.5个百分点。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屡创新低。全年累计投放再贷款再贴现资金1896.2亿元,同比增长23.2%。积极支持北京“23•7”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重建,推动全市金融机构投放灾后重建贷款超400亿元。 二是不断优化资金供给结构,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支持精准有效。 围绕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和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落实,科技金融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聚焦行业、区域、市场、银行“四个领跑”,打造首都绿色金融新模式。12月末,全市科创企业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8.4%、38.1%和23%。 三是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永恒主题,稳妥有序做好首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安全维稳工作。 稳妥推进高风险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和风险出清,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风险处置取得突破,金融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推动建立具有硬约束的北京辖区金融风险早期纠正工作机制。 四是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加速构建首都金融业高水平开放新格局。 纵深推动“两区”建设服务首都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扎实推进金融外汇领域重点任务落实落细。清单化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牵头任务。外汇重点领域便利化改革提质增效。全国率先开展低版本本外币资金池试点业务,率先形成“高低互补”资金池管理政策框架,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再次扩围,人民币跨境使用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显著。 五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以首善标准推动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圆满完成营商环境6.0改革任务,征信管理效能和服务质效不断提升,支付服务提质增效,人民币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工作不断深化,推动国库惠民工作走深走实,高效履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职责,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测分析不断提升,反洗钱监管有效性持续提高。 六是坚持精耕细作,内部管理不断完善。 稳妥有序推进北京市分行机构改革。扎实推动中央银行会计财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内部审计促进规范高效履职。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取得突破。 会议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论武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高标准推动主题教育入脑入心、见行见效。扎实做好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持续做好中央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夯实基层基础,锻造讲政治、能扛事、有情怀的干部队伍,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北京市分行的成绩取得来之不易,值得倍加珍惜和总结,“党建好,业绩才会好”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服务总行、服务北京”的职能定位更加清晰,“团结协作、相互补台”的责任担当不断强化,“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管理成效不断彰显。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及面临的挑战和任务,准确把握金融高质量发展前进方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2024年,北京市分行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总行总局工作会议要求,稳妥落实机构改革任务,精准有力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持续推动首都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全面提升金融管理和服务精细化水平,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贡献更大力量。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持续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切实落实总行机构改革工作部署,以“回头看”为重点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三个过硬”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 二是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精准有效。 引导辖内金融机构货币信贷平稳增长,强化货币政策工具管理,提升工具使用质效,落实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措施,促进社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三是聚焦“五篇大文章”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围绕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奋力书写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数字金融、养老金融大文章。提升文化金融服务质效,切实加大京津冀协同发展金融支持力度,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做好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工作。 四是稳妥推进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范化解。 做好重点机构风险处置,持续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体系,对辖区金融风险早识别、早预警,努力构建“抓早抓小治未病”的金融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五是着力推动首都金融业高水平开放。 推动“两区”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开放。深入推进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持续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稳慎推进北京地区人民币跨境使用。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严厉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 六是全面提升金融管理和服务效能。 提升境外来华人员支付服务水平。完善北京地区宏观审慎管理。提升金融法治工作水平。扎实推进金融统计管理和监测分析工作。持续优化首都营商环境。加强支付行业治理。有序推进信息科技“三集中”。提升货币金银、国库、征信服务管理质效,持续强化反洗钱监管,推动改革过渡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全面提升调研信息服务决策水平。 七是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 巩固“制度执行年”活动成效。持续完善中央银行会计财务治理。全力做好安全保障,夯实“平安央行”建设,用心用情服务干部职工。 