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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0.6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2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9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2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7.7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0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4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9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3.1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3万亿美元)。 2023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34.9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5.12万亿美元)。 2023-03-27/shenzhen/2023/0327/14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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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6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举行2022年广东省金融运行形势新闻发布会,新华社、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经营报、南方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广东广播电视台、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等19家媒体单位参加。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外汇综合处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以下为文字实录: 问:2022年在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下,广东涉外经济依然展现出较强韧性。请问2022年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在促进广东经济对外开放、支持实体经济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下一步为支持广东高质量发展,有哪些安排? 答:谢谢你的提问。2022年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外汇管理改革和助企纾困各项举措,稳步提升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多措并举支持广东开放型经济发展。 一是扎实推进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率先在广东自贸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推出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非金融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等13项试点措施。试点实施以来各类市场主体累计办理试点业务5427笔,合计141亿美元,有力支持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促进广东开放型经济发展。 二是大力支持广东外贸外资稳定发展。扩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支持审慎合规的银行为信用优良的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措施。试点项目由贸易项下扩大至经常项下全部项目,试点地区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扩大至全省。截至2022年末,辖内已累计办理试点业务1256亿美元。支持贸易新业态健康发展,指导广东银行自律机制修订展业指引,便利市场采购、跨境电商、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等市场主体跨境资金结算。2022年,辖内市场采购出口、跨境电商贸易以及离岸贸易等新业态涉外收支合计630亿美元,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三是积极推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辖内三家企业取得试点资格,合计集中外债额度90亿美元、境外放款额度85亿美元。推动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落地,34家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办理试点业务合计1.64亿美元。推广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截至2022年末,辖内银行办理此便利化业务合计120亿美元,“诚信便利、小额便利”跨境投融资氛围基本形成。 四是推动金融要素有序流动,促进粤港澳金融互联互通。稳妥有序开展跨境资产转让业务,允许金融机构按规定对外转让不良贷款、银行贸易融资资产等信贷资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双向开放。截至2022年末,已有6家企业取得QFLP试点资格,3家企业取得QDLP试点资格,合计获批额度约24亿美元。 五是做好人民币汇率避险服务。指导银行通过减免保证金费用、中小微企业专项授信、知识产权抵质押增信等方式,降低企业避险成本;推动银行与保险、担保等机构合作,推出“一保双免”、“银担汇”创新产品,为企业汇率避险提供新途径;加强部门合作,探索汇率避险成本分摊机制,推动“贸融易+汇率避险”金融服务政策落地。2022年,辖内企业使用汇率避险产品管理汇率风险的规模1245亿美元,同比增长17%;外汇套保比率27%,比2021年增加4个百分点。 下一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按照总行、总局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适应市场主体需求,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在落实好南沙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等试点措施基础上,积极探索争取更多外汇管理便利化试点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先试,服务广东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2-20/guangdong/2023/0220/24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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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广州南沙自贸区正式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以下简称试点)。试点开展以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结合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充分发挥南沙立足湾区、毗邻港澳优势,“宣传+调研+督导”三管齐下推动试点政策落地显效。截至2023年1月末,各类市场主体累计办理试点业务6014笔,金额160.9亿美元,有力支持南沙打造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重要平台,为南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落实“放管服”改革,以高水平开放稳住经济基本盘 实施便利优质企业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支持银行优化新兴国际贸易结算、有序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于登记等4项经常项目外汇便利化措施,进一步扩大政策受惠面,优质企业可以享受银行更加便利的服务,服务实体经济保稳向好。截至2023年1月末,南沙自贸区办理上述试点业务金额142.6亿美元。 开展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由银行办理、扩大资本项目收入资金使用范围、外国直接投资(FDI)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等试点业务,建立起与对外开放相适应的外汇管理模式,提升企业业务办理效率,有效降低银企运营成本。截至2023年1月末,南沙自贸区办理上述试点业务金额9.22亿美元。 二、推动金融要素有序流动,以“扩大开放”彰显南沙门户作用 以推进南沙自贸区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为重点,着力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在南沙自贸区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拓宽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渠道,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高质量发展;稳妥有序开展跨境资产转让业务,扩大对外资产转让的主体范围和业务种类,允许金融机构按规定对外转让不良资产、银行贸易融资资产等信贷资产业务,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截至2023年1月末,南沙自贸区已有6家企业取得QFLP试点资格,募集资金规模155亿元人民币;1家企业获批QDLP试点资格,试点额度10亿元人民币。 