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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实施细则》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为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支持试验区发展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便利试验区开展境内外租赁服务,取消区内机构向境外支付担保费的核准,完善结售汇管理、支持银行开展面向境内客户的大宗商品衍生品的柜台交易。 按照服务实体经济、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有效防范风险、“成熟一项、推动一项”原则,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制定了《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并授权上海市分局颁布。 二、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实施细则》体现了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的转变,符合试验区建设总体要求。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区内企业在办理经常项下业务时,业务流程更加简化,手续更加简便;深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二是坚持简政放权,推进外汇管理依法行政和职能转变。通过取消行政审批、简化单证审核等措施,大力推进管理方式从重行政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重微观管理转变为重宏观审慎管理,从而全面提升行政效能。三是探索主体监管,提升营商环境。通过有针对性地对市场主体进行动态分类监管,促进外汇管理由行为监管转变为主体监管,从而构建更加便利、规范、透明、高效的外汇管理体系。四是加强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核查检查,防范金融风险。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强化监测分析和事后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企业和银行可获得哪些便利? 一是经常项目业务流程将大幅简化。简化区内主体与境外之间经常项目交易的单证,支持企业集团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与轧差净额结算,允许所有类型的融资租赁公司收取外币租金。二是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进一步便利化。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实行外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赋予企业结汇选择权,规避汇率风险。便利跨境融资,取消部分债权债务行政审批手续。三是支持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发展。改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外币资金池及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政策,放宽试点企业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及账户管理。四是促进外汇市场业务发展。适应大宗商品交易的套期保值需要,完善了相应的结售汇管理,有利于支持银行开展面向企业的大宗商品衍生品的柜台交易,帮助企业规避大宗商品价格风险。 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有哪些便利化政策措施? 一是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可根据经营需要开立国内资金主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开展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以及境内成员单位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等业务。二是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可根据经营需要,开立国际资金主账户,国际资金主账户与境外资金往来自由。三是国际资金主账户与国内资金主账户在规定额度内自由划转。具体额度由外汇局根据外汇形势核定。四是简化准入手续。区内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国际资金主账户开展的各类试点业务所涉行政审批均改为备案。 五、融资租赁外汇管理有哪些便利化政策措施? 一是取消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对外债权业务的逐笔审批,实行登记管理。融资租赁类公司可直接到所在地银行开立境外放款专用账户,用于保留对外融资租赁租金收入,账户内外汇收入结汇可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租赁类公司开展对外融资租赁业务,不受现行境内企业境外放款额度限制。二是经批准,允许非金融类融资租赁公司境内收取外币租金,解决货币错配问题。三是简化飞机、船舶等大型融资租赁项目预付货款手续。 六、《实施细则》将如何协调便利化和防风险的关系? 近年来,外汇管理部门始终将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本次改革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有效防范风险、‘成熟一项、推出一项’”为原则,在促进便利化的同时,从管理制度、管理方式、技术手段等入手,实施全过程风险管理。一是加强统计监测与分析预警。严格履行外汇管理数据信息报送义务。督促银行、企业等按照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外汇局报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境内资金划转、结售汇等数据;主动报告异常或可疑情况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异常跨境资金流动。二是强化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查。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完善外汇收支预警指标体系,对银行、企业等异常或可疑情况进行风险提示,依法开展现场核查检查,实施分类管理,处罚违规行为;必要时调整政策,采取临时性管制措施。三是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外汇管理部门将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政府和试验区管委会等密切配合,强化跨境异常资金流动监测分析,加强对试验区短期投机性资本流动的监管,切实维护国家涉外金融安全。 2014-03-05/shanghai/2014/030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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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大对自贸试验区跨境投融资活动的金融支持,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总行批准,5月22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举行发布会,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审慎管理细则》)。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张新,上海市金融办主任郑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委员王利平出席了发布会。 本次发布的两个细则,全面规范了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及其风险审慎管理,两者相互匹配,相辅相成。《业务实施细则》侧重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的开展及相关要求,详细规定了上海地区金融机构内部建立试验区分账核算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以及自由贸易账户的开立、账户资金使用与管理等内容。《审慎管理细则》主要根据宏观审慎管理和风险防控的要求,对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管理的审慎合格标准、业务审慎合格评估及验收、风险管理、资金异常流动监测预警以及各项临时性管制措施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两项细则从业务管理和风险防范两个方面,共同构建了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试验区账户体系框架,为下一步推动试验区投融资汇兑创新业务发展奠定了基础。 《业务实施细则》的核心内容包括:一是上海地区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建立分账核算单元,为开立自由贸易账户的区内主体提供经常项目、直接投资和《意见》第三部分的投融资创新相关等业务的金融服务,以及按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为境外机构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二是明确自由贸易账户为规则统一的本外币账户,区内主体和境外机构可根据需要开立。三是明确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内区外的非居民机构账户,以及自由贸易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按宏观审慎的原则实施管理;对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含区内)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根据有限渗透加严格管理的原则,按跨境业务实施管理;对同一非金融机构的自由贸易账户与其一般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应按《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四个渠道办理。