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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下午,海口市琼山区政府、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复兴城互联网产业园等单位与17家知名企业进行了线上线下签约。本次签约项目意向投资额达60亿元,项目涵盖自贸港高端制造、基础设施建设、临空经济、互联网、金融服务等领域。 此次参加签约的17家企业中,同海口市琼山区签约的企业有1家,同复兴城互联网产业园区签约的企业共计4家。海口江东新区本次集中签约项目共12个,项目主要集中在园区重点招商领域,如总部经济、教育、临空产业、能源等。 2020-10-21/hainan/2020/1021/1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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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海南省金融机构信贷收支表 2020-10-15/hainan/2020/1015/1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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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工作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1年人民银行、外汇局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辖区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分析当前辖区经济金融形势,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海口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局长方昕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20年以来,海口中心支行按照党中央、总行的决策部署,深入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统筹推进金融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着力推动自贸港金融改革创新,稳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精准防范化解辖区金融风险,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金融支持自贸港建设工作顺利开局。三是统筹推进金融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四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稳步加大。五是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推进。六是金融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七是内部管理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 在深入分析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基础上,会议要求,辖区人民银行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都要以海南自贸港建设为引领,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开拓进取、担当实干,稳步提升履职效能。一是以“自贸港建设”为引领,推动全面依法履职。加强宏观调控,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和加强外汇管理服务,确保自贸港金融新政落地见效。加强金融管理,全面提升金融监管效能。加强风险管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二是以“模范机关”建设为引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要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跟踪评估问效,为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重点创新工作落地见效、推动自贸港金融改革创新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三是以“目标考核”为引领,着力提升全辖履职绩效。要以“提升履职效能”为导向,进一步加大“争先创优”工作力度;以“保护干部职工生命健康”为导向,抓严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以“依法履职”为导向,加强法治央行建设;以“研究立行”为导向,提升全辖课题研究和信息工作水平;以“工作落地见效”为导向,加强工作督查督办;以“以审促改”为导向,全力提升内审监督质效;以“过紧日子”为导向,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以“科技强行”为导向,着力推进金融科技发展和管理;以“安全生产无事故”为导向,强化全辖安全生产工作;以“积极向上的央行文化”为导向,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 会议要求,做好2021年的各项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理想信念问题上不能“打摆子”。二是使命担当问题上不能“撂挑子”。三是履行职责问题上不能“掉链子”。四是作风转变问题上不能“装样子”。五是遵纪守法问题上不能“捅娄子”。辖区各级干部职工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必胜信心,以“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的实干担当,以钉钉子精神忠诚履职尽责,努力推动海南自贸港金融改革创新和辖区央行工作打开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海口中心支行行级领导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并就分管领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辖区各地市中心支行、辖内各县市支行行级领导、各科(股)室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分会场参会。 2021-01-13/hainan/2021/0113/1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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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召开2021年海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会议,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人民银行、外汇局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0年全省金融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经济金融形势,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本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通报了2020年度海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货币信贷政策情况和辖区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情况,党委书记、行长方昕作重要讲话,海口中心支行行级领导、辖区2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海口中心支行14个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全省金融业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金融改革创新取得突破进展,金融系统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取得积极成效,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进一步增强,金融支持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金融业整体实力明显提升,金融风险防范能力持续提升。但是,当前面临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仍然复杂多变,挑战前所未有,全省经济金融面临困难,一些潜在风险和问题需要关注。 会议指出,2021年海南省金融工作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人民银行总行和外汇管理局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认真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着力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加快推进自贸港金融改革创新,稳步提升金融综合服务水平,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稳步推进。一是认真落实央行宏观调控政策,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坚持“稳”字当头,认真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充分利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提高政策的“直达性”。继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有效衔接。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认真贯彻落实利率市场化改革措施。积极开展动产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二是积极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自贸港建设力度。积极稳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完善自由贸易账户服务。着力提升跨境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着力提升跨境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充分发挥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作用。努力打造自贸港高端金融智库。三是加强合规管理,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合规意识,优化金融支付服务。严格制度落实,确保金融数据质量。积极推进数字人民币海南试点工作,全面提升现金服务水平。提升反洗钱监测分析能力,高效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扎实开展金融消保工作,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强化征信合规管理,确保征信信息安全。