三、优化跨境融资管理模式,拓展企业融资新渠道 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从多个维度推动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包括开展非金融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支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将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规模上限由其所有者权益的0.5倍提高到0.8倍;适度放宽跨境投融资币种匹配要求等,便利企业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企业跨境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截至2023年1月末,南沙自贸区内企业办理上述业务金额9.06亿美元。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扎实推进“五外联动”,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进一步提升南沙自贸区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同时,密切关注市场主体的新需求、新业态、新模式,促进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制造业、绿色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领域倾斜,助力南沙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3-02-21/guangdong/2023/0221/2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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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节前后,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组织辖内分支机构持续创新宣传形式,以群众“看得见、懂得快、记得住”的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外汇知识普及宣传活动。 ——将外汇宣传融入传统春节习俗。外汇局揭阳市中心支局、河源市中心支局、高要支局分别联合地方政府部门和银行机构进社区开展外汇宣传活动,邀请书法家现场挥毫书写春联和“福”字,向群众送去新春祝福,并派发《个人外汇知识小问答》《网络“炒汇”不合法 资金安全无保障》等宣传折页,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个人结售汇年度便利化额度、外币现钞存取等外汇政策,引导群众在春节假期守好“钱袋子”,慎防网络炒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法行为。 ——将外汇宣传融入寓教于乐的普法小游戏。外汇局阳江市中心支局借“图书贺新春 金融科普绽光彩”迎新春游园活动契机,现场设立外汇普法宣传摊位,邀请群众玩“金融套圈圈”小游戏,飞出圈圈套住“远离网络炒汇”“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远离非法集资”等宣传标语,提示“非法网络炒汇”“地下钱庄”风险,提升群众防范金融诈骗意识。外汇局揭阳市中心支局在宣传现场设置兔年合影区,为群众定格新春美好瞬间,还别出心裁绘制粘贴有外汇知识小贴士的“福兔子”,受到群众的喜爱和好评。 ——将外汇宣传融入走街串巷的志愿者队伍。外汇局四会支局联合团市委组织168名“金融副书记”到各村镇开展金融服务与宣传活动,通过派发宣传折页、现场讲解指导等方式“零距离”将外汇知识送到村民手中。外汇局怀集支局组织“金传先锋”志愿者队伍进乡村开展宣传活动,详细解读与村民生活相关的外汇政策法规,提醒村民远离“非法网络炒汇”“地下钱庄”等非法外汇活动。 ——将外汇宣传融入生动活泼的短视频。外汇局韶关市中心支局联合地方政府部门共同制作打击治理跨境赌博公益宣传视频《跨境赌博害人害己 切勿误入歧途》,通过当地金融消保协会、各银行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并在银行网点大堂LED屏幕重复播放,帮助市民认清跨境赌博“十赌十骗”“十赌十输”以骗牟利的本质,引导市民拒绝跨境赌博,自觉抵制高利诱惑。 2023-02-06/guangdong/2023/0206/2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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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提高出口企业融资便利化程度,国家外汇管理局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推出“银企融资对接”应用场景,并于2023年2月20日起在广东等10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辖内试点银行参加培训,熟悉应用场景功能,开展模拟操作,并梳理业务流程,完善内部分工协助机制,做好各项试点准备工作。试点首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辖内54家企业自主发起融资授信申请68笔,其中90%的企业为中小企业。辖内中国建设银行等11家银行积极响应,对其中59笔融资授信申请与企业有效开展对接,并成功受理融资授信业务41笔。 “银企融资对接”应用场景中,企业可登录“数字外管”平台自主开通应用场景功能,向不超过3家银行提交融资授信申请。银行收到企业融资授信申请后,可在企业授权下查看企业外汇收支相关汇总数据等信用信息,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和内部风控要求,决定是否受理,成功授信后在平台登记授信金额、期限等信息。 “银企融资对接”应用场景借助区块链技术推动汇银企之间可信信息共享,为银企融资双向选择搭建了线上沟通桥梁。一是助力打破银企信息不对称瓶颈,发挥企业外汇收支数据价值。二是为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渠道,企业可自主注册和向银行提交融资授信申请,提升了中小企业融资的便利性和可得性。三是银行可以通过平台接触新客户,获取客户信息,扩展客户群体,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 接下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继续以中小企业为重点优化外汇服务,加强宣传培训,组织试点银行用好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支持企业使用“银企融资对接”应用场景拓宽融资渠道,促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服务广东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2-23/guangdong/2023/0223/24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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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金融支持房地产“十六条”政策在广东省落实落细,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积极指导辖内金融机构为省内优质房企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截至2023年1月末,辖区银行已办理相关业务超28亿元人民币。 近期,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为碧桂园成功办理一笔内保外贷业务,融资金额2.8亿美元。该笔业务通过境内出具备用信用证,支持中国工商银行境外机构组建银团贷款,融资所得款项用于归还碧桂园控股在香港的贷款。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该笔业务是中国工商银行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切实行动,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将发挥好国有大行支柱和带头作用,运用境内外综合服务优势,多渠道、多方式满足优质房企合理融资需求。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分行也通过向广州城建出具保函,支持其境外股东越秀地产向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融资,以归还越秀地产在香港的短期贷款。 内保外贷通过跨境增信方式,利用境内外市场资源,支持优质房企海外融资,向市场传递强烈的正面信号,有利于改善优质房企境外融资环境。接下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指导辖区银行持续加大对优质房企的支持力度,推动内保外贷业务扩容增效。 2023-02-14/guangdong/2023/0214/2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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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要求,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2023年3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扩大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并新增推出中小企业险保单融资功能。 扩大试点首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指导辖内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分支机构各为一家外贸企业办理了一笔中小企业险保单融资业务,金额合计6.94万美元,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完成了受理、审核和放款相关操作,标志着中小企业险保单融资场景在粤港澳大湾区成功落地。 