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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依法合规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日前,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发布了联合公告〔2022〕第4号(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以下简称《公告》),自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坚持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截至2022年4月末,中国债券市场余额为138.2万亿元人民币,自2016年起稳居世界第二,共有1035家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总持债规模为3.9万亿元人民币,较2017年末增长了225%。彭博、摩根大通和富时罗素三家国际债券指数供应机构均已将我国债券纳入其主要债券指数。 《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统筹同步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稳步实现我国债券市场跨境联通和双向开放,共同树立统一开放的良好形象。为此,2020年以来,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共同努力,加强谋划,按照“一套制度规则、一个债券市场”原则,联合制定了《公告》,推动明确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整体性制度安排。 二、境外机构投资者入市有何调整? 获准入市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范围没有变化,程序进一步简化,可投资范围扩展到交易所债券市场。 投资者范围方面,包括符合《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0〕217号)、《关于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5〕220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及《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7〕第1号)等现行要求规定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入市程序方面,境外机构投资者以法人身份入市。对于拟备案机构及已备案机构的新增产品,无需再逐只产品备案。对于已备案的产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既可以保留现有债券账户,也可以归并至法人层面,相关金融基础设施应当提供非交易过户服务。 入市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持相关备案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后直接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所市场合格境外投资者托管行资质名单可通过证监会网站查询,也可以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两种方式均无需另行办理备案或审批手续。交易所将会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尽快制定具体业务规则,明确已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交易所市场开户、交易、登记、结算等事项。 三、结算代理与托管银行模式有何区别? 《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依法建设全国集中统一的登记结算制度体系,坚持一级托管为主的基本制度框架,研究探索建立健全兼容多级托管的包容性制度安排,允许发行人和投资者自主选择债券托管模式,支持债券、资金等要素顺畅流动。 根据《公告》,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与托管银行模式并行,供境外机构投资者自主选择。 结算代理模式下,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与结算代理人自主协商以何种方式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安排,并到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债券账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不再要求提交结算代理协议。 托管银行模式下,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直接或通过其境外托管银行,委托符合条件的境内托管银行进行债券托管。 四、对境内托管银行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境内托管银行应按照《公告》,依法合规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相关服务,并做好数据和信息收集及报送等监测工作,全面执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各项监管要求。境内托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安排,切实履行实质性独立托管职责,将所托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财产与其他财产严格分开保管。 五、数据报送类型和频率有什么具体要求?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牵头组织开展交易报告工作,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境内外托管银行的数据报送方式、报送渠道、报送时限等相关具体要求进行明确。 六、相关资金汇兑政策具体有哪些? 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将根据《公告》要求,及时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资金管理规定将统一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跨境管理政策,整合现有外汇管理要求,对业务登记、资金汇兑、跨境收支、外汇套保等进行明确,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 2022-05-30/beijing/2022/0530/1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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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部分外贸企业对无接触式办公、在线化业务办理的需求愈加强烈。对此,北京外汇管理部持续完善外汇业务服务,大力推动外汇业务使用电子单证,以“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为目标,支持银行优化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办理流程和服务,运用技术手段通过审核电子单证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数字化服务,解决企业在疫情期间难以线下传递纸质单据的问题,切实为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实例一:贸易收汇在线结汇,实现银企双向便利 A公司是北京市一家经营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的民营企业,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金额小、单证多、收款时效性强。该公司位于丰台区,2022年5月,财务人员因疫情管控居家办公,无法到银行网点提交纸质单据办理跨境收汇业务,如何及时结汇、保证流动资金周转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了解到A公司的情况后,经过充分的事前尽职调查,根据前期制定的贸易外汇业务电子审单操作指引,依托已上线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在线结汇功能,与该公司签订电子审单服务协议。A公司通过网银上传合同、发票等贸易背景材料,经银行真实性审核后,在线累计办理2笔9万美元即时收汇,保证了疫情期间收汇的时效性和便利度,同时减少了银行柜台审核时间,实现了银企双向便利。 (中国银行北京西城支行工作人员为企业办理服务贸易在线结汇) 实例二:信用证线上开立,提升进口付汇效率 B公司是北京市一家集成电路产业企业,货物贸易以信用证方式结算为主,因对外付汇笔数多、单证杂、开证审核时间长,需经常前往银行提交纸质单证。在疫情防控形势下,B公司存在免于线下纸质单证审核、提升开证便捷性等实际需求。 建设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为该公司开通了线上开立进口信用证服务。