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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例1:南京银行上海浦东支行虚假转口贸易付汇案 2016年2月至3月,南京银行上海浦东支行凭企业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80万元人民币。 案例2: 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虚假转口贸易付汇案 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凭企业无效提单或重复单证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未按规定在同一银行网点办理转口贸易收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第五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责令改正,处以罚没款64.48万元人民币。 案例3:工商银行南昌北京西路支行虚假转口贸易付汇案 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工商银行南昌北京西路支行凭企业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责令改正,处以罚没款111.54万元人民币。 案例4:兴业银行台州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5年4月至2016年5月,兴业银行台州分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业务时,未尽审核责任,未按规定对贷款资金用途、预计还款资金来源、担保履约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责令改正,处以罚没款95.31万元人民币。 案例5:招商银行杭州分行个人分拆售付汇案 2016年1月至11月,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违规为客户利用303名境内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办理分拆售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责令改正,处以罚没款100万元人民币。 案例6: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5月,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使用虚假合同、发票、提单,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955.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09.7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广州飏帆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广州飏帆贸易有限公司使用虚假提单,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9285.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73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乡村基(重庆)投资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乡村基(重庆)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按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违规向境外母公司汇出利润,金额合计885.9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宁波慧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宁波慧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使用虚假提单,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1565.6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509.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北京欣华阳商贸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7年5月,北京欣华阳商贸有限公司使用无效提单,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61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213.6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1: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7年5月,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使用虚假提单,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200万欧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8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2:四川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4年6月至2015年8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分12笔汇入767.17万港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9.14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3:湖北籍曹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曹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港元34笔,金额合计899.32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1.95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4:重庆籍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5年9月至12月,彭某通过地下钱庄购买美元16笔汇往境外,金额合计1383.58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96.85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5:安徽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买卖港元,金额合计376.24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5.2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6:浙江籍洪某私自买卖外汇案 2011年2月至2015年10月,洪某向他人账户支付3.12亿元人民币,私自购买外汇,用于在境外购买房产等。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私自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497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7:广东籍孙某分拆逃汇案 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孙某利用34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244.62万美元,用于境外投资等。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83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19-05-29/neimenggu/2019/0529/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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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人民币汇率相关问题回答了《金融时报》记者提问。 记者:人民币汇率为何“破7”? 答:受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及对中国加征关税预期等影响,今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有所贬值,突破了7元,但人民币对一篮子货币继续保持稳定和强势,这是市场供求和国际汇市波动的反映。 中国实施的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人民币汇率的波动是由这一机制决定的,这是浮动汇率制度的应有之义。从全球市场角度观察,作为货币之间的比价,汇率波动也是常态,有了波动,价格机制才能发挥资源配置和自动调节的作用。如果回顾过去20年人民币汇率的变化,会发现人民币对美元既有过8块多的时候,也有过7块多和6块多的时候,现在人民币汇率又回到7块钱以上。需要说明的是,人民币汇率“破7”,这个“7”不是年龄,过去就回不来了,也不是堤坝,一旦被冲破大水就会一泻千里;“7”更像水库的水位,丰水期的时候高一些,到了枯水期的时候又会降下来,有涨有落,都是正常的。 尽管近期人民币对美元有所贬值,但从历史上看,人民币总体是升值的。过去20年国际清算银行计算的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和实际有效汇率都升值了30%左右,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升值了20%,是国际主要货币中最强势的货币。