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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4http://www.gov.cn/xinwen/2020-06/23/content_55213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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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48403亿元人民币(等值20946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62260亿元人民币(等值8787亿美元),占42%;短期外债余额为86143亿元人民币(等值12159亿美元),占58%。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0%。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19573亿元人民币(等值2762亿美元),占13%;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3557亿元人民币(等值502亿美元),占2%;银行外债余额为68730亿元人民币(等值9701亿美元),占46%;其他部门(含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56543亿元人民币(等值7981亿美元),占39%。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33271亿元人民币(等值4696亿美元),占22%;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3147亿元人民币(等值3267亿美元),占16%;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2767亿元人民币(等值4625亿美元),占22%;债务证券余额为37848亿元人民币(等值5342亿美元),占25.5%;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76亿元人民币(等值95亿美元),占0.5%;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7086亿元人民币(等值2412亿美元),占12%;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3608亿元人民币(等值509亿美元),占2%。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55750亿元人民币(等值7869亿美元),占38%;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92653亿元人民币(等值13077亿美元),占62%。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3%,欧元债务占7%,港币债务占5%,日元债务占2%,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3%。 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20年3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0年3月末 2020年3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19573 2762 短期 666 94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66 94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18906 2668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5644 2208 贷款 3263 46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3557 502 短期 2152 304 货币与存款 1167 165 债务证券 985 139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1405 198 SDR分配 676 95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729 103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68730 9701 短期 51440 7260 货币与存款 31591 4459 债务证券 3344 472 贷款 16245 229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60 37 长期 17290 244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1790 1664 贷款 5432 76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69 10 其他部门 39457 5569 短期 27735 3915 货币与存款 9 1 债务证券 155 22 贷款 3554 50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2742 3210 其他债务负债 1275 180 长期 11722 1654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5264 743 贷款 4779 67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05 57 其他债务负债 1275 180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7086 2412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0549 1489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782 110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5755 812 外债总额头寸 148403 20946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0-06-24/safe/2020/0624/16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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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9http://www.gov.cn/xinwen/2020-06/28/content_55224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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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9http://www.gov.cn/xinwen/2020-06/28/content_55223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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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2http://www.gov.cn/xinwen/2020-07/21/content_55287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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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外汇管理政策与法律法规、国际收支、资本流动和汇率等相关系统性、前瞻性和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并开展对外政策宣传及学术交流合作等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以后出生),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范围 社会在职人员。 三、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将填写好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以附件方式发至电子邮箱(hr_safeferc@sina.com),邮件及附件标题按“姓名+报考岗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格式注明。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7日00: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选。届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笔试者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职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不指定教材、参考资料。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聘用岗位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计算。具体事项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考核分数达到优秀(85分及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www.safe.gov.cn)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有关手续,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专业类别为报考者已经取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二)新聘用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关闭号码拦截功能。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后果自负。 公开招聘咨询电子邮箱:hr_safeferc@sina.com 联系人:段然、萨日娜,010-68402135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 2020年7月22日 2020-07-22/safe/2020/0722/16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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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0http://www.gov.cn/xinwen/2020-07/17/content_55278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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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5http://www.gov.cn/premier/2020-07/14/content_55267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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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1http://www.gov.cn/xinwen/2020-07/20/content_55284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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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1http://www.gov.cn/xinwen/2020-07/20/content_55284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