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日照市分局举办“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外汇政策宣讲活动。国家外汇管理局日照市分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践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中小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理念,携手全市各外汇银行持续开展“优汇服务进万家”、“优质便利双百行”等活动,通过银行产品创新与外汇服务提质,不断探索金融助力区域经济建设的新模式、新路径,护航日照地区外贸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023-09-04/shandong/2023/0904/2260.html
-
为全面落实总分局“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要求,提升辖内外贸企业崇信守法、合规经营的诚信理念,10月17日上午,外汇管理局潍坊市分局联合潍坊市商务局举办“诚信兴商促发展 外汇服务进万企”政策宣讲会。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外汇管理局潍坊市分局积极传导“交易越合规,汇兑越便利”的政策导向,深入开展“优质便利双百行”、“优汇服务进万家”等系列活动,有效促进了辖区诚信合规意识的提升和便利化政策红利的释放。截至目前,全市已有8家银行、295家企业获得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资格,累计办理试点业务85.2亿美元,试点企业家数和业务规模均居全省第2位。各银行要持续发挥好自身外汇业务特色与优势,立足企业实需,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持续提升服务质效,为全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下一步,潍坊市分局将继续推广诚信兴商理念,引导市场主体增强合法合规意识,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继续强化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切实把落实总分局各项便利化政策作为当前稳外资稳外贸工作的具体举措,不断增加便利化政策溢出效益,助力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10-19/shandong/2023/1019/2265.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便利银行、申报主体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申报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形成了《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汇发〔2019〕25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 2.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修订对照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4月24日 2023-05-15/shandong/2023/1031/2270.html
-
10月17日,外汇局山东省分局召开案件线索调度工作会。会议总结今年以来外汇各专业工作进展,安排部署近期重点工作,调度外汇案件、线索落实情况。会议要求全省外汇条线:一是充分认识到产业链转移等复杂涉外经济环境对外汇管理工作的冲击,做好应对预案。二是充分发挥银行自律机制、外汇指定银行作用,精准高效落实各项外汇政策,确保外汇服务不断档。三是不断增强监管能力,统筹便利化与防风险,提高外汇服务质效,加大对地下钱庄、骗税骗补等非法跨境金融的打击力度,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稳定,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持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023-10-25/shandong/2023/1025/2266.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明确特殊机构代码、金融机构代码、金融机构标识码的赋码业务线上办理操作规程,提高外汇管理和统计分析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通知辖内分支机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遵照执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通知所辖分支机构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科技司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 2023-09-25/shandong/2023/0925/2268.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加强外汇管理法治建设,现就部分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或条款的效力通知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已被新文件替代、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的1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二、对相关规定管理对象已经消失,内容实际上已经失效的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 三、删除或修改的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详见附件3。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废止的1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失效的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3.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删除、修改的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3月23日 2023-03-24/shandong/2023/1031/2267.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特殊机构代码赋码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14〕16号),特殊机构代码赋码工作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23〕21号)执行。现予发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3年9月28日 2023-09-29/shandong/2023/0929/2269.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9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近期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今年第三季度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情况如何? 答:今年第三季度,外部环境复杂多变,我国经济保持恢复向好态势,外汇市场表现出较强韧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民币汇率在全球货币中表现稳健。三季度以来,美元利率持续上升,美元汇率再度走强,非美货币普遍贬值。我国稳经济政策持续发力并逐步显效,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略有贬值,对欧元、英镑、日元等主要货币有所升值。截至10月19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对一篮子货币指数(CFETS)较二季度末上涨3.0%。 