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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8830亿元,支出16358亿元,顺差2472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7032亿元,支出14127亿元,顺差2904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798亿元,支出2231亿元,逆差43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908亿美元,支出2527亿美元,顺差38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631亿美元,支出2182亿美元,顺差449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78亿美元,支出345亿美元,逆差67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1年7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472 382 18830 2908 -16358 -2527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904 449 17032 2631 -14127 -2182 2.服务贸易差额 -433 -67 贷方 1798 278 借方 -2231 -345 2.1加工服务差额 69 11 贷方 73 11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1 3 贷方 43 7 借方 -22 -3 2.3运输差额 -4 -1 贷方 715 110 借方 -719 -111 2.4旅行差额 -539 -83 贷方 62 10 借方 -600 -93 2.5建设差额 12 2 贷方 74 11 借方 -61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1 -6 贷方 23 3 借方 -63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1 0 贷方 15 2 借方 -14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80 -28 贷方 53 8 借方 -233 -36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77 12 贷方 271 42 借方 -194 -30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76 27 贷方 453 70 借方 -278 -4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7 1 借方 -18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4 -2 贷方 9 1 借方 -23 -4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1-08-27/safe/2021/0827/19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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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7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1.3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9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1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8.2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8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2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7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3.1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2万亿美元)。 2021年1-7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33.9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70万亿美元)。 2021-08-27/safe/2021/0827/19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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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形资产(含知识产权)所有权转让外汇管理方式的政策问答 2021-09-17/safe/2021/0917/19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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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发挥跨境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加强本外币政策协同,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境外贷款业务,人民银行、外汇局共同起草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RMB@pbc.gov.cn或zibensi@mail.safe.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发送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局或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邮编:100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传真至:010-66016463或010-6840220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日。 附件:1、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2、《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9月18日 2021-09-18/safe/2021/0918/198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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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以下简称7号文)精神,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外汇管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根据改革进展等,及时按程序报批调整更新外汇管理涉企经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目前,7号文中的《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作为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共两项:一是银行、农村信用社、兑换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等结汇、售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二是保险、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 二、精简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申请办理结售汇业务材料要求。申请人无需提交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外汇业务经营资格许可文件复印件。 三、便利保险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办理。申请人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支持进行行政许可事项预审、进度查询和结果查询。 五、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利用科技赋能提升监测分析水平。深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标准化。加强外汇市场行业自律。严厉打击外汇管理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及时调整有关规范性文件,密切跟踪评估改革进展,完善工作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2021-09-18/safe/2021/0918/198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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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4http://www.gov.cn/xinwen/2021-11/03/content_56486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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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18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9152亿元,服务贸易逆差2041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161亿元,二次收入顺差23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2739亿元,储备资产增加3973亿元,其中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特别提款权形成的储备资产增加2716亿元。 2021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13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4560亿元,服务贸易逆差5308亿元,初次收入逆差6786亿元,二次收入顺差66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0593亿元,储备资产增加946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0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414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315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3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3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423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614亿美元,其中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特别提款权形成的储备资产增加419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02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79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821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050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03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636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464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1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63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994亿SDR,服务贸易逆差222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298亿SDR,储备资产增加432亿SDR,其中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特别提款权形成储备资产增加295亿SDR。 