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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五五”规划部署,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满足企业跨境运营资金合理需要,2026年3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境内企业开展境外放款业务。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境内企业人民币和外币境外放款业务纳入统一管理,便利企业按照相同业务规则高效开展本外币放款业务。二是将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明确境外放款余额上限与其所有者权益挂钩,支持企业在余额上限内办理业务。三是将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由0.5上调至0.6,整体提高境外放款余额上限,更好满足企业跨境运营资金需要。四是明确境内银行、境内企业办理境外放款业务的管理要求和资金使用要求,有效防范风险。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推动《通知》稳步落地实施,切实发挥境外放款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的积极作用。 2026-03-24/tianjin/2026/0324/3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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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持有境外特殊目的实体(SPV)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人所属国家(地区)和部门如何填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8号)中第二部分具体报表及数据项的填报方法第(六)项投资境外债务证券的填报方法(B02表、H02表)第4点: 申报主体持有境外特殊目的实体(SPV)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人所属国家(地区)和部门应为该SPV的所属国家(地区)和部门,而不是该SPV境内母公司(中国境内企业)的所属国家(地区)和部门。 2026-04-01/tianjin/2026/0401/30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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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请人对外转移财产应向什么地方的外汇局提出申请?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6.4,移民财产转移由移民原户籍所在地外汇局负责审批。继承财产转移由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外汇局负责审批。继承人从不同被继承人处继承财产,可选择其中一个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外汇局合并提交申请材料。 2026-03-19/tianjin/2026/0319/3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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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请财产转移按规定购汇后可以提取外币现钞吗? 答:根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6号),银行按有关规定为申请人办理售汇后,应直接将外汇汇往移民或继承人居住国或地区申请人本人账户,不得在境内提取外币现钞。 2026-03-19/tianjin/2026/0319/3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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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全辖)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6-03-31/tianjin/2026/0331/30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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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副局长 2026-03-26/tianjin/2026/0326/3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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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举行2026年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介绍一季度全市金融统计数据、金融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民营企业再贷款投放、企业汇率避险服务“开门红”等有关情况。调查统计处处长李建伟、信贷政策管理处副处长刘冬、国际收支处副处长张奕、货币政策处四级调研员王林涵出席发布会。本次新闻发布会由办公室四级调研员汪宏程主持。 以下为文字实录: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调查统计处处长李建伟: 一季度天津市金融统计数据 2026年一季度天津市金融统计数据显示,全市金融总量稳定增长、金融服务质效持续提升、融资成本不断下降,有力支持实体经济稳中向好和高质量发展。 一、金融总量稳定增长 一是存贷款余额保持平稳增长。贷款方面,2026年3月末,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为4.95万亿元,同比增长4.9%,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2.2个百分点。1-3月各项贷款增加1095.13亿元,同比多增100.62亿元,其中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3.81万亿元,同比增长6.8%,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9个百分点,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3.1个百分点。存款方面,2026年3月末,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5.17万亿元,同比增长7.0%,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1-3月各项存款增加1110.29亿元,同比多增117.00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2.70万亿元,同比增长7.4%,较全市各项存款平均增速高0.4个百分点。 二是社会融资规模结构优化。2026年1-3月,天津市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1139亿元,其中,企业直接融资208亿元,同比多73亿元,占一季度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比重为18.3%,占比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5个百分点。 二、金融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高效 一是支持主要产业的贷款快速增长。2026年3月末,全市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贷款同比增长6.9%,住宿和餐饮业贷款同比增长63.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贷款同比增长39.6%,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贷款同比增长23.1%,均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二是重点领域贷款保持两位数增长。2026年3月末,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30.2%,绿色贷款比年初增长19.0%,农林牧渔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18.7%,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17.4%。 三、融资成本稳步下行,信贷覆盖持续扩大 一是贷款利率水平持续下降。2026年3月份,全市金融机构新发放企业贷款利率和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8个、8个基点。