B公司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单一窗口平台在线提交开证指令,上传合同、发票等电子单证;受理银行网点通过“清算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审单,复核后提至业务处理中心进行后续开证处理。上述线上受理和电子化审单方式,免去企业线下提交材料、银行现场办理等环节,开证所需时间由3天大幅缩减至1天,在降低脚底成本的同时极大提高了业务处理效率,获得企业的高度认可。 (建设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客户经理审核企业线上提交的开证申请) 下一步,北京外汇管理部将持续推动辖内银行提升跨境贸易外汇业务数字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扎实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2022-06-01/beijing/2022/0601/18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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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1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及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统计显示,2021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9797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6484亿美元,债券类投资3313亿美元。资产分布在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4342亿美元、2045亿美元、830亿美元、700亿美元和246亿美元。2021年末,我国持有对外证券资产的部门主要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部门和银行,投资金额分别为3904亿美元、3512亿美元和2381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证券投资总额的40%、36%和24%。(完) 2022-05-30/beijing/2022/0530/1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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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4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7.1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7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5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5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3.5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8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9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1.2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5万亿美元)。 2022年1-4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74.8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75万亿美元)。 2022-05-30/beijing/2022/0530/18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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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北京地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服务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北京外汇管理部立足市场主体跨境融资中的痛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简化材料,优化流程,依托科技赋能,推出多项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银行积极落地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减材料,增质效,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缩短业务办理时间至十余分钟 北京外汇管理部推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在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并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由经办银行在遵循审慎展业原则的前提下进行事后抽查。截至5月底,已办理16.7万笔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涉及金额约221.16亿美元。 北京某集成电路板加工制造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需向境外母公司不定期借入外债资金,用于支付境内外货款、工资等。该公司订单和发票金额小、笔数多,一笔结汇往往包含几百张订单、发票,企业准备资料需耗费大量人力及时间成本。提交至银行后,银行经办、复核人员需要花费至少一天时间审核资料、核验发票真伪,效率较低。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针对该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便利化支付政策为其办理业务,该企业外债资金结汇对外支付时无需提供合同、发票等业务背景资料,资料准备时间由之前的1-3天减少到十几分钟,业务办理效率显著提升。2022年1月至2022年4月末,该企业已办理外债结汇4笔,结汇后境内支付600余笔,金额超过300万美元。企业表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的实施,有效减少了企业业务资料准备工作,提升了企业获得感。 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工作人员为企业办理外债资金结汇业务 数字化,无接触,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线上办理解决企业资金难题 北京外汇管理部指导辖内银行以具有法律效力的线上方式为企业办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业务,以电子化材料替代纸质申请材料。截至5月底,共办理8.37万笔线上业务,金额合计96.46亿美元。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为老年人提供社交休闲、运动辅助、闲置二手买卖等养老服务的线上平台。企业目前正处于占领细分领域的关键期,急需从境外借入外债,用于满足日常费用、人员工资、公司运营及业务拓展开支。出于经营模式的需要,该企业每月都需要支付工资、采购款、服务费等,每次需准备对应的业务背景资料,支付笔数多、工作量大。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依托科技赋能,便利业务办理,采用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全线上办理模式,企业通过网银直接发起业务,无需事前提交任何资料,实现系统直通快速支付,不仅降低了企业的脚底成本与时间成本,也减少了银行的工作量和操作风险。2021年下半年,该企业利用线上化业务办理渠道,完成了235笔支付业务,累计支付6500万余元人民币。借助资本项目收入支付线上办理政策红利,大大提升了外债资金结汇支付使用效率。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工作人员为企业线上办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业务 简账户,优流程,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有效提升企业跨境融资效率 2022年4月,北京外汇管理部落地实施北京地区非金融企业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新登记外债可通过企业已有外债账户办理资金收付,可以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无须对新登记外债开立对应外债账户,进一步简化外债账户管理,提升企业跨境融资效率。 北京某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韩资背景的中小型外商投资企业。该企业出于补充运营流动资金的需求,需经常向境外母公司借入外债。每次借款,该企业都需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再到银行开立外债账户、办理资金提款等。