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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74437亿元人民币(等值24368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74009亿元人民币(等值10339亿美元),占42%;短期外债余额为100428亿元人民币(等值14029亿美元),占58%。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4%。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30166亿元人民币(等值4214亿美元),占17%;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6521亿元人民币(等值911亿美元),占4%;银行外债余额为75126亿元人民币(等值10495亿美元),占43%;其他部门(含关联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2624亿元人民币(等值8748亿美元),占36%。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3123亿元人民币(等值3230亿美元),占13%;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7353亿元人民币(等值3821亿美元),占16%;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3992亿元人民币(等值4749亿美元),占19%;债务证券余额为60875亿元人民币(等值8504亿美元),占35%;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561亿元人民币(等值497亿美元),占2%;关联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7049亿元人民币(等值2382亿美元),占10%;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8484亿元人民币(等值1185亿美元),占5%。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90801亿元人民币(等值12685亿美元),占52%;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83636亿元人民币(等值11683亿美元),占48%。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79%,欧元债务占8%,日元债务占4%,港币债务占5%,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4%。 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25年6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5年6月末 2025年6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30166 4214 短期 1135 159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135 159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9031 4055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5252 3527 贷款 3779 52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6521 911 短期 2398 335 货币与存款 1302 182 债务证券 1096 153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4123 576 SDR分配 3561 49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562 79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75126 10495 短期 60649 8473 货币与存款 32677 4565 债务证券 15023 2099 贷款 12384 173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565 79 长期 14477 2022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0914 1525 贷款 3492 48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72 10 其他部门 45575 6367 短期 32432 4531 货币与存款 14 2 债务证券 172 24 贷款 1070 15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6874 3754 其他债务负债 4302 601 长期 13143 1836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7284 1018 贷款 2397 335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79 67 其他债务负债 2983 417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7049 2382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9212 1287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462 204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6375 891 外债总额头寸 174437 24368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5-10-30/anhui/2025/1030/2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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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及辖内分局投诉、举报渠道及联系方式 2025-10-31/anhui/2025/1031/3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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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本级业务办理咨询电话 2025-10-31/anhui/2025/1031/3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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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及辖内分局业务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办公地址一览表 2025-10-31/anhui/2025/1031/3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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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6月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您如何评价2025年二季度我国外债情况? 答:2025年二季度,我国外债形势平稳。一是外债规模基本稳定。截至2025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4368亿美元,较2025年3月末微降0.6%。二是外债结构边际改善。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52.1%,与2025年3月末持平;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2.4%,较2025年3月末上升0.2个百分点。总的来看,我国外债规模及币种结构保持基本稳定,期限结构有所优化。 2025-10-30/anhui/2025/1030/2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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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9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3387亿美元,较8月末上升165亿美元,升幅为0.5%。 2025年9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小幅震荡,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5-10-30/anhui/2025/1030/2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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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业务办理项 办事 指南 表格 下载 办理 流程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补登记 下载 下载 流程图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下载 下载 流程图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币种变更登记 下载 下载 流程图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银行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下载 下载 流程图 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股票或中国存托凭证登记 下载 下载 流程图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登记 下载 下载 流程图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境内公司境外上市或发行境外存托凭证登记 下载 下载 流程图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境内机构开展境外衍生业务登记 下载 下载 流程图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登记 下载 下载 流程图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外籍员工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登记 下载 下载 流程图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非银行债务人借用外债登记 下载 下载 流程图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境内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核准 下载 - 流程图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集中外债额度业务登记 下载 下载 流程图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内保外贷登记 下载 - 流程图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外保内贷履约形成外债登记 下载 - 流程图 省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境内机构境外放款登记 下载 下载 流程图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集中境外放款额度业务登记 下载 下载 流程图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内保外贷担保履约形成对外债权登记 下载 - 流程图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融资租赁形成对外债权登记 下载 - 流程图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金融机构外债结汇核准 下载 - 流程图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外保内贷境外担保履约款结(购)汇核准 