北京市分行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各处室、所属单位及中关村分行副科长(含)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2024-02-08/beijing/2024/0208/2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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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内各相关企业、个人、外汇指定银行: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外汇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238号)等规定,现就2023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 报送主体和报送时间: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以下称O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报送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 若两个或两个以上境内投资主体共同投资一家境外企业的,应确定其中一个境内投资主体作为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信息申报主体,由其向境外投资企业登记地外汇局申报相关信息,其他境内投资主体不再申报。持股比例最大的境内投资主体原则上为申报责任股东,若持股比例相同,由相关境内投资主体约定其中一个境内投资主体为申报责任股东。 报送方式: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直接投资主体应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wfw.safe.gov.cn/asone)上报2023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 新设的境外直接投资主体,用户代码为quanyidj,用户名称为存量登记专用操作员,初始登录密码20150101Aa。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应联系银行(可为开户行或办理外汇登记的银行等)通过银行端口进行申报。企业申报ODI存量权益登记时,若有申报信息,但内容为灰色,系统显示无法申报,此类情况一般因操作错误导致,请输入年份点击查询,选中一条,点击新建。如仍无法申报,请携带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资本项目处投资管理科柜台查询处理。 注意事项:未按要求报送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仍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二、2023年度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 报送主体和报送时间: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以下称F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报送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 报送方式:2020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按照《外商投资法》相关规定,统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年报数据(工商年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报告信息后定期将年报数据共享至商务部,商务部按原渠道将年报数据共享至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存量权益登记模块。 报送时,企业应重点关注易填错数据项(“应付外方股利”、“归属外方股东的未分配利润”、“归属中方股东的未分配利润”、“境外投资企业应付中方股利”等)。目前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银行端和企业端)FDI存量权益模块的查询、登记和修改功能均已开通,外汇局可以查询企业存量权益数据,银行可通过相应功能为企业查询、登记和修改存量权益数据。 注意事项:未按要求报送“多报合一”数据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暂行管理办法》(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等法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4年7月1日后,补报或更正2023年度“多报合一”年报,应向商务部门申请,并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wzxxbg.mofcom.gov.cn)办理; 业务咨询电话:010-68559550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2024年2月8日 2024-02-08/beijing/2024/0208/2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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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内各相关企业、个人、外汇指定银行: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外汇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市监信〔2019〕238号)等规定,现就2023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 报送主体和报送时间: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以下称O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报送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 若两个或两个以上境内投资主体共同投资一家境外企业的,应确定其中一个境内投资主体作为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信息申报主体,由其向境外投资企业登记地外汇局申报相关信息,其他境内投资主体不再申报。持股比例最大的境内投资主体原则上为申报责任股东,若持股比例相同,由相关境内投资主体约定其中一个境内投资主体为申报责任股东。 报送方式: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直接投资主体应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wfw.safe.gov.cn/asone)上报2023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 新设的境外直接投资主体,用户代码为quanyidj,用户名称为存量登记专用操作员,初始登录密码20150101Aa。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应联系银行(可为开户行或办理外汇登记的银行等)通过银行端口进行申报。企业申报ODI存量权益登记时,若有申报信息,但内容为灰色,系统显示无法申报,此类情况一般因操作错误导致,请输入年份点击查询,选中一条,点击新建。如仍无法申报,请携带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资本项目处投资管理科柜台查询处理。 注意事项:未按要求报送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仍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二、2023年度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 报送主体和报送时间: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以下称F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报送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 报送方式:2020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按照《外商投资法》相关规定,统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年报数据(工商年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报告信息后定期将年报数据共享至商务部,商务部按原渠道将年报数据共享至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存量权益登记模块。 报送时,企业应重点关注易填错数据项(“应付外方股利”、“归属外方股东的未分配利润”、“归属中方股东的未分配利润”、“境外投资企业应付中方股利”等)。