此外,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居住在韩国,无法按照开户要求办理签字见证,在疫情影响下,通过国际快递寄送签署原件至少需要十几天时间。如遇紧急资金需求,企业需要提前一个多月安排外债登记、开户等手续,否则将可能影响资金使用。 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便利化政策出台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积极落实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便利化新政策,大幅简化开户手续,企业仅需提供外债签约情况表、业务登记凭证及相关资料,银行短短几十分钟就完成了外债资金入账及结汇支付。企业表示,该项政策实施后,有效提高了融资效率。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工作人员为企业办理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业务 下一步,北京外汇管理部继续推动便利化政策的落实落细,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跨境投融资便利度,缓解疫情对实体经济产生的不利影响,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增长。 2022-06-16/beijing/2022/0616/18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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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现就北京地区外汇业务办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1.前往北京外汇管理部及辖内中关村中心支局对外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外汇业务,须严格遵守北京市各项防疫规定,佩戴口罩,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进行健康宝扫码、测温、登记。 2.鼓励银行、企业、个人尽量采用线上、邮寄或交互平台等无接触方式办理外汇业务,业务办理结果通过邮政快递反馈。 外汇业务咨询服务热线:68559550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 2022年6月6日 2022-06-06/beijing/2022/0606/1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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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汇管理部积极践行金融为民、外汇惠民理念,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指导北京地区金融机构创新宣讲方式,丰富汇率避险产品,持续减费让利,全力帮助企业管理汇率风险,进一步扩大优惠政策覆盖面,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 更及时,宣讲线上直达 为保障助企汇率避险和抗击疫情“两不误”,北京外汇管理部指导辖内银行及时响应,快速行动,积极构建汇率避险线上宣讲新渠道。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以及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等多家银行纷纷通过“外汇资金企业资讯群”、汇率市场专场分析会、小型线上沙龙等形式,面向客户有针对性开展线上汇率风险中性宣讲,让企业足不出户即能获取方便、高效、快捷的汇率避险知识。 北京辖内某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动物疫苗、种猪、种牛进口的外贸企业,通过线上宣讲了解到远期购汇应用场景后,打消了汇率避险的畏难情绪,于5月初成功签约160万美元远期购汇,提前锁定一个月内的采购订单成本,规避了汇率波动风险。 北京地区银行针对常见外汇衍生品开展多形式宣讲 更丰富,产品连续“上新” 为更好满足市场主体汇率避险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北京地区银行在供给端持续发力,不断丰富汇率避险产品。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推出了“随心展”远期产品,该产品具有交割期限灵活、锁价方式多样、全流程线上操作以及实时监控交易等特点。企业通过 “随心展”产品可以锁定未来某个时间的结汇或购汇汇率,同时可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实现交割日调整。 北京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科创企业,希望通过外汇衍生品管理汇率风险。通过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推荐的线上随心展业务,企业可以灵活调整交割时间,在线询价、展期、平仓和挂单,同时可根据汇率走势小额分散结汇,平滑结汇成本曲线,实现了汇率风险中性高效管理。截至5月20日,该企业累计办理随心展结汇业务12笔。 更优惠,费用不断降低 为支持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北京外汇管理部指导辖内银行进一步减费让利,面向中小微企业加大政策倾斜。 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实施绿色通道管理,按年度发布优惠企业名单和优惠比例,今年以来已累计将数百户企业纳入绿色通道优惠企业名单,对2600余笔汇率交易给予了优惠。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结合外汇套保背景和业务规模,给予相应点差优惠,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套保成本。 更贴心,服务赢得好评 北京地区银行优化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主动为企业贴心服务。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启用电子交易平台便利化流程,支持企业以视频等方式,签署衍生品协议。宁波银行北京分行通过内部培训、产品升级等方式,全面提升营销人员的服务专业性,为企业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通过摸排有国际业务需求的普惠客户,根据其业务特点,通过分析近期汇率波动情况及案例、宣讲规避汇率风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持续优化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和服务。 北京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从境外获得的美元研发服务费用受到汇率波动影响,急需通过外汇套保稳定收汇成本。银行得知后快速响应,结合企业收汇特征,帮助企业分析现金流,优化产品结构和操作流程,满足企业对交易时效性和专业性的要求,最终企业成功签约上千万美元的远期结汇业务,银行服务得到企业高度认可。 下一步,北京外汇管理部将继续组织做好企业汇率风险中性宣传普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靶向宣传、精准施策。继续推动建立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成本分摊机制,服务中小微企业管理汇率风险。充分发挥外汇衍生品银企对接公共服务平台效能,敦促银行积极、精准对接企业外汇衍生品业务需求,全面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 2022-06-09/beijing/2022/0609/1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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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中泰惠购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中泰惠购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130.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0.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沈阳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至10月,沈阳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83.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4.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黑龙江籍车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车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7笔,金额合计312.