2021年5月,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在包括广东在内的全国12个省市开展首批试点。本次新增的中小企业险保单融资功能,为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提供验证保单信息和转让协议信息以及查验买方信用限额信息等服务,有效提升银行核验保险单证的自动化和便利化水平,提高中小企业险保单融资效率,进一步助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接下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继续以中小企业为重点持续优化外汇服务,组织试点银行用好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持续推广“出口信保保单融资”等应用场景,提升金融外汇服务水平,助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促进广东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3-15/guangdong/2023/0315/2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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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日上午,外汇局广东省分局郭云喜副局长带队前往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调研,深入了解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情况,指导银行进一步做好服务实体经济工作。 郭云喜副局长听取了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2022年外汇经营情况的汇报,双方就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支持贸易新业态跨境资金结算、推广跨境人民币业务等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郭云喜副局长强调,新的一年是党的二十大开局之年,希望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继续发挥好跨境金融业务大行的示范引领作用,践行“金融为民”理念,精准落实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大力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水平,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规模,探索跨境金融改革创新,为广东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2023-02-08/guangdong/2023/0208/2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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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护航外汇市场健康发展,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开设“防范非法集资 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专栏,通过长图、小视频、漫画等方式,宣传外汇管理相关政策,剖析外汇违法行为特点与风险,警示外汇违法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公众认清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的危害性,自觉抵制高利诱惑,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系列宣传内容包括:打击地下钱庄、远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拒绝跨境赌博、打击网络炒汇平台。 各类市场主体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广东省分局子网站“特色服务”栏目浏览查看。 2023-03-03/guangdong/2023/0303/2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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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依申请获取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引。 一、申请 申请人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提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以及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等,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相应身份证明复印件。 (一)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口头申请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原则上不受理口头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予以签名或盖章确认。 二、受理 受理机构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外汇综合处。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0-81882150,传真号码:020-81888425。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37号,邮政编码:510120。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由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受理机构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答复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批准后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受理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受理机构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受理机构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出具《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一)所申请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所申请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区分处理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除能够作区分处理外,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可以不予提供。 (四)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五)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六)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七)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八)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且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九)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视情况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十)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对于要求以邮寄以外的方式获取信息的,申请人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后,应及时填写《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执》(见附件2),并传真或邮寄至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外汇综合处。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更正。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无权更正的,可以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或者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提出。 四、收费标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标准依据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的办法执行。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执 2023-03-23/guangdong/2017/0517/4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