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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玉溪市分局聚焦辖内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以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为抓手,持续推动主题教育见行见效。 一是凝聚共识,在统筹谋划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工作推进专班”,由局领导靠前指挥,亲自谋划工作目标、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促工作进度。认真落实“一个重点任务、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工作方案”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不断细化工作措施。 二是办好实事,持续优化企业外汇服务。减流程,指导银行优化贸易融资流程、提高审批时效,实现“一次提交申请材料,多个事项同步办结”;减时限,贷款办理时间由传统贷款模式的3天缩减至半小时内;减成本,针对不同客户提供差异化融资方案,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是宣传引导,在交流借鉴中提升政策影响力。联合辖内商务、海关、税务等相关部门到各县区开展跨部门联合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组织辖内外汇银行及进出口企业进行业务交流、经验分享,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落地见效。 四是走访调研,科技赋能缓解融资难题。主动开展实地调研,将外汇业务量较大的银行和有融资需求的外贸企业作为重点对象,摸清银企诉求,找准堵点难点,精准输送政策;持续推动辖内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保单融资业务、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落地,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023-11-17/yunnan/2023/1117/11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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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楚雄州分局把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作,以理想信念强基固本,以家风建设筑堤防险,以廉洁文化启智润心,进一步擦亮廉洁底色。 一是突出政治领航,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的重要环节,通过局务会、“三会一课”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组织参观楚雄州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楚雄州分行廉洁文化展等,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 二是强化教育引领,以清廉家风涵养清风正气。厚植廉洁文化,涵养清风正气,引导青年职工扣好廉洁履职的“第一粒扣子”,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树清廉家风 倡勤廉履职》倡议书,让好家风成为高效履职的稳固堤坝,用实际行动做优良家风的继承者和实践者,以良好家风提升工作作风,以优良工作作风促进良好家风。 三是传承廉洁文化,增强金融为民服务意识。有效发挥廉洁文化走廊的教育引导作用,以新时代廉洁文化涵养为民服务初心。立足提升外汇服务水平,着力推动外汇便利化政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持续增强中小微企业政策获得感和满意度。加大便利化政策推广力度,持续推进中小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推动跨境投融资渠道多样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有突破。 2023-11-08/yunnan/2023/1108/1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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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李宜聪副局长带队走访农业银行厦门市分行,调研台企台胞金融服务需求,七家台资企业和农业银行厦门市分行相关代表参加调研座谈,相关处室人员陪同。 座谈会上,企业代表介绍了关于两岸融合发展的看法与建议、当前企业的经营情况、台胞台企金融服务需求;农业银行厦门市分行交流了服务台胞台企办理外汇业务情况及台胞台企反映较多的业务问题。 李宜聪副局长听取了与会代表发言,并对做好下一阶段服务台企台胞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厦门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促进厦台深度融合发展,为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贡献更多金融力量。二是要不断优化金融服务,积极回应台胞台企各类金融服务诉求,便利台胞台企在厦生活生产,助力优化涉台营商环境;三是要深化“汇银企”合作,保持良好沟通交流,强化协作配合,增强政策协同效应,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2023-12-05/xiamen/2023/1205/2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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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辖内外贸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助力企业更好适应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新常态,国家外汇管理局德宏州分局多措并举、持续发力,积极推进辖内汇率风险管理工作。 一是宣传扩面。通过宣讲会、外贸业务培训会及专题培训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汇率风险中性宣传,引导辖内进出口企业树立风险中性意识。二是调研导向。深入重点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全面了解辖内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现状、面临的困难及其诉求,为更好开展下一步工作明确方向。三是协同增效。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会商州财政局等部门共同探索企业汇率避险支持方案,进一步发挥政策协同、政策激励作用。 2023-11-28/yunnan/2023/1128/1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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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1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调整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汇发〔2023〕8号)附件3《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删除、修改的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的部分条款》,以下内容已被修改:《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1号印发)第十六条第一句修改为“合格投资者有以下行为的,外汇局依据《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将第十七条第一句修改为“托管人有下列行为的,外汇局依据《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3年8月21日 附件1: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2023-12-05/safe/2013/0827/219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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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091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9615亿元,进口16349亿元,顺差3266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777亿元,进口3168亿元,逆差1391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85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300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63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48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980亿美元,进口2719亿美元,顺差261亿美元。(完) 2023-12-05/xiamen/2023/1205/2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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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1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调整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汇发〔2023〕8号)附件3《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删除、修改的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的部分条款》,以下内容已被修改:《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1号印发)第十六条第一句修改为“合格投资者有以下行为的,外汇局依据《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将第十七条第一句修改为“托管人有下列行为的,外汇局依据《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3年8月21日 附件1: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2023-12-05/safe/2013/0827/5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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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6.2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7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3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3.5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8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4.0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7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1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9万亿美元)。 2023年1-10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09.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76万亿美元)。 2023-12-05/xiamen/2023/1205/2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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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091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9615亿元,进口16349亿元,顺差3266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777亿元,进口3168亿元,逆差1391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85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300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63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48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980亿美元,进口2719亿美元,顺差261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10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1876 261 贷方 21393 2980 借方 -19517 -2719 1.货物贸易差额 3266 455 贷方 19615 2732 借方 -16349 -2277 2.服务贸易差额 -1391 -194 贷方 1777 248 借方 -3168 -441 2.1加工服务差额 72 10 贷方 77 11 借方 -5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6 5 贷方 66 9 借方 -30 -4 2.3运输差额 -541 -75 贷方 472 66 借方 -1013 -141 2.4旅行差额 -1100 -153 贷方 100 14 借方 -1200 -167 2.5建设差额 45 6 贷方 90 13 借方 -46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31 -18 贷方 12 2 借方 -143 -20 2.7金融服务差额 3 0 贷方 21 3 借方 -19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7 -23 贷方 45 6 借方 -212 -3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64 23 贷方 323 45 借方 -159 -2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46 34 贷方 554 77 借方 -308 -4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6 -2 贷方 9 1 借方 -25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 0 贷方 7 1 借方 -8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11-30/jiangxi/2023/1130/2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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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2023年6月末) 2023-12-01/jiangxi/2023/1130/23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