今年以来,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仍保持着稳定地位,人民币对一篮子货币是走强的,CFETS人民币汇率指数升值了0.3%。2019年初至8月2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贬值0.53%,小于同期韩元、阿根廷比索、土耳其里拉等新兴市场货币对美元汇率的跌幅,是新兴市场货币中较为稳定的货币,而且强于欧元、英镑等储备货币。 记者:人民币汇率“破7”后走势会如何? 答:人民币汇率走势,长期取决于基本面,短期内市场供求和美元走势也会产生较大影响。市场化的汇率形成机制有利于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供求平衡的作用,在宏观上起到调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的功能。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制造业门类齐全,产业体系较为完善,出口部门竞争力强,进口依存度适中,人民币汇率波动对中国国际收支有很强的调节作用,外汇市场自身会找到均衡。 从宏观层面看,当前中国经济基本面良好,经济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增长韧性较强,宏观杠杆率保持基本稳定,财政状况稳健,金融风险总体可控,国际收支稳定,跨境资本流动大体平衡,外汇储备充足,这些都为人民币汇率提供了根本支撑。特别是在目前美欧等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转向宽松的背景下,中国是主要经济体中唯一的货币政策保持常态的国家,人民币资产的估值仍然偏低,稳定性相应更强,中国有望成为全球资金的“洼地”。 近年来在应对汇率波动过程中,人民银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政策工具,并将继续创新和丰富调控工具箱,针对外汇市场可能出现的正反馈行为,要采取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坚决打击短期投机炒作,维护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稳定市场预期。人民银行有经验、有信心、有能力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 记者:人民币汇率“破7”对企业和居民有何影响? 答:改革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外汇管理要坚持改革开放,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破7”后这一政策取向不会变。 对普通老百姓而言,过去20多年,人民币对美元和一篮子货币升的时候多、贬的时候少,中国的老百姓主要金融资产在人民币上,受到最好的保护,其对外的购买力稳步攀升,这些均能从老百姓出国旅游、境外购物、子女海外上学中反映出来。 企业也是如此。我们不希望企业过多暴露在汇率风险中,支持企业购买汇率避险产品规避汇率风险。同时也要看到,目前人民币汇率既可能贬值,也可能升值,双向浮动是常态,不仅是企业,即便更为专业的金融机构也难以预测汇率的走势。 因此我们建议,要专注于实体业务,不要将精力过多用在判断或投机汇率趋势上,要树立“风险中性”的财务理念,叙做外汇衍生品应以锁定外汇成本、降低生产经营的不确定性、实现主营业务盈利为目的,而不应以外汇衍生品交易本身盈利为目的。 2019-08-16/neimenggu/2019/0816/5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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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4月,银行结汇10182亿元人民币(等值1516亿美元),售汇10919亿元人民币(等值1626亿美元),结售汇逆差737亿元人民币(等值110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727亿元人民币,售汇10259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531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54亿元人民币,售汇66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0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268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305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963亿元人民币。截至4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388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6151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226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1891亿元人民币。 2019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39625亿元人民币(等值5879亿美元),累计售汇40969亿元人民币(等值6080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344亿元人民币(等值20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3707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776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688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255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20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65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4840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557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3284亿元人民币。 2019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9712亿元人民币(等值2936亿美元),对外付款20242亿元人民币(等值3014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530亿元人民币(等值79亿美元)。 2019年1-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79099亿元人民币(等值11736亿美元),对外付款75953亿元人民币(等值11272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3146亿元人民币(等值463亿美元)。 为进一步扩大数据透明度,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9年起新增公布分地区的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9-05-30/neimenggu/2019/0530/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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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年报(2018)》首次披露了外汇储备经营业绩、货币结构等数据,并介绍了外汇储备投资理念、风险管理、全球化经营平台等情况。就此,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1:披露外汇储备经营情况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作为全球最大的外汇储备持有国,我国一直致力于提升外汇储备信息透明度。2015年7月起,人民银行、外汇局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定期披露外汇储备规模。同时,通过新闻发布会、国家外汇管理局门户网站、国家外汇管理局年报等多种形式对外发布外汇储备相关信息。进一步披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情况,符合我国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也有利于提升国际社会对我国经济金融的信心。 问2:外汇储备的投资理念是什么? 答:我国外汇储备是全球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和负责任的长期投资者。我们按照市场化原则在国际金融市场开展投资,尊重国际市场规则和行业惯例,维护和促进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 我国外汇储备始终坚持多元化、分散化的投资理念,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持续优化货币和资产结构,利用不同货币、不同资产类别之间的此消彼长关系,控制总体投资风险,保障外汇储备保值增值。 具体到货币结构方面,随着我国经济贸易不断发展,我国外汇储备货币结构日趋多元,比全球外汇储备的平均水平更加分散。这既符合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及国际支付要求,也与国际上外汇储备货币结构的多元化趋势相一致,有助于降低我国外汇储备的汇率风险。 问3:我国外汇储备投资经营目标是什么? 答:我国外汇储备始终以“安全、流动、保值增值”为经营目标,核心职能是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和汇率稳定、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实现了长期、稳健的经营收益,收益率在全球外汇储备管理机构中处于较好水平。 