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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殷兴山局长在浙江省分会场参加全国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进会。 2019-12-02/zhejiang/2019/1202/1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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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殷兴山局长参加杭州市委防范金融风险调研座谈会。 2019-12-05/zhejiang/2019/1205/10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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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徐子福副局长赴嘉兴参加全省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专题培训并调研。 2019-12-06/zhejiang/2019/1206/1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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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至22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殷兴山局长参加浙江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 2019-12-03/zhejiang/2019/1203/1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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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殷兴山局长列席浙江省委财经委员会会议。 2019-12-04/zhejiang/2019/1204/10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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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殷兴山局长列席浙江省委常委会会议。 2019-11-27/zhejiang/2019/1127/10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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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促进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以下简称兑换特许业务)合规、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见附件)。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加强对辖内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的监管,坚持便捷准入与严格监管相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管理,有效履行属地金融监管职责,防范金融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分局)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首次批准辖内非金融机构开展兑换特许业务前,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 二、本通知发布前已获得兑换特许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向所在地外汇分局申请换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兑换许可证》)。其中,境内非金融机构总部在申领《兑换许可证》时,还应提交《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承诺书》,以及本机构兑换业务系统通过自动接口模式连接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外汇业务系统的说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所在地外汇分局应撤回其兑换特许业务经营资格,并注销《兑换许可证》。 三、各外汇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准确传导政策要求,做好《办法》实施的各项工作。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2〕2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通过互联网办理兑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4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及外币批发业务的批复》(汇复〔2015〕16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规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和外币兑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15〕38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注: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1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调整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汇发〔2023〕8号)附件3《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删除、修改的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以下内容已被废止:《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汇发〔2020〕6号印发)第十六条以下内容“兑换特许机构未进行事前报告或在调整不到位的情况下发生上述行为的,外汇分局可责令其暂停相关业务并进行整顿,待符合要求后再恢复办理业务”。 被修改:第十七条修改为“兑换特许机构涉以下事项的,外汇局可依法责令进行整顿或撤销兑换特许业务经营资格。(一)未能履行《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承诺书》中承诺内容。(二)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兑换特许业务经营资格。” 附件: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2月13日 2020-02-21/zhejiang/2020/0221/1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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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浙江省分局及时启动外汇政策绿色通道,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为原则,指导辖内银行为客户办理进口付汇等业务44笔,涉及金额615.2万美元,支持企业进口口罩329.9万只、防护服1.1万套、护目镜7000个、红外线测温仪300台、防控手套1000盒,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指导银行快速办理进口付汇。外汇局浙江省分局明确要求银行办理防疫物品进口付汇做到“无审核、零跑腿”,对企业实行“一对一”指导。1月27日,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对接嘉兴雅兰公司,利用绿色通道为该公司办理对外付汇3.6万美元,所购的50万个口罩已全部捐赠给当地医院。1月29日下午,嘉兴浩悦公司受地方政府委托需要紧急对外付汇采购医用口罩,但该公司没有进出口经营权且属于非名录企业,嘉兴市中心支局立即对接当地农行,凭支付口令为该企业购付汇76.5万日元,第一时间锁定了口罩订单。 倡导为防疫业务减费让利。外汇局浙江省分局积极倡议全省银行为防控疫情相关业务减费让利。中行台州市椒江支行在为宜安商贸公司紧急对外付汇7800万日元采购医疗防护用品时,减免相关手续费并在汇率上给予80个基点优惠,为企业节约费用近万元人民币。 支持银行开展线上服务。外汇局浙江省分局积极支持辖内银行运用技术手段,提供资金结算线上服务,力求高效、无接触。宁波银行发挥“外汇金管家”作用,为宁波群安进出口公司办理在线审核,快速向外商支付货款23.1万美元用于采购10万个N95防护口罩。中信银行嘉兴分行实行线上资料审核,远程办理业务,免去企业人员奔波,并紧急向总行申请汇款头寸,仅用20分钟就为世源科技(嘉兴)医疗电子有限公司进口防护服原料办理了3笔对外付汇业务,合计金额23万美元。 帮助企业开展在线跨境采购。外汇局浙江省分局通过联系银行、支付机构及邮政部门,为防疫物资进口出谋划策,指导辖内医院通过跨境电商网络采购防护物资,大大提高了采购效率。据初步统计,辖内进口电商云集、阿里巴巴等平台已累计跨境采购防护物资超650万件。 2020-02-06/zhejiang/2020/0206/1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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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徐子福副局长出席2019年全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及外汇形势分析调研培训班。 2019-11-19/zhejiang/2019/1119/1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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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殷兴山局长参加“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15周年座谈会。 2019-11-07/zhejiang/2019/1107/10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