四是增强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化解高风险机构风险。多措并举压降不良贷款,营造优良的金融环境。加强存款保险宣传,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会议强调,海南建设自贸港是中央赋予海南的重大历史使命,海南金融业要牢牢把握这一重大历史机遇,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增强金融服务自贸港的能力。全省金融系统要戮力同心、攻坚克难、坚定信心,以“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的实干担当,努力推动金融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2021-01-14/hainan/2021/0114/1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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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的通知》(汇发﹝2021﹞1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指引》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指引》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答:作为2005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建立做市商制度,此后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先后于2010年和2013年进行了修订完善。 目前,做市商已成为我国外汇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对市场平稳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不断推进,做市商制度也亟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再次修订《指引》,着力提升市场报价质量和交易行为规范性,更好促进外汇市场有序发展。 问:此次《指引》修订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此次《指引》修订主要遵循动态竞争、奖优罚劣、规模稳定、标准透明、公开公平的原则,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优化做市商结构。发挥综合做市商优势,不再分产品设置做市商,鼓励做市商提高各产品综合交易和做市能力。 二是简政放权,下放尝试做市机构的准入退出管理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降低准入门槛,支持更多金融机构参与报价和提供流动性。 三是规范做市交易行为。加强对做市商日常监测、考核和评估,引导做市商减少对交易量的依赖,注重报价质量的提升和流动性的提供。 四是强调做市商责任。明确做市商应依法履行的义务,包括报价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的浮动幅度、遵守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相关自律规范、积极引导客户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等,进一步强化做市商依法做市、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识。 问:完善做市商制度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有什么影响? 答:一是市场结构将更加合理。银行间外汇市场将在延续“做市商—尝试做市机构—普通机构”竞争性三级分层体系的基础上并实现结构优化。第一层为类型多样、做市能力较强的综合做市商。根据当前外汇市场发展情况,现阶段做市商数量暂定25家,未来将根据外汇市场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第二层为数量较多、比较活跃的分产品尝试做市机构。第三层为数量众多的普通机构。 二是市场流动性将更加充分。优化做市商结构、扩充做市力量、规范做市交易行为等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做市商报价质量和流动性供应水平。 2021-01-11/hainan/2021/0111/13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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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汇发〔2013〕13号)予以修订,修订后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外资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联系电话:010-68402094。 特此通知。 注: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1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调整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汇发〔2023〕8号)附件3《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删除、修改的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以下内容已被修改:《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汇发〔2021〕1号印发)第十三条修改为“做市商未认真履行做市义务或存在严重扰乱外汇市场行为的,外汇局可以依法约谈、风险提示,并依据《外汇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附件: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月2日 2021-01-11/hainan/2021/0111/1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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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12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1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165亿美元,较11月末上升380亿美元,升幅为1.2%。 12月, 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稳定,市场交易理性有序。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苗进展、主要国家货币及财政政策等影响,美元指数下跌,非美元货币及主要国家 资产价格均有上涨。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增加,加上资产价格上涨等因素共同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展望未来,世界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疫情冲击导致的衍生风险不容忽视,国际金融市场仍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但我国外汇市场有条件继续保持平稳、均衡运行,外汇储备规模也将总体稳定。 2021-01-11/hainan/2021/0111/13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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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外汇管理行政许可行为,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号公告,出台《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等流程。二是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增加在线办理行政许可等内容。三是简化行政许可材料要求,明确依法能够通过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得或外汇管理系统内部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四是规范行政许可公开工作,明确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公开要求。 《实施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同时废止。(完) 2021-01-22/hainan/2021/0122/13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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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外汇市场可持续发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的通知》(汇发﹝2021﹞1号,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 《指引》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优化做市商结构,发挥综合做市商优势,不再分产品设置做市商。二是简政放权,下放尝试做市机构的准入退出管理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丰富市场报价机构。三是规范做市交易行为,引导做市商减少对交易量的依赖,注重报价质量的提升和流动性的提供。四是明确做市商应依法履行的义务,强化其依法做市、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识。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外汇市场改革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完) 2021-01-11/hainan/2021/0111/1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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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外汇管理行政许可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进行修订,形成《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请你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予以落实,同时做好指导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 2021-01-22/hainan/2021/0122/13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