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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2382亿元,同比下降6%。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0511亿元,进口16489亿元,顺差4022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308亿元,进口3073亿元,逆差765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651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79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986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6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2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268亿美元,进口2801亿美元,顺差46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2年1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3257 466 贷方 22819 3268 借方 -19562 -2801 1.货物贸易差额 4022 576 贷方 20511 2937 借方 -16489 -2361 2.服务贸易差额 -765 -110 贷方 2308 331 借方 -3073 -440 2.1加工服务差额 102 15 贷方 107 15 借方 -5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9 4 贷方 62 9 借方 -32 -5 2.3运输差额 -358 -51 贷方 647 93 借方 -1005 -144 2.4旅行差额 -874 -125 贷方 56 8 借方 -930 -133 2.5建设差额 87 12 贷方 132 19 借方 -45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9 -1 贷方 83 12 借方 -93 -13 2.7金融服务差额 14 2 贷方 37 5 借方 -24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83 -26 贷方 122 17 借方 -305 -4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29 18 贷方 349 50 借方 -220 -3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06 44 贷方 692 99 借方 -387 -5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11 2 借方 -24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5 1 贷方 9 1 借方 -5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01-19/shenzhen/2023/0119/1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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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2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2.2022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2023-01-19/shenzhen/2023/0119/1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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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12月,银行结汇14610亿元人民币,售汇14122亿元人民币。2022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17238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6546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12月,银行结汇2092亿美元,售汇2022亿美元。2022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25709亿美元,累计售汇24635亿美元。 2022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6862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5251亿元人民币。2022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19852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415034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279亿美元,对外付款5048亿美元。2022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62517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61753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3-01-19/shenzhen/2023/0119/1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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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6.0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0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4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2.9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9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85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1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5万亿美元)。 2022年1-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31.4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50万亿美元)。 2023-01-19/shenzhen/2023/0119/13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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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国际收支及相关数据,现公布《202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 2023-01-19/guangxi/2023/0119/2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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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是我国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所涉货物不进出我国一线关境或不纳入我国海关统计的贸易,主要涉及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等业务。202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主动作为,积极引导银行机构了解企业开展相关业务的潜在需求,2022年1-10月福建省(不含厦门)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收支合计11.6亿美元,同比增长116.3%,涉及12家银行、22家企业。 紧跟国际形势发展引导全球采购业务成功落地 当前,国际贸易发展日趋多样,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境外A国采购、B国生产、境内公司统一跨境结算”的全球采购方式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福建某实业公司主要从事煤炭制品和金属制品批发,为有效提升销售利润,拟从澳大利亚进口铁矿和煤炭,再销售给集团内的马来西亚子公司,并给予该子公司相应的回笼款账期。 福建省分局了解到上述需求后,第一时间向企业推介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政策,指导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认真评估全球采购进出口合同的销售背景、定价模式、支付条款、结算账期等要素,确认交易真实性。2022年4月,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成功为该公司办理辖内首笔全球采购进口开证业务、金额8397万美元,大幅提升资金使用效率。2022年1-10月,辖内工商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建设银行等共计办理全球采购项下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收支超6亿美元。 主动顺应市场变化满足企业委托境外加工需求 受国内竞争日趋激烈影响,许多国内企业开始设立境外生产工厂,将部分生产环节转移到境外国家,通过“委托境外公司生产、境内公司跨境结算”的委托境外加工方式降低生产成本。漳浦某纺织公司是福建省内一家小型外贸公司,2022年1月接到一笔境外沃尔玛公司纺织收纳箱订单,计划由其越南子公司进行生产,并直接发货至境外沃尔玛公司,货物全程未进出我国关境。 福建省分局了解到上述情况后,积极引导中国银行漳州分行对该公司境外采购合同、业务模式等开展尽职调查,梳理业务逻辑,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于2022年3月成功为该公司办理1笔委托境外加工项下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收入,金额3.7万美元。体会到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政策的便利性后,该公司持续拓展有关业务,2022年1-10月累计办理委托境外加工项下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收支近20万美元,大幅提高企业生产运作效率。 响应一带一路号召支持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国内工程承包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到境外工程建设中,并通过“境外购买工程物资、境内公司跨境结算”的方式开展业务。福建某工程公司2020年承接了孟加拉国某输电线路工程,因工程建设需要,拟从印度采购铁塔塔材。该设备采购货款由境内支付,物流由印度直接运往孟加拉国。 福建省分局及时为中国银行福州分行解读相关政策,引导银行机构为企业制定一系列针对性外汇服务,对企业业务资质、海外承包工程项目背景、业务模式等开展尽职调查,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和合理性。2022年3月,中国银行福州分行成功为该工程公司办理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项下付款业务、金额58.2万美元,有效增强企业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下一步,福建省分局将持续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摸排外贸企业需求,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密切跟踪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创新发展,有力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质增效。 2022-12-22/fujian/2022/1212/1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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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持续强化对辖内中小微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长乐支局持续发力,推动辖区中小微企业外汇套期保值取得扩面增量。一是强化宣传多样性,提升政策宣传普及面。发挥银行对外宣传优势,同时注重通过线上线下多样化宣传媒介扩大宣传范围,应用“最美长乐”微信公众号和吴航乡情报等当地媒体开展汇率风险中性宣传,通过长乐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开展汇率避险典型案例宣传。二是引导银行减费让利,降低企业汇率避险成本。积极指导银行有效运用汇率避险减费让利政策,重点向中小微企业开展产品推介,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成本和门槛,帮助企业更好应对汇率波动风险。三是实时跟踪监测银行落实情况,针对性开展指导,激发银行落实首办拓户专项行动的主观能动性。 2022-12-29/fujian/2022/1205/1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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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深社会公众对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的认识,有效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合法用汇意识,营造健康、良好的外汇市场环境,1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贵港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区8家商业银行走进贵港市高铁站,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折页,现场解答等多种方式向过往旅客宣传外汇知识。此次活动共向群众发放100余份宣传手册,解答了群众咨询20余人次,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提高了社会公众合法用汇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023-01-19/guangxi/2023/0119/2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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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引导企业积极应对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近日,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局联合辖区中行成功召开外汇政策暨“首办拓户”宣导会。支局宣讲人员为企业逐项解读近年来外汇局出台的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非金融企业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等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措施,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和把握外汇政策要点。会议还邀请中国银行人员介绍不同汇率避险工具的适用范围、特点及效果,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正确看待并积极应对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022-12-26/fujian/2022/1206/1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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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钦州市中心支局分管副行长黄煜会见钦州综合保税区贸易与物流发展局协理局长梁通一行。座谈会上,双方就加强综合保税区企业外汇监管与服务、提升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推进跨境金融创新与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实施等事宜进行了座谈。外汇管理科相关人员陪同会见。 2023-01-19/guangxi/2023/0119/23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