四是细化了自由贸易账户资金兑换的具体政策安排,对已实现可兑换(包括经常项目和直接投资相关)的业务,自由贸易账户内资金可自由兑换;对《意见》第三部分投融资创新业务,各相关部门根据“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原则,另行制订具体实施办法。五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等机构可在获准后,向试验区内及境外提供各类跨境金融交易及清算结算服务。 《审慎管理细则》的核心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分账核算单元的审慎合格标准与评估验收程序。上海市金融机构应当按要求建立试验区分账核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和资产管理、展业管理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并以市级机构为单位接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相关系统。二是明确提出了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宏观审慎管理的目标、内容、方法、工具等,要求上海地区金融机构建立对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的响应机制。三是细化了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管理的内容,包括渗透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币种敞口风险管理、资产风险管理、风险对冲管理等。四是建立了风险预警与处置机制。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开展非现场监测,并根据不同预警指标,在出现资金异常流动的情形下,采取延长账户存放期、征收特别存款准备金、实行零息存款准备金以及临时资本管制等干预手段,维护试验区金融环境的稳健运行。五是组织开展对金融机构分账核算业务进行持续性评估,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与处罚机制,根据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的需要,对金融机构开展的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范围进行调整。 两项细则的落地,标志着《意见》中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账户体系的政策框架已基本成型,为在试验区先行先试资本项目可兑换等金融领域改革提供了工具和载体。区内主体可依托自由贸易账户这一载体,积极开展投融资汇兑等创新业务。各相关部门可利用这一载体和工具,依据“成熟一项、推动一项”的总体原则,另行制定实施办法,在试验区积极稳步推动个人跨境投资、资本市场开放、跨境融资便利化等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试验区营商环境,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推动试验区在更高平台上参与国际竞争。 2014-05-22/shanghai/2014/052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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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上海市分局召开2014年上海市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2014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2013年上海市外汇管理工作,研究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面临的形势任务,安排部署了今年上海市外汇管理各项工作。上海市100多家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2013年,上海市外汇管理部门积极落实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工作部署,围绕外汇管理中心任务,紧密结合上海实际,一手抓改革创新,一手抓风险防范,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一是积极参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出台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二是全力做好防范异常外汇资金流入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对银行外汇资金流入和结汇的管理,加强货物贸易外汇资金流入管理,认真做好资本项下的控流入、扩逆差相关工作。三是扎实推进创新试点工作。顺利启动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积极推动跨国公司资金运作便利化试点,顺利实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国际贸易结算中心试点,深化拓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大力支持上海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四是坚持依法行政,有效提升外汇监管和服务水平。五是加大外汇查处力度。 会议认为,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全面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上海“四个中心”功能跨越的关键一年。外汇管理面临的形势更为复杂,改革创新的要求更高。为此,要切实贯彻落实好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和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积极推动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转型,促进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改进银行外汇收支监管,强化国际收支统计和监测预警,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上海经济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明确了今年外汇管理的工作思路和安排:一要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大力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不断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公司参与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研究建立特许机构办理外币现钞跨境调运和批发业务模式,支持银行推出面向客户的人民币外汇理财和投资相关业务。二要积极推动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转型。巩固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成果,优化服务贸易外汇监管方式,加强个人外汇管理,配合推进保险机构外汇管理改革。三要促进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做好资本项下外汇管理改革的宣传解释工作,提高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数据报送质量,研究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等管理。四要改进银行外汇收支监管。探索外汇指定银行主体监管,加强银行结售汇业务日常管理,完善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机制。五要强化国际收支统计与调查。扎实推进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建设,加强统计申报数据核查。六要加强监测分析和调查研究。强化跨境资金流动的双向监测,完善非现场分析报告体系,积极开展信息调研,构建与银行的联动机制。七要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继续严厉打击虚假转口贸易活动,开展对银行外汇业务的专项检查,积极查处资本金违规结汇、外债违规结汇、逃汇、骗购外汇等违规案件,完善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方法体系。 2014-03-14/shanghai/2014/031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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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经总局批复同意,2月28日,上海市分局颁布《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为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上海市分局当天立即召开“外汇管理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政策通报会”。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总局综合司徐卫刚副司长莅临会议指导,试验区管委会、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110家在沪外汇指定银行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外汇管理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政策紧密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有效防范风险,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要求,突出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区内优先于区外”的政策导向;二是简化外汇管理审批流程;三是促进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发展;四是支持融资租赁业务发展;五是有效防范外汇收支风险。 