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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3年1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1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稳定,境内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1月份,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顺差351亿美元,环比增长52%;银行结售汇顺差25亿美元,综合考虑其他供求因素,境内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总体看,2023年外汇市场开局良好,市场主体预期平稳,各类交易理性有序。 货物贸易、外商直接投资等跨境资金净流入继续发挥基本盘作用,境外投资者对境内股票投资创历史新高。1月份,货物贸易涉外收支顺差387亿美元,环比增长9%,处于历史高位;外商直接投资资金净流入保持相对稳定。随着我国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效果逐步显现,经济企稳回升态势进一步巩固,外资积极参与境内股票市场,1月净买入境内股票277亿美元,创单月历史新高。 展望未来,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期今年中国经济仍将是拉动全球经济的主要引擎,人民币资产吸引力进一步增强,跨境资金流动保持稳定的基础更加稳固。同时,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紧缩幅度及其外溢影响有所缓和。综合来看,我国外汇市场更有基础也更有条件继续保持平稳运行。 2023-02-17/beijing/2023/0217/2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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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如何办理A类企业备案? 答:您好,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所需材料如下:1.《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表》(可在北京外汇管理部网站的业务指南中下载,网址:http://www.safe.gov.cn/beijing/2019/0909/1129.html);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地址: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9层11-14号窗口。现场、网上均可办理:现场办理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网上办理请按照北京外汇管理部网站《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网上办理指南》进行网上操作。 2023-02-09/beijing/2023/0209/2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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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6.0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0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4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2.9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9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85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1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5万亿美元)。 2022年1-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31.4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50万亿美元)。 2023-02-09/beijing/2023/0209/2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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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845亿美元,较2022年末上升568亿美元,升幅为1.82%。 2023年1月,受全球宏观经济数据、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持续恢复、呈回升态势,内生动力不断增强,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3-02-09/beijing/2023/0209/20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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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首次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应如何办理? 答:您好,在北京地区的境内机构(含异地企业和驻华机构代表处)首次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可在开户银行办理登记单位基本信息手续。提交材料:1.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或驻华机构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023-02-09/beijing/2023/0209/2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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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司拟向境外借款,外债业务具体办理流程,怎样查询或者咨询? 答:您好,非银行债务人应当在不晚于外债提款前3个工作日,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手续。登记所需材料以及注意事项,您可登陆北京外汇管理部网站-北京地区外汇业务办理指南之二:企业业务,查询详细信息。 2023-02-09/beijing/2023/0209/2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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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人行营业管理部召开2023年北京辖区金融管理工作通报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了2023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近期北京市有关经济工作安排的会议精神,总结2022年北京辖区金融工作情况,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对做好2023年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面对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人行营业管理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认真落实人民银行、外汇局工作要求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担当作为、全力以赴,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携手金融监管部门与辖区金融机构,为稳定经济基本盘和首都高质量发展发挥金融支撑作用,辖区货币信贷、金融稳定、深化首都金融改革开放、金融服务和管理等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极为不易的新成效,以实干实绩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 一是加大力度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高效推动稳大盘重点系列货币政策工具落地见效,存贷款保持快速增长,贷款利率屡创新低,金融支持助企纾困成效显著,在疫情反复冲击下为首都经济实现正增长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二是聚焦新时代首都发展,科创、绿色、普惠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质效持续提升。全力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是牵头的33项北京“两区”建设任务全部落地,多项跨境贸易投资改革创新政策扩容升级,首都金融业高水平改革开放迈出坚实步伐。四是冬奥金融服务为“简约、安全、精彩”的奥运盛会增光添彩,数字人民币全域试点工作迈出关键步伐。五是持续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区域金融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和风险化解取得新突破。六是践行金融为民,持续优化首都营商环境,金融惠企利民和金融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七是高效推动金融基础数据统计制度全面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取得新成绩。 会议认为,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为做好首都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随着经济复苏的确定性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积极因素正在显现,我们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守正创新,准确把握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要求,创造性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今后五年也是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做好首都金融工作意义重大。北京金融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系统谋划、主动作为,切实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推动首都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和高质量发展,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坚持“五子”联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会议要求,一是精准有力落实好稳健的货币政策,为促进首都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和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要保持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 二是继续推动稳大盘和支持重点领域货币政策工具更多落地。及时跟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配套融资,继续落实好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政策,增加有效需求、提振市场信心。继续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科技创新再贷款、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不断完善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常态化支持机制。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政策,加力支持小微市场主体恢复发展。 三是聚焦首都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对国内需求和供给体系的金融支持。持续健全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贯彻落实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部署,加大对科创企业的全链条金融支持。