根据我分行开展的2026年一季度工业企业问卷调查,企业总体融资成本指数为48.4%,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指数为42.2%,两项指数均连续7个季度处于收缩区间。 二是贷款覆盖面持续扩大。剔除重复后,2026年3月末,全市共有13.0万户企业主体获得贷款支持,比上年末增加2485户,比上年同期增加7212户,金融助力企业发展作用进一步凸显。 主持人:谢谢李建伟先生的介绍。下面,请信贷政策管理处副处长刘冬女士介绍金融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关工作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信贷政策管理处副处长刘冬: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坚持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聚焦天津“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强化政策协同、加大资源供给、优化产品服务,持续做好金融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工作,为促进三地协同发展、唱好京津“双城记”提供有力支持。2025年末,天津市金融机构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融资余额同比增长11.8%,高于全市各项贷款增速7.1个百分点,较有数据统计以来(2017年末)增长近一倍。过去一年,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发挥金融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作用,深化三地协调机制建设,加强政策协同和服务联动,联合开展“京津冀产业链金融支持计划”等重点工作,组织银行就交通一体化、支持雄安新区建设等领域事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动金融资源与产业需求高效对接。 二是完善统计制度。在人民银行总行支持下,牵头京冀两地人民银行制定《金融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统计监测制度》,明确统计内容、规范标准口径,定期编制共享《京津冀主要经济金融指标》等,为全面掌握三地金融机构业务开展情况、进一步统筹金融资源配置、加强风险联防联控、深化信息互联互通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 三是深化部门协作。联合有关部门搭建京津冀产业合作重点平台“金融服务顾问”机制,常态化持续推送重点项目及企业“白名单”,组织金融机构与21家重点平台“双向匹配”建立合作关系,促进金融资源与产业需求高效对接。举办环京津冀区域银行间人民币衍生品业务发展交流会,促进区域内金融机构更好利用银行间市场衍生品工具管理利率及信用风险。 四是加强资源投入。扩围实施“京津冀产业链金融支持计划”,迭代升级金融服务重点产业链专项行动,单列260亿元“津融系列”再贷款优先额度资金,支持京津冀制造业产业链企业发展。借助“七方协议”,推动绿色短期融资券、京津冀科技创新资产支持票据等多笔全国首单银行间市场创新融资工具落地,自协议签署以来,天津市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发行1.98万亿元。 五是推动改革创新。持续推动自贸区“金改30条”增量扩面,探索推出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FT分公司模式”等多个创新成果。扎实推进FT试点银行扩容,天津FT账户试点银行增至8家,FT账户累计结算量超1.6万亿元。推动跨境人民币便利化互认政策从“三地互认”扩展至“十六地联盟”,互认优质企业家数增至9000余家,助力京津冀企业避险增效。2025年天津市跨境人民币收付总量突破6300亿元,创历史新高。2026年一季度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同比增长10.6%。 下一步,我分行将持续加强与京冀两地人民银行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完善统计制度,推进征信服务、支付结算、资质互认、客户互推等互联互通,深入做好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金融支持,促进提升金融服务区域一体化京津同城化水平,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支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 答问环节 主持人:谢谢刘冬女士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举手提问。 新华社记者问:2026年,人民银行推出了民营企业再贷款,请介绍一下全市的落实情况和成效。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货币政策处四级调研员王林涵答:感谢您的提问。自今年中国人民银行设立民营企业再贷款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积极部署推动政策在津落地,取得良好政策效果。2月实现首批再贷款投放,投放规模39.67亿元,居全国前列。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累计向天津银行、天津农商银行、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发放民营企业再贷款资金80.92亿元,撬动民营中小微企业贷款投放192.08亿元,惠及企业2093户,真正实现“央行资金引流、金融机构跟进、民营主体受益”的政策传导链条,为天津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源头活水”。 为使政策红利直达快享,我们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靠前部署、快速响应。政策出台后,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提前摸排全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民营中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合格质押品储备等情况,科学评估授信额度需求。印发专项通知,明确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推动政策落地的具体要求。精准匹配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需求,先行预授信,“一对一”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全程协助开户办理,确保各行首笔业务在最短时间内顺利落地。 二是建章立制、规范流程。配套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民营企业再贷款管理实施细则》《业务操作规程》《政策效果评估办法》等3项制度,统一了资金申请、质押清单、合同文本等标准化模板,制定了业务审批、资金发放回收、评估全流程规范,明确部门职责,设置2026年度授信差异化比例,迅速构建覆盖贷前、贷中、贷后的全周期管理体系,让金融机构少走弯路,确保再贷款业务办得快、办得准、办得规范,进一步提升货币政策传导效能。 三是强化政策宣传解读。组织召开全市支农支小再贷款、民营企业再贷款政策培训会,深入解读再贷款业务逻辑和规则要求。与市财政局加强协同配合,开展金融财政一揽子增量政策宣讲会。制作“一图读懂民营企业再贷款新政策”,扩大公众知悉面和社会关注度。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用好民营企业再贷款,为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优质金融服务,推动民营企业再贷款与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政策协同发力,更好发挥民营企业再贷款的牵引撬动作用,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为天津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撑。 中国新闻社记者问:未来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在推动金融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有哪些部署和安排?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信贷政策管理处副处长刘冬答: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规划,立足区域资源禀赋、结合自身履职实际,引导金融资源在三地优化配置和高效流动。着重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三地人民银行协调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京津冀”产业合作重点平台金融服务顾问机制作用,指导金融机构在稳固“硬联通”金融支持基础上,将更多信贷资源投向科创要素引育、产业协作等“软联通”方面,推动金融资源与产业需求高效对接。指导全国性银行在津机构加强与北京、河北分行沟通联络,推广跨省通办、资质互认等金融服务模式,促进提升服务区域一体化、京津同城化水平。 