目前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银行端和企业端)FDI存量权益模块的查询、登记和修改功能均已开通,外汇局可以查询企业存量权益数据,银行可通过相应功能为企业查询、登记和修改存量权益数据。 注意事项:未按要求报送“多报合一”数据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暂行管理办法》(原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等法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4年7月1日后,补报或更正2023年度“多报合一”年报,应向商务部门申请,并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wzxxbg.mofcom.gov.cn)办理; 业务咨询电话:010-68559550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2024年2月8日 2024-02-08/beijing/2024/0208/2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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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四季度及全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2642亿美元,顺差规模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5%,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跨境资本流动趋稳向好,来华投资总体保持净流入格局。 一是货物贸易顺差规模为历年次高。2023年,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6080亿美元,仅次于2022年顺差规模,为历年次高。其中,货物贸易出口31796亿美元,进口25716亿美元,均处于历史较高水平。2023年,我国经济持续恢复,对外贸易韧性增强,货物贸易进出口规模逐季抬升,支撑我国经常账户保持较高规模顺差。 二是服务贸易运行更加均衡。2023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2294亿美元,呈现有序向疫情前水平恢复态势。一方面,旅行、运输仍为服务贸易的主要逆差项目。其中,旅行逆差1806亿美元,赴境外留学和旅行支出规模已恢复至2019年的近八成。另一方面,服务贸易顺差项目保持增长。其中,咨询、广告等其他商业服务顺差380亿美元,维持在近年来较高水平,较2019年增长96%;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顺差192亿美元,较2022年增长8%,较2019年增长1.4倍。 三是来华投资总体呈现净流入态势。其中,外商股权性质直接投资全年净流入621亿美元,四季度净流入规模环比明显提升。经初步测算,全年来华证券投资亦呈现净流入,四季度净流入规模达到近两年高位,9至12月外资连续净增持境内债券累计逾600亿美元。以上显示更多外资来华投资兴业和配置人民币资产。 展望2024年,我国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市场普遍预计主要发达经济体央行将开启降息周期,外部金融条件更趋缓和。随着内外部环境总体改善,我国国际收支更有基础和条件保持基本平衡。 2024-02-23/beijing/2024/0223/2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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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月,银行结汇14515亿元人民币,售汇15216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2024年1月,银行结汇2043亿美元,售汇2141亿美元。 2024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2389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1999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2024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965亿美元,对外付款5910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4-02-23/beijing/2024/0223/2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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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支付环境,满足境外来华人员支付便利化需求,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共同推动下,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和大兴国际机场境外来宾支付服务示范区于2024年2月5日正式启用。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张青松,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靳伟出席启用活动,并到境外来宾支付服务中心及部分商户调研。 中国人民银行始终高度重视境外来华人员支付便利问题,将提升境外来华人员支付便利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着力提升支付服务水平。在北京两大国际机场率先推出境外来宾支付服务示范区,有利于发挥其立足北京、辐射全国的示范效应,进一步提升支付服务质效,便利在华工作生活。 由于中外支付习惯不同,部分境外来华人员在日常支付时感到不便。为此,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外汇局在充分总结借鉴成都大运会、杭州亚运会等重大国际活动相关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按照“大额刷卡、小额扫码、现金兜底”的总体思路,明确境外银行卡受理、移动支付、现钞使用、账户服务等改进措施。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出更多举措,让境外人士感受支付便利。 此次正式启用的北京机场境外来宾服务示范区秉持“管理规范、宣传统一、标识醒目、渠道多元、流程便捷”的建设理念,以支付服务中心建设为突破点,与机场内各场景支付服务设施联动,提供涵盖外卡刷卡、扫码支付、外币兑换、现金使用、数字人民币等多元化支付服务,覆盖购物、餐饮、交通等多类别场景。截至目前北京两大机场已基本实现境外银行卡受理全覆盖,下一步将向市内重点涉外区域推广。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相关司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市有关部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有关负责人参加调研。 2024-02-08/beijing/2024/0208/2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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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193亿美元,较2023年12月末下降187亿美元,降幅为0.58%。 2024年1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4-02-23/beijing/2024/0208/2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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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3/beijing/2024/0223/2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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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要求,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商业领域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聚焦更好满足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在商业领域的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强化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与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协作,从确定商业领域重点场所及重点商户名录、构建包容多样支付受理环境、优化现金使用环境、丰富移动支付应用、强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示范引领、加强宣传推广等方面,着力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支付服务体系,共同提升商业领域支付服务水平。