会议强调,设立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内外发展大势出发,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大局,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各银行应认真学习贯彻外汇管理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政策,在坚持合规经营、加强风险防范的基础上,提供更优质便利的金融服务,切实加强对自贸试验区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 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对外汇局给予试验区建设的大力支持表示充分肯定和感谢。他指出,《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是继启动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加强反洗钱工作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要的金融支持自贸试验区政策。首先,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服务投资贸易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加大金融改革开放和创新力度;二是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体系,规范稳妥操作,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其次,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要符合“两个方向”。一是符合投资贸易便利化、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大方向;二是符合服务金融体系、深化金融改革的大方向。再次,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要实现“两个效益”。一是在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同时,带动经济转型,实现国家总体战略目标,提升中国在全球经济贸易体系的发言权和竞争力;二是借助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探索创新中国改革路径,带动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为全面对外开放积累宝贵经验。最后,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要发挥“两个作用”。一是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二是发挥政府的作用,推动自贸试验区健康、良性和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我分局将在总局领导下,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履行监管一线职责,确保总局政策取得实效。同时,及时总结自贸试验区外汇管理政策实施效果,积极研究进一步促进跨境投资和贸易便利化的政策建设,更好地服务自贸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 2014-03-05/shanghai/2014/030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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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银发[2013]244号,以下简称《意见》),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日前发布《关于印发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外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意见》要求,《通知》按照服务实体经济、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有效防范风险、“成熟一项、推动一项”原则,实施以下外汇管理政策创新措施:一是简化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等原则办理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手续。二是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三是放宽对外债权债务管理。取消对外担保和向境外支付担保费行政审批,放宽区内企业境外外汇放款金额上限,取消境外融资租赁债权审批,允许境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四是改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外币资金池及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政策,放宽试点企业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及账户管理。五是完善结售汇管理,便利银行开展面向区内客户的大宗商品衍生品的柜台交易。 上述改革措施体现了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的转变,符合试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一是服务实体经济,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二是简政放权,进一步减少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简化业务办理流程。从重行政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重微观管制转变为重宏观审慎管理。三是支持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发展,通过改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外币资金池及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政策,放宽试点企业条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四是有针对性地对市场主体实施动态分类监管,加强对守法企业的服务力度,提升营商环境。五是加强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核查检查,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通过上述改革措施,区内企业、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的便利度将显著提高,有利于支持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更好地服务试验区国家战略,有利于加快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转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业务及管理模式,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 2014-03-05/shanghai/2014/030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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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6日,上海自贸区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首批试点银企合作签约仪式举行,标志着外汇管理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总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落地。会议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长王利平主持。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张新,上海市金融办副主任吴俊出席了签约仪式。会上,21家企业分别与13家银行现场签署了合作协议。 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创新跨国公司账户体系。允许跨国公司同时或单独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管理境内外成员企业外汇资金,开展资金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账户内可以全部或部分共享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二是进一步简化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等原则办理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手续,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需按规定提交税务备案表。三是便利跨国公司融通资金。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与境外划转自由,没有额度控制;在规定的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内,国内、国际账户内互联互通,便利企业内部调剂资金余缺。四是资本金结汇采取负面清单管理。资本金资金意愿结汇,审核真实性后对外支付。五是加强统计监测防控风险。全面采集跨国公司外汇收支信息,集中收付或轧差净额结算进行数据还原申报,留存相关单证备查,落实额度控制监管“阀门”。