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7.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湖北籍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谭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6笔,金额合计40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59.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云南籍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2020年3月,黄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0笔,金额合计350.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5.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天津籍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3笔,金额合计774.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48.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山东籍曹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曹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笔,金额合计84.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天津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0笔,金额合计270.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27.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福建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92.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8.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山东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9月,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5笔,金额合计17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2-06-16/beijing/2022/0616/18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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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美联储加息影响,近期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较大,北京地区外贸企业普遍存在汇率避险需求,需要加大银行端的外汇套保产品宣讲和服务供给。而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又需要尽量减少银企线下聚集。为有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向外贸企业宣讲汇率中性理念、介绍外汇套保产品和对接企业实际需求,人行营业管理部依托北京地区外汇衍生品银企对接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创建了“汇心为民”汇率风险中性线上宣讲新模式,做到助企汇率避险和抗击疫情“两不误”。 一、宣讲标准统一 语言通俗易懂 指导北京地区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组建了专业化的银行讲师队伍,宣讲内容规范,专业标准统一。每次宣讲,讲师们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案例、简单明了的内容,对常见外汇衍生产品及应用场景进行宣讲,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积极加强汇率风险管理。 二、主动邀请企业 靶向解决问题 “汇心为民”汇率风险中性线上宣讲参会企业更具针对性,宣讲效果较好。宣讲活动采取邀请制,银行结合企业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邀请企业参加,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风险中性意识不足、避险产品不了解等问题。2022年3月以来,“汇心为民”汇率风险中性线上宣讲活动已成功举办3次,每次宣讲时间在一个半小时,300余家企业财务总监及其工作人员报名参加,广受企业好评。 三、线上线下联动 精准对接需求 “汇心为民”汇率风险中性线上宣讲,依托北京地区外汇衍生品银企对接公共服务平台,指导参会企业线上填报,督导银行线下及时对接企业汇率避险需求。半个月内,近30家参会企业在银行办理了外汇衍生品业务,积极管理汇率风险。如福茂新广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广电设备进口外贸企业,在参加宣讲后对远期结售汇业务产生了浓厚兴趣,其自身经营情况符合相关业务应用场景。经过和银行深度沟通,最终首次办理了23.7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后续收汇业务也将通过远期结汇等外汇衍生产品,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更好聚焦主业,稳健运营。 北京地区“汇心为民”汇率风险中性线上宣讲,实现了银企共赢。参加宣讲的银行和企业普遍表示,线上宣讲方便、高效、快捷,成本低,针对性强,不受空间限制。银行可以充分发挥线上优势,共享优质资源,降低宣讲成本。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学习到专业的汇率避险知识,通过接受银行讲师的专业讲解和答疑解惑,进一步提升了汇率风险中性意识以及使用外汇衍生品管理汇率风险的积极性。 2022-06-16/beijing/2022/0616/18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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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5月,银行结汇13748亿元人民币,售汇13651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97亿元人民币。2022年1-5月,银行累计结汇7045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539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505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5月,银行结汇2050亿美元,售汇2035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5亿美元。2022年1-5月,银行累计结汇10950亿美元,累计售汇10157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793亿美元。 2022年5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3482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2964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518亿元人民币。2022年1-5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66109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160591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551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5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992亿美元,对外付款4915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77亿美元。2022年1-5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5814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24952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862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2-06-16/beijing/2022/0616/18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