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细化落实措施,从金融机构和商户供需两端协同发力,推动多种支付方式在商业领域推广应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支付服务,有效满足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支付服务需求。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 商务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商业领域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满足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在商业领域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保障消费者支付选择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国办发〔2024〕10号)要求,现就做好商业领域支付服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聚焦重点商业场所,构建包容多样的支付受理环境 (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确定大型商圈、步行街、购物中心、百货店、连锁超市和便利店、餐饮店、离境退税商店、免税商店等重点场所及重点商户名录,推动重点场所及重点商户配备受理移动支付、境内外银行卡、现金等必需的软硬件设施,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支付方式及工具。积极推动全国示范步行街和示范智慧商圈重点商户支持受理境内外银行卡,鼓励各地积极创造条件比照办理。将商户境内外银行卡受理情况纳入相关试点示范服务质量评价范围。 (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服务保障,按照重点场所及重点商户名录,加快推进境内外银行卡受理设备软硬件改造和布放,统筹考虑推动非接触式支付发展。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重点场所的自动取款机(ATM)开展改造,支持使用境内外银行卡支取现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商户受理覆盖情况督促指导,推动银行卡受理环境持续优化。 二、聚焦民生消费领域,优化现金使用环境 (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引导零售、餐饮、住宿等行业经营主体,特别是便利店、集(农)贸市场、菜市场、早餐店、美容美发店、药店等民生领域经营主体做好现金备付,满足消费者现金使用需求,提升日常消费领域现金收付能力。结合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引导相关经营主体公开承诺可收取现金,规范张贴支持现金收付标识。 (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上门帮助相关经营主体做好现金备付,为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开辟小面额现金和零钱包兑换服务绿色通道。持续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创新融合,丰富移动支付应用 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完善移动支付服务,优化身份信息核验机制,针对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开通服务热线,制作图文、视频等宣传产品,提升注册、使用移动支付的友好度和便利性。鼓励电商平台充分考虑外籍来华人员消费需求,与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加强合作,优化国际化服务,丰富多语言服务、多支付选项等产品功能,提升网络购物支付体验。 四、强化示范引领,优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支付环境 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将优化外籍来华人员支付环境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支付便利性纳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评价指标,建立督导机制,加快打造多方式可选择、多场景可应用、多币种可兑换的支付环境。率先打造一批外籍来华人员支付便利化重点商圈,力争基本实现重点商户境外银行卡受理全覆盖。积极推动在入境口岸、重点涉外场所设立支付服务柜台,发放多语种、多类型宣传材料,提供货币兑换、指导下载移动支付应用程序(APP)等服务。优化提升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等重点展会外籍参展商和观众支付服务保障水平。鼓励其他城市对标开展相关工作,提升外籍来华人员支付服务体验。 五、强化宣传推广,提升对支付服务的认知度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金融机构和商户,做好境内外银行卡刷卡、ATM银行卡取现、现金受理、外币兑换等标识张贴,加强业务人员培训。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大型商圈等场所设立支付服务咨询点。运用线上、线下各类渠道,常态化开展支付服务宣传,开展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和反假货币普法宣传,不断提升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对支付服务的认知度。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加强分工协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本辖区落实措施,从金融机构和商户两端发力,推动多种支付方式在商业领域推广应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支付服务,有效满足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支付服务需求。 中国人民银行 商务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 2024-04-26/beijing/2024/0426/2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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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3月,银行结汇13061亿元人民币,售汇14242亿元人民币。2024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38514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40276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3月,银行结汇1840亿美元,售汇2007亿美元。2024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5422亿美元,累计售汇5670亿美元。 2024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301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4039亿元人民币。2024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17805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117584 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060亿美元,对外付款6205亿美元。2024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6586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6555 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4-04-26/beijing/2024/0426/23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