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指导下,上海市分局将遵循自贸区简政放权的改革思路,努力为自贸区总部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要求试点企业和银行切实落实试点各项监管要求,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严格按照外汇管理政策规定的便利措施办理相关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在稳步推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过程中,将密切跟踪研究相关业务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评估政策实施效果,积极研究进一步促进跨境投资和贸易便利化的政策措施,支持自贸试验区总部经济发展。 2014-05-16/shanghai/2014/051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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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分局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并贯彻落实相关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全党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指明了方向,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 上海市分局要求各处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外汇管理工作实践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把总行、总局、总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持续推动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分局干部员工要充分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任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率先垂范,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推动反腐倡廉工作。 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教育,逐步构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纪律教育为核心、以警示教育为特色的工作格局,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和扩大成果,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继续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服务环境,提升外汇窗口服务水平,积极创建服务型党组织。 2015-04-15/shanghai/2015/041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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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促进和便利企业跨境投资资金运作,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印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19号)。该两项改革将于2015年6月1日起实施,其涉及面广,意义重大。 为便利市场主体准确理解和执行,充分发挥政策实施效果及其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上海市分局积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决定自4月中旬起先后对在沪外汇指定银行展开三轮培训。 4月16日,上海市分局举办了首场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专题培训会,在沪外汇指定银行人员逾两百人参加了培训。会议详细介绍了上述两项政策的出台背景、核心内容、政策对比和工作部署,并对银行提出的各类问题予以答疑。 2015-05-19/shanghai/2015/051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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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上午,总局易纲局长在上海总部调研指导工作,并走访上海市分局相关处看望基层员工。上海市分局张新局长陪同走访。 易纲局长先后视察了分局外汇综合处、国际收支处和外汇检查处的办公环境,并与一线工作人员亲切交谈,详细了解分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现状、上海地区跨境收支和银行结售汇变化情况、金融机构外汇业务专项检查以及“两加强、两遏制”工作落实情况等。易纲局长还详细询问了关于银行外汇业务专项检查所发现的突出问题,并与分局检查人员就相关政策环境和业务背景进行了探讨。 易纲局长充分肯定了上海市外汇管理工作成绩,对分局工作人员表示亲切慰问。下一步,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易纲局长重要指示,狠抓改革落实,加快管理转型,力争推动上海外汇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5-05-19/shanghai/2015/051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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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战略部署,促进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自贸试验区实体经济跨境发展的能力,在人民银行总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积极推动和大力支持下,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4月22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关于自由贸易账户启动外币服务功能的通知》,正式宣布上海市开展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的金融机构可按相关要求向区内及境外主体提供本外币一体化的自由贸易账户金融服务,标志着自由贸易账户外币服务功能的正式启动。金融机构可按《通知》要求,提供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的外币服务。这是人民银行积极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推动上海自贸试验区新一轮金融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4月20日国务院发布《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后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推出的第一项金融举措。 2014年6月,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推出了自由贸易账户相关政策,受到了自贸试验区各界的广泛欢迎。截至目前,已有17家金融机构启动了自由贸易账户金融服务,共为区内和境外主体开立了12466多个自由贸易账户,跨境结算量达到1403亿元,境内结算量达到1743亿元,基本满足了区内实体经济开展涉外经济投资活动的需要,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改革开放的效应充分显现。自由贸易账户业务启动后,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自由贸易账户业务积极指导,并对运行情况组织了评估。评估认为,自由贸易账户的可兑换安排获得了社会各界和境内外的普遍认同,其基于分账核算管理的风险防控机制在前期运行中体现了“防火墙”作用。自由贸易账户监测管理信息系统较好地实现了对自由贸易账户各项业务和资金流动的动态监测,本外币一体化协调工作机制也已建立。从综合服务功能定位和风险防控机制两方面看,自由贸易账户具备了启动外币服务功能的条件。 本次自由贸易账户外币服务功能的启动,将大大提升自贸试验区的金融服务水平,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制度安排。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便利企业和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自由贸易账户外币服务功能的启动,将为企业提供账户内本外币资金兑换便利,降低融资成本和汇兑成本,更好地管理汇率风险。金融机构对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中的金融服务需求也可以有更好地响应和跟进,提供具有国际水准的金融服务,为境内金融服务的改进提供示范效应。 二是实现了本外币一体化管理,为企业更好地统筹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本外币两种资源创造条件,也有利于加快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跨境资金流动监管体系。 三是有利于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未来一段时间,人民银行将依托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各个要素,推动金融市场实现双向对外开放,打开自贸区企业境外融资的通道,推动自贸区建设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高效联动。(完) 2015-04-24/shanghai/2015/0424/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