下载 - 流程图 金融机构内保外贷履约购付汇核准 下载 - 流程图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继承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 下载 下载 流程图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核准 下载 下载 流程图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移民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 下载 下载 流程图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购汇偿还已结汇使用的国内外汇贷款核准 下载 - 流程图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机构)经营或终止结售汇业务审批 下载 - 流程图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机构)经营结售汇业务以外的外汇业务审批 下载 下载 流程图 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机构)资本金(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核准 下载 - 流程图 2025-04-29/ningxia/2024/0819/23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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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扩大高水平开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跨境投资外汇管理改革 (一)取消境内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境外投资者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前需要汇入前期费用的,可以直接在银行开立前期费用账户并汇入前期费用资金,无需在开户前办理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 (二)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在不违反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且境内所投项目真实、合规前提下,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资本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再投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及变更登记,境内再投资资金可以直接划至相关账户。 (三)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合法产生的外汇形式利润、境外投资者合法取得的外汇利润开展境内再投资,相关外汇资金可以划入被投资企业的资本金账户或股权出让方的资本项目结算账户,资金使用按照相关账户管理要求办理。 (四)便利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的,参照外商直接投资办理外汇登记及账户开立、资金汇兑等手续;非企业科研机构使用境外汇入外汇资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再投资的,参照外商直接投资境内再投资办理;非企业科研机构符合条件可参与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 二、深化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 (五)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借用外债。其中,有关部门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额度内借用外债。 (六)简化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登记管理要求。参与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的企业,在签约登记环节不再要求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优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 (七)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非金融企业资本金、外债项下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使用遵循真实、自用原则。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或其他投资理财(风险评级结果不高于二级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除外);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经营范围明确许可的情形除外)。 (八)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银行在统筹便利化服务和风险防范前提下,可以依据客户合规经营情况和风险等级等自行决定便利化业务事后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 (九)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境外个人在满足房地产主管部门及各地购房资格条件下,可以在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之前,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在银行办理购房所涉外汇资金结汇支付,后续再向银行补交购房备案证明文件。境内购房结汇支付便利不改变境外个人境内购房政策。 上述政策具体操作见附件《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对上述跨境投融资及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加强事后监测,为真实合规的跨境投融资提供便捷高效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异常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与核查检查,指导银行、企业合规开展业务。 企业和银行未按照本通知及《指引》办理的,外汇局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汇发〔2022〕16号)同时废止。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各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地市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操作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5年9月12日 2025-09-15/ningxia/2025/0915/25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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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至23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在北京胜利召开。这是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乘势而上、接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又一次总动员、总部署。 连日来,武威市分局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党员干部群众在学思践悟中凝聚共识、在实干笃行中锚定方向。一是深研细悟“为何学”,筑牢思想根基。全会科学回答了“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的关键问题,深入学习是全体人员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的内在需求,更是以思想统一引领行动统一、以理论清醒保障实践有力的根本前提。二是精准把握“如何学”,推动入脑入心。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支部理论学习的核心内容,通过集体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形式,深刻领会和把握关于落实全会精神的重要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让全会精神从“纸上”落到“心上”,从“会场”延伸到“岗位”。三是聚焦核心“学什么”,锚定履职关键。重点学习全会关于“十五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六个坚持”原则及主要目标,深刻领会高质量发展、科技自立自强、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战略部署。结合基层外汇管理实际,精准把握全会精神在外汇领域的实践要求,明晰基层外汇服务实体经济、守住风险底线的工作方向。四是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弘扬务实担当。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把全会部署与外汇管理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在深化改革创新、防范化解风险中主动作为,围绕县域金融管理与服务、便利化试点等重点工作,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用实干成效检验学习成果。 2025-10-31/gansu/2025/1031/2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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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定西市分局聚焦当地农业实体经济特点与资源禀赋,构建了全域覆盖、精准施策、协同高效的外汇政策服务体系。2025年1-10月,全市特色农产品出口收入占全市外汇收入总额的35%,创历史新高,外汇支持特色农产品“走出去”成效喜人,精准、高效的外汇政策服务也成为了定西农产品走向世界的重要支撑,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注入了强劲的金融动能。 一是政策赋能,助力特色农产品稳步走出。定西市以打造“中国马铃薯之乡”“中国药都”为目标,马铃薯、黄芪等各类特色农产品远销加拿大、日本、埃及13个国家和地区。定西市分局结合辖内企业优势,联合人民银行、商务、税务、银行多部门宣讲,主动推介使用外汇套保、跨境人民币等方式规避汇率风险的优势,上门讲解相关政策及流程,并提供一揽子服务。助力企业的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 二是融资创新,破解农产品企业资金难题。针对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外贸业务拓展中遇到的融资难题,定西市分局鼓励引导银行机构为企业提供配套融资服务。辖区银行机构充分利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根据企业的跨境贸易订单、应收账款等情况,首笔“银企融资对接”场景业务于6月13日成功落地,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贸易融资支持。 三是服务优化,促进外汇政策试点拓面提质。在落实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措施方面,定西市分局持续扩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名单。同时,鼓励银行机构为涉外企业定制减费让利、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等“一站式”解决方案,银企反馈数据显示,试点优质企业跨境结算时长缩短50%以上,单笔跨境收支结算时间从2-3天缩短至1天,大幅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 2025-10-31/gansu/2025/1031/22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