第二,市场预期总体平稳,外汇交易保持理性。外汇期权市场的风险逆转指标近期依然维持相对低位,说明人民币汇率预期基本稳定。从市场调研情况看,银行、企业等机构普遍认为人民币汇率没有长期贬值的基础。境内主体外汇交易总体理性,结售汇意愿较为平稳。第三季度,结汇率(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6.4%,售汇率(客户从银行购买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8.9%,与上半年相比变化不大。 第三,货物贸易继续发挥稳定跨境资金流动的主导作用。今年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平稳运行,近期出口企稳回升态势明显。按人民币计价,8、9月份出口环比连续两个月增长,消费电子等传统优势产品出口企稳向好,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电池等“新三样”出口保持两位数增长,我国对传统市场出口明显改善的同时对新兴市场出口增长提速。在此背景下,第三季度我国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规模保持稳定,与第二季度基本持平,总体延续近两年高位运行态势。 总的来看,当前我国外汇市场延续预期稳定、交易理性的基本格局。10月份以来,随着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中的季节性等短期影响因素减弱,跨境资金呈现净流入。我国外汇市场对外部环境变化的适应性与可承受力明显增强,跨境资金流动短期调整未改变长期均衡的发展态势,这些都是市场成熟度提升和韧性增强的积极表现。 问:您如何看待未来我国外汇市场和跨境资金流动趋势? 答:当前,国内基本面的积极因素不断积累,各方面发展优势没有变而且在持续提升,随着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紧缩接近终点,未来我国外汇市场平稳运行、跨境资金均衡流动的基础更加稳固。 首先,我国经济保持回升向好的发展态势,内部基本面的支撑作用将进一步巩固。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2%,尤其是随着稳经济政策“组合拳”接续发力,三季度GDP两年平均增速比二季度加快1.1个百分点。消费、就业、物价、外贸、制造业景气度、高技术产业投资等多领域、多指标均出现积极变化,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更趋明显。未来,随着宏观调控政策效果不断显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利因素将持续积累,对我国外汇市场的支撑作用将进一步增强,也有利于吸引跨境资金流入。 其次,我国外汇市场交易主体行为更加成熟和理性,有助于跨境资金流动保持平稳。近年来,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不断完善,外汇市场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人民币跨境使用明显增多;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持续增强,境内企业等主体的汇率预期和交易行为保持总体理性。这都成为维护市场稳定的内在积极因素,未来也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紧缩接近终点,外部环境的有关影响将出现转变。2023年以来,美联储、欧央行等货币政策紧缩效果逐步显现,加息步伐放缓,市场普遍认为主要发达经济体央行本轮加息周期已接近尾声。未来,美欧通胀将继续缓慢降温,政策关注焦点可能从“加不加息”向“降不降息”过渡,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外溢影响也将逐步发生转变。 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稳步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保持外汇管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持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同时,积极防范化解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切实维护外汇市场平稳运行。 问:多年来,经常账户在稳定我国国际收支和外汇市场中一直发挥着积极作用,对于未来我国经常账户发展趋势,您有何判断? 答:预计今年我国经常账户仍将保持合理规模顺差,继续体现对外贸易发展韧性以及涉外经济稳健性。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63亿美元,与同期GDP之比为1.7%,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初步统计,7-8月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50亿美元左右,预计第三季度经常账户顺差仍将保持一定规模。其中,货物贸易顺差处于历史同期较高水平;服务贸易稳步恢复,跨境旅行以及相关支出有序增加,目前仍低于疫情前水平。展望第四季度,我国出口有望得到结构性因素和周期性因素的共同支撑,货物贸易以及经常账户将延续合理顺差格局。一方面,我国产业链供应链仍具相对优势,产业升级对出口产品竞争力的提升作用逐步显现,新的贸易增长点不断涌现,未来仍会发挥稳出口、优结构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在国际市场年底消费增多、补库存需求上升等因素推动下,第四季度出口趋稳向好势头将继续巩固。 从中长期看,我国经常账户有基础有条件保持基本平衡。决定经常账户中长期发展趋势的是一国经济结构和制造业水平。首先,经常账户反映了国内储蓄和投资的关系,储蓄率高于投资率则经常账户为顺差。当前我国储蓄率在全球处于较高水平,未来储蓄率和投资率有望继续保持合理规模的正向缺口,推动经常账户顺差维持均衡水平。其次,我国制造大国地位稳固,制造业规模持续位居全球首位,产业链条完备齐全、技术工人充足等相对优势明显,将继续对出口起到促进作用;同时,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技术密集型产品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前三季度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1.4%,高质量发展不仅有助于优化出口结构、培育新的贸易增长点,也有助于降低对国外产品依赖度,支撑货物贸易顺差格局。再次,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将增加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促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均衡发展,进一步夯实我国经常账户在中长期保持合理均衡的基础。 2023-10-20/shandong/2023/1020/2276.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提高外汇管理和统计分析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家标准相关管理办法和外汇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规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汇综发〔2008〕16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实施细则》(汇综发〔2011〕131号)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外汇业务系统适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17〕93号)同时废止。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区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科技司反馈,联系电话:010-68402459。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0年11月30日 2021-01-11/shaanxi/2021/0111/714.html
-
2023-11-0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10/content_69130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