问4:我国增持黄金储备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黄金储备一直是各国国际储备多元化构成的重要部分。黄金兼具金融和商品的多重属性,有助于调节和优化国际储备组合的整体风险收益特性。我们从长期和战略的角度出发,根据需要动态调整国际储备组合配置,保障国际储备的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问5:我国外汇储备如何进行风险管理? 答:我国外汇储备经营始终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框架,增强风险识别、评估和管理能力,丰富和提升风险管理工具及手段,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通过不断加强对重大风险事件的前瞻性分析和预警,我国外汇储备灵活妥善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欧债危机等历次市场冲击和挑战,不仅保持了外汇储备资产的总体安全和流动,还为服务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9-08-13/neimenggu/2019/0813/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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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年报(2018)》首次披露了外汇储备经营业绩、货币结构等数据,并介绍了外汇储备投资理念、风险管理、全球化经营平台等情况。就此,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1:披露外汇储备经营情况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作为全球最大的外汇储备持有国,我国一直致力于提升外汇储备信息透明度。2015年7月起,人民银行、外汇局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定期披露外汇储备规模。同时,通过新闻发布会、国家外汇管理局门户网站、国家外汇管理局年报等多种形式对外发布外汇储备相关信息。进一步披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情况,符合我国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也有利于提升国际社会对我国经济金融的信心。 问2:外汇储备的投资理念是什么? 答:我国外汇储备是全球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和负责任的长期投资者。我们按照市场化原则在国际金融市场开展投资,尊重国际市场规则和行业惯例,维护和促进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 我国外汇储备始终坚持多元化、分散化的投资理念,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持续优化货币和资产结构,利用不同货币、不同资产类别之间的此消彼长关系,控制总体投资风险,保障外汇储备保值增值。 具体到货币结构方面,随着我国经济贸易不断发展,我国外汇储备货币结构日趋多元,比全球外汇储备的平均水平更加分散。这既符合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及国际支付要求,也与国际上外汇储备货币结构的多元化趋势相一致,有助于降低我国外汇储备的汇率风险。 问3:我国外汇储备投资经营目标是什么? 答:我国外汇储备始终以“安全、流动、保值增值”为经营目标,核心职能是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和汇率稳定、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实现了长期、稳健的经营收益,收益率在全球外汇储备管理机构中处于较好水平。 问4:我国增持黄金储备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黄金储备一直是各国国际储备多元化构成的重要部分。黄金兼具金融和商品的多重属性,有助于调节和优化国际储备组合的整体风险收益特性。我们从长期和战略的角度出发,根据需要动态调整国际储备组合配置,保障国际储备的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问5:我国外汇储备如何进行风险管理? 答:我国外汇储备经营始终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框架,增强风险识别、评估和管理能力,丰富和提升风险管理工具及手段,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通过不断加强对重大风险事件的前瞻性分析和预警,我国外汇储备灵活妥善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欧债危机等历次市场冲击和挑战,不仅保持了外汇储备资产的总体安全和流动,还为服务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9-08-13/neimenggu/2019/0813/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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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深化外汇重点领域改革,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立法和文件清理工作。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了《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在门户网站“政策法规”-“现行有效法规目录”栏目发布。 更新后《目录》共收录截至2019年6月30日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规定223件。《目录》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本次新增入《目录》文件主要涉及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等。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立法和文件清理工作,便利银行、企业、个人等市场主体了解和使用外汇管理法规,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完) 2019-08-01/neimenggu/2019/0801/5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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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6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5.0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8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2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81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2.7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7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349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9.2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5万亿美元)。 2019年1-6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03.5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27万亿美元)。(完) 2019-08-05/neimenggu/2019/0805/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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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外汇局工作电视会议结束后,外汇局内蒙古分局积极行动,于7月30日下午召开全区2019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总局2019年下半年外汇局工作电视会议及潘功胜局长重要讲话精神,分析当前自治区外汇收支形势,安排部署后一阶段重点工作。师立强副局长作总结讲话。分局机关各处科长以上干部,全区各盟市中心支局局长、副局长及外汇科长参加会议。 2019-08-05/neimenggu/2019/0805/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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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9年6月30日) 2019-07-29/neimenggu/2019/0729/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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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年报(2018) 2019-08-06/neimenggu/2019/0806/5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