积极支持首都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文化、乡村振兴等领域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切实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守牢首都金融安全底线。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严守合规经营底线,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严格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及时识别处置苗头性风险。切实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是持续高标准推进“两区”建设和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落地,助力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进一步落实落细“两区”金融领域各项改革政策,扎实推进国际收支、绿色金融、离岸贸易、科技创新等全环节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准确把握各项便利化政策实质,加强政策传导落实,切实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动力。全面提升企业汇率避险服务水平。稳妥有序推进跨境人民币使用。 六是全面加强金融合规管理,促进各项业务规范发展。持续强化支付领域依法合规经营。加强金融网络安全和金融科技应用。持续提升反洗钱工作有效性。切实提高调查统计工作质量。 七是践行金融为民,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效能。落实落细营商环境迭代升级金融领域改革举措,助力首都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现金服务和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效能。高效做好国库服务和国库监督。持续提升征信合规管理和服务质效。有效提升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水平。 北京银保监局、证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辖内37家中资商业银行、11家村镇银行、北京金融控股集团负责人和相关同志参会。 2023-03-03/beijing/2023/0303/20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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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595亿元。其中,出口1774亿元,进口2821亿元,逆差1048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30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091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71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6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服务贸易出口261亿美元,进口415亿美元,逆差154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1.服务贸易差额 -1048 -154 贷方 1774 261 借方 -2821 -415 1.1加工服务差额 66 10 贷方 71 10 借方 -5 -1 1.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44 6 借方 -27 -4 1.3运输差额 -419 -62 贷方 506 74 借方 -924 -136 1.4旅行差额 -983 -145 贷方 54 8 借方 -1037 -153 1.5建设差额 32 5 贷方 75 11 借方 -43 -6 1.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0 -6 贷方 32 5 借方 -73 -11 1.7金融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32 5 借方 -15 -2 1.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14 -17 贷方 36 5 借方 -150 -22 1.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26 4 贷方 294 43 借方 -268 -39 1.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63 53 贷方 617 91 借方 -254 -37 1.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8 -1 贷方 5 1 借方 -13 -2 1.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5 -1 贷方 7 1 借方 -12 -2 注: 1.因海关将于3月公布1月和2月进出口数据,2023年1月国际收支货物贸易数据也将与2月数据一并发布。 2.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3. 国际收支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4.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1.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1.1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1.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1.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1.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1.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1.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1.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1.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1.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1.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1.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03-03/beijing/2023/0303/2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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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贺一诚特首、张副省长,各位来宾,大家好! 很高兴参加广东省人民政府组织的金融支持横琴前海有关文件发布会。首先,我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向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新闻界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对金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和关心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好发挥作用。珠海横琴、深圳前海是粤港澳合作发展的重要平台,加大金融支持横琴和前海建设力度,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对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扩大金融业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经国务院同意,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 两份文件按照“远近结合、民生优先、循序渐进、防控风险”的工作思路,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聚焦金融改革的重点领域,在两地分别部署了六大方面30项金融改革创新工作。两份文件既关注民生金融便利、市场互联互通等粤澳深港合作的共同重点,又结合两地情况,提出了粤澳合作、深港合作的特色项目。 在共性政策方面,一是优先开展服务民生领域的金融创新。通过便利港澳居民信用融资、便利港澳居民就业、便利使用移动支付等举措,提供更优质更多样更便捷的民生金融服务。二是深化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通过加强与港澳市场互联、完善账户管理、完善跨境保险业务等举措,不断提升大湾区资金融通便利度。三是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通过提升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优化完善跨境投融资政策等举措,在外汇管理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领域先行先试。四是加强金融监管。通过建立金融监管合作机制、探索跨境金融监管创新等举措,完善与开放水平相匹配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在特色项目方面,结合粤澳合作、深港合作的各自战略定位和独特需求,推动特色金融产业发展,丰富拓展合作内涵。在横琴,按照“立足服务澳门、琴澳一体化”定位要求,构建资金“电子围网”系统,探索跨境资金自由流动途径;根据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需要,创新发展资产管理、债券市场、融资租赁、绿色金融等现代金融产业。在前海,坚持“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拓展香港金融业发展空间,发展绿色金融、供应链金融、航运金融、科创金融等金融产业,全面提升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功能。 实际上,在两份文件制定过程中,相当一部分开放创新工作已经稳步推进并落地,受到广泛欢迎。例如,港澳居民异地见证开立内地银行结算账户的试点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互换通”项目建设启动实施,沪深港通、债券通、跨境理财通等市场互联互通安排持续优化等。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开放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联动、齐心协力,形成合力。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大湾区金融产业发展,积极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分支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金融机构业务指导,积极推动各项金融创新业务开展。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业务培训,更精准地理解政策,用好政策,不断提高市场主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谢谢大家! 2023-03-03/beijing/2023/0303/2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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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第三批非金融企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申报(以下简称直接申报)工作要求,帮助新增企业正确理解直接申报制度,保证数据报送工作顺利开展,北京外汇管理部于2023年2月10日对辖内176家新增企业组织开展第三批非金融企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培训。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方式,围绕直接申报制度要求,根据企业业务特点,有重点地详细讲解了企业直接申报涉及的相关指标、填报方法及注意事项等,就直接申报与贸易信贷比对常见问题进行了讲解分析,并对企业在组织数据报送、工作配合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同时,为配合北京地区汇率风险中性宣传,向参会企业就汇率风险管理相关政策进行了宣讲。参训企业认真学习,会后积极提问,培训达到良好效果。 2023-02-17/beijing/2023/0217/20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