二是聚焦“一基地三区”建设,紧密围绕天津功能定位实现和北京、河北以及雄安新区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拓宽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方式,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和航运金融,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迭代实施金融服务重点产业链专项行动,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强绿色金融标准研发推广,巩固发展租赁、保理等特色优势金融,促进更好发挥京津冀协同发展对天津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 三是持续完善金融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统计监测机制,在提升数据质量上下功夫,通过健全校验规则、完善审核机制,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加强数据挖掘应用,基于统计监测数据积极探索开展多维度数据分析,更好反映金融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政策实施效果。联合京冀两地分行研究推进京津冀主要金融指标联合发布,统一和规范数据发布口径和范围,做好数据解读,为不断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金融数据支持。 四是继续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充分发挥十六地“同心惠企”跨境人民币优质企业互认联盟效能,打造金融资源聚集地,增强辐射作用,提升京津冀地区企业贸易投资跨境人民币便利化水平。依托天津FT账户服务北方区域的独特优势,支持银行面向京津冀企业开展跨境金融服务,积极探索FT账户在跨境贸易、投融资等领域的应用,持续释放自贸区经济活力,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 五是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金融需求与制度瓶颈,积极开展前瞻性、针对性研究将金融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纳入分行未来3-5年重点工作规划,打造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标杆性工程、标志性成果。加强三地在金融标准制定、试用方面协作,探索推进相关领域金融标准一体化发展。强化三地金融学会间的交流与合作,互学互鉴提升金融智库建设水平。 天津日报记者问:今年一季度,天津市企业外汇套保率实现了较快增长。请问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在推动企业汇率避险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国际收支处副处长张奕答:感谢您的提问,也感谢媒体朋友对汇率避险工作的关心。服务实体经济、帮助企业尽可能规避汇率风险,始终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汇率风险是涉外企业在经营中面临的风险之一,我们对此高度重视,将汇率避险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希望帮助更多外贸企业在国际市场发展的同时减少后顾之忧。 今年一季度,我们的汇率避险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一季度末,全市企业外汇套保率达25.3%,较去年末提升了12个百分点。这个增速的背后,是我们在政银企三个层面协同发力的结果。具体来说,主要有三方面举措: 第一,下好“先手棋”,在机制协同上凝聚合力。我们深知,团队作战必须责任到人、多家携手好过一家发力。为此,我们组建了专项工作团队,建立了专项推动、定期监测、宣传服务等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可以说,推进工作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可以找到直接责任人。同时,我们加强与行业监管、国资等部门沟通,致力于共同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汇率避险环境,比如,与天津市国资委联合召开了大型国有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宣讲会,覆盖市属国企40余家。 第二,打好“服务牌”,在精准对接上提升效力。汇率避险,归根结底是服务企业,让企业有获得感。我们发布了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三张清单”,指导银行推行“一企一策”,根据企业实际收汇情况和经营特点量身定制避险方案。比如,全市两家电子行业企业,在银行指导下结合收汇时点办理了多笔不同期限的远期结汇业务,累计金额超过5亿美元,有效锁定了经营利润。 第三,当好“宣传员”,在理念宣导上精准发力。为了让更多企业知道汇率避险业务,我们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发力,不断扩大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我们依托分行公众号,持续开展“汇控风险,行稳致远”系列宣传,发布了30期政策解读、操作指南和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料,指导银行开展线上线下企业宣导活动2000余家次,向重点企业“一对一”宣讲《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指引》及相关外汇衍生产品运用案例,增强政策触达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巩固现有工作机制,深化政银企三方协作,帮助全市更多天津外贸企业真正建立起汇率风险中性的理念,支持企业有效应对汇率波动风险,助力企业稳健经营。 主持人: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媒体朋友。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 2026-04-30/tianjin/2026/0430/3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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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作用,现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境内外商独资银行、境内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境内分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0.5上调至1.5,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金融机构在内地(大陆)设立的银行机构比照适用。将进出口银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3上调至3.5。如计算的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小于100亿元,核定该银行境外贷款余额上限为100亿元。 二、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可由境外银行依据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2〕27号)第七条中“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原则上应要求境外银行等直接债权人参照本条规定办理”的规定不再适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的其他事宜仍按照银发〔2022〕27号文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6年4月11日 2026-04-20/tianjin/2026/0420/30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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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2026年全国外汇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市分局及滨海新区分局工作人员参与总局“智慧外管”建设能力,3月19日,分局组织“智慧外管”研究小组成员及部分业务骨干参加人工智能体应用培训,旨在更好的将人工智能大模型用于“知识问答”“数据分析”等“智慧外管”六大应用场景建设。 本次培训以“AI智能体应用与全链路构建安全”为宗旨,从OpenClaw本地部署入手,实现OpenClaw本地容器化运行,通过容器部署相互独立、权限设置便捷及轻量化运行特点,有效降低持久化攻击风险。培训最后将OpenClaw实际应用于飞书多维表格,实现了相关功能的自动化运行。通过现场部署人工智能体与大模型风险防范实操,切实帮助参会人员提升技术实战能力,掌握安全可控的AI部署方法,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基础上,更好的将智能体技术赋能业务工作,实现技术创新与安全保障同步推进,充分发挥科技与业务相融合的双支柱作用,为“智慧外管”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2026-04-03/tianjin/2026/0403/30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