按SDR计值,2021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18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653亿SDR,服务贸易逆差574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142亿SDR,储备资产增加1023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21年三季度 2021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5,183 13,133 贷方 2 65,023 180,433 借方 3 -59,840 -167,300 1.A 货物和服务 4 7,111 19,252 贷方 5 59,632 163,509 借方 6 -52,522 -144,257 1.A.a 货物 7 9,152 24,560 贷方 8 53,985 148,215 借方 9 -44,833 -123,655 1.A.b 服务 10 -2,041 -5,308 贷方 11 5,648 15,293 借方 12 -7,689 -20,601 1.A.b.1 加工服务 13 218 643 贷方 14 231 676 借方 15 -13 -33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5 182 贷方 17 131 360 借方 18 -67 -178 1.A.b.3 运输 19 -257 -1,144 贷方 20 2,306 5,471 借方 21 -2,563 -6,615 1.A.b.4 旅行 22 -1,812 -4,684 贷方 23 175 547 借方 24 -1,988 -5,231 1.A.b.5 建设 25 92 204 贷方 26 258 677 借方 27 -165 -472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38 -541 贷方 29 75 248 借方 30 -313 -789 1.A.b.7 金融服务 31 -68 -45 贷方 32 89 247 借方 33 -158 -293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67 -1,678 贷方 35 172 557 借方 36 -840 -2,235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59 430 贷方 38 802 2,380 借方 39 -643 -1,950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530 1,506 贷方 41 1,358 3,988 借方 42 -828 -2,482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4 -85 贷方 44 24 68 借方 45 -48 -153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38 -96 贷方 47 25 75 借方 48 -63 -171 1.B 初次收入 49 -2,161 -6,786 贷方 50 4,637 14,703 借方 51 -6,798 -21,489 1.C 二次收入 52 234 667 贷方 53 754 2221 借方 54 -520 -1554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5,183 -8,843 2.1 资本账户 56 7 6 贷方 57 9 14 借方 58 -2 -7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5,190 -8,84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217 618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2,739 10,593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924 -5,526 2.2.1.1.2 直接投资负债 63 4,663 16,119 2.2.2 储备资产 64 -3,973 -9,467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2,716 -2,722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3 32 2.2.2.4 外汇储备 68 -1,271 -6,777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4,290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2021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上半年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1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2021年一、二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21年三季度 2021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801 2,028 贷方 2 10,049 27,887 借方 3 -9,248 -25,858 1.A 货物和服务 4 1,099 2,975 贷方 5 9,216 25,271 借方 6 -8,118 -22,296 1.A.a 货物 7 1,414 3,796 贷方 8 8,343 22,907 借方 9 -6,929 -19,112 1.A.b 服务 10 -315 -821 贷方 11 873 2,364 借方 12 -1,188 -3,184 1.A.b.1 加工服务 13 34 99 贷方 14 36 104 借方 15 -2 -5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0 28 贷方 17 20 56 借方 18 -10 -28 1.A.b.3 运输 19 -40 -177 贷方 20 356 846 借方 21 -396 -1,023 1.A.b.4 旅行 22 -280 -724 贷方 23 27 85 借方 24 -307 -808 1.A.b.5 建设 25 14 32 贷方 26 40 105 借方 27 -26 -73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37 -84 贷方 29 12 38 借方 30 -48 -122 1.A.b.7 金融服务 31 -11 -7 贷方 32 14 38 借方 33 -24 -45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103 -260 贷方 35 27 86 借方 36 -130 -346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5 66 贷方 38 124 368 借方 39 -99 -301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82 233 贷方 41 210 616 借方 42 -128 -384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 -13 贷方 44 4 10 借方 45 -7 -24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6 -15 贷方 47 4 12 借方 48 -10 -26 1.B 初次收入 49 -334 -1,050 贷方 50 717 2,272 借方 51 -1,051 -3,322 1.C 二次收入 52 36 103 贷方 53 116 343 借方 54 -80 -24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801 -1,362 2.1 资本账户 56 1 1 贷方 57 1 2 借方 58 0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802 -1,363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88 100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423 1,636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98 -855 2.2.2.1.2 直接投资负债 63 721 2,491 2.2.2 储备资产 64 -614 -1,464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419 -42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2 5 2.2.2.4 外汇储备 68 -196 -1,048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666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2021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上半年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1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2021年一、二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21年三季度 2021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563 1,418 贷方 2 7,068 19,492 借方 3 -6,505 -18,073 1.A 货物和服务 4 773 2,080 贷方 5 6,482 17,664 借方 6 -5,709 -15,584 1.A.a 货物 7 994 2,653 贷方 8 5,868 16,012 借方 9 -4,873 -13,359 1.A.b 服务 10 -222 -574 贷方 11 614 1,652 借方 12 -836 -2,226 1.A.b.1 加工服务 13 24 69 贷方 14 25 73 借方 15 -1 -4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7 20 贷方 17 14 39 借方 18 -7 -19 1.A.b.3 运输 19 -28 -123 贷方 20 251 591 借方 21 -279 -715 1.A.b.4 旅行 22 -197 -506 贷方 23 19 59 借方 24 -216 -565 1.A.b.5 建设 25 10 22 贷方 26 28 73 借方 27 -18 -51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6 -59 贷方 29 8 27 借方 30 -34 -85 1.A.b.7 金融服务 31 -7 -5 贷方 32 10 27 借方 33 -17 -32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73 -181 贷方 35 19 60 借方 36 -91 -242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7 46 贷方 38 87 257 借方 39 -70 -211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58 163 贷方 41 148 431 借方 42 -90 -268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 -9 贷方 44 3 7 借方 45 -5 -17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 -10 贷方 47 3 8 借方 48 -7 -18 1.B 初次收入 49 -235 -733 贷方 50 504 1,588 借方 51 -739 -2,321 1.C 二次收入 52 25 72 贷方 53 82 240 借方 54 -57 -16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563 -954 2.1 资本账户 56 1 1 贷方 57 1 1 借方 58 0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564 -95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32 69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98 1,142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09 -597 2.2.2.1.2 直接投资负债 63 507 1,740 2.2.2 储备资产 64 -432 -1,023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295 -296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 3 2.2.2.4 外汇储备 68 -138 -731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464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1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上半年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1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2021年一、二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1-11-05/safe/2021/1105/201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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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1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2028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6%,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直接投资呈现净流入,跨境资金流动平稳有序。 一是货物贸易顺差同比增长。2021年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3796亿美元,同比增长16%。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3万亿美元,同比增长31%,体现我国经济持续恢复发展为外贸持续增长奠定基础,以及全球经济和贸易有所回暖、国际需求增加;进口1.9万亿美元,同比增长34%,主要是内需逐步恢复,同时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推高进口价格。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同比收窄。2021年前三季度,服务贸易逆差821亿美元,同比下降30%。旅行、知识产权使用费和运输是主要的逆差项目。其中,旅行逆差724亿美元,同比下降20%,主要是疫情起伏反复持续抑制人员跨境流动;知识产权使用费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39%、24%,逆差260亿美元,同比增长20%,反映了我国知识产权贸易不断发展,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不断加深;运输逆差177亿美元,同比下降42%,主要是运输服务收入增速继续快于支出。 三是直接投资呈现较大顺差。2021年前三季度,直接投资净流入1636亿美元。其中,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2491亿美元,显示外资对在华投资兴业保持信心;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855亿美元,保持平稳。 总体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大局没有改变,这为我国经常账户平稳运行、国际收支延续总体平衡提供了坚实基础。 2021-11-05/safe/2021/1105/20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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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8http://www.gov.cn/xinwen/2021-11/05/content_56492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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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5http://www.gov.cn/xinwen/2021-11/04/content_56488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