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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例1:南京银行上海浦东支行虚假转口贸易付汇案 2016年2月至3月,南京银行上海浦东支行凭企业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80万元人民币。 案例2: 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虚假转口贸易付汇案 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凭企业无效提单或重复单证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未按规定在同一银行网点办理转口贸易收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第五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责令改正,处以罚没款64.48万元人民币。 案例3:工商银行南昌北京西路支行虚假转口贸易付汇案 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工商银行南昌北京西路支行凭企业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责令改正,处以罚没款111.54万元人民币。 案例4:兴业银行台州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5年4月至2016年5月,兴业银行台州分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业务时,未尽审核责任,未按规定对贷款资金用途、预计还款资金来源、担保履约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责令改正,处以罚没款95.31万元人民币。 案例5:招商银行杭州分行个人分拆售付汇案 2016年1月至11月,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违规为客户利用303名境内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办理分拆售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责令改正,处以罚没款100万元人民币。 案例6: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5月,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使用虚假合同、发票、提单,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955.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09.7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广州飏帆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广州飏帆贸易有限公司使用虚假提单,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9285.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73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乡村基(重庆)投资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乡村基(重庆)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按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违规向境外母公司汇出利润,金额合计885.9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宁波慧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宁波慧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使用虚假提单,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1565.6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509.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北京欣华阳商贸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7年5月,北京欣华阳商贸有限公司使用无效提单,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61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213.6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1: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7年5月,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使用虚假提单,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200万欧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8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2:四川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4年6月至2015年8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分12笔汇入767.17万港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9.14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3:湖北籍曹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曹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港元34笔,金额合计899.32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1.95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4:重庆籍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5年9月至12月,彭某通过地下钱庄购买美元16笔汇往境外,金额合计1383.58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96.85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5:安徽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买卖港元,金额合计376.24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5.2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6:浙江籍洪某私自买卖外汇案 2011年2月至2015年10月,洪某向他人账户支付3.12亿元人民币,私自购买外汇,用于在境外购买房产等。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私自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497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7:广东籍孙某分拆逃汇案 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孙某利用34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244.62万美元,用于境外投资等。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83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19-05-20/safe/2019/0520/13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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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就当前我国金融和外汇市场运行情况接受了《金融时报》记者的采访。 《金融时报》记者:如何看待当前我国金融和外汇市场运行情况? 潘功胜:第一,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主要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宏观经济基本面良好。4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1%,继续处于扩张区间。宏观政策操作空间较大,政策工具丰富。今年以来,稳健货币政策强化逆周期调节,增强政策前瞻性、灵活性,保持了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了社会信用较快增长,货币金融条件松紧适度,金融部门对民营和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4月末,广义货币M2同比增长8.5%,比上年同期高0.2个百分点。 我国经济金融的稳健运行,为外汇市场和人民币汇率保持合理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基本面支撑。今年以来,我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境外资本流入增多,外汇储备稳中有升,外汇市场预期总体稳定。 第二,我们将按照既定方针,坚定不移扩大金融开放,保持金融改革开放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坚决落实已部署的金融改革开放政策,进一步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提高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切实维护境外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境内外投资者创造更加便利友好的投资环境。 第三,近年来,我们在应对外汇市场波动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充足的政策工具,根据形势变化将采取必要的逆周期调节措施,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打击外汇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外汇市场的良性秩序。 我们完全有基础、有信心、有能力,保持中国外汇市场稳定运行,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2019-05-19/safe/2019/0519/132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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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宣昌能带队赴河北省巨鹿县调研定点扶贫工作,并召开定点扶贫工作座谈会,了解当地脱贫攻坚情况,听取相关意见建议,研究推动下一步定点扶贫工作。 宣昌能一行深入巨鹿县西辛庄村、东辛庄村、金玉庄,河北宏福塑料制品公司、金炳诚葡萄产业园、双万亩金银花种植产业园区等进行实地调研,看望慰问外汇局扶贫干部,详细了解外汇局定点扶贫工作落实情况、巨鹿县特色产业发展及脱贫工作推进情况。 宣昌能在听取邢台市、巨鹿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情况汇报后,对巨鹿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他强调,2019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越到紧要关头,越要坚定必胜的信心,越要有一鼓作气的决心”的指示精神,重点解决好两千多贫困群众的脱贫问题;关注已经脱贫但还很脆弱的家庭和人员,防止返贫;进一步发挥金融政策优势,运用“局、银、企”联合帮扶模式,精准对接巨鹿县脱贫需求,助力巨鹿县打赢脱贫攻坚战。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有关负责同志,外汇局机关党委、河北省分局、邢台市中心支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和座谈。(完) 2019-05-09/safe/2019/0509/13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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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宣昌能带队赴河北省巨鹿县调研定点扶贫工作,并召开定点扶贫工作座谈会,了解当地脱贫攻坚情况,听取相关意见建议,研究推动下一步定点扶贫工作。 宣昌能一行深入巨鹿县西辛庄村、东辛庄村、金玉庄,河北宏福塑料制品公司、金炳诚葡萄产业园、双万亩金银花种植产业园区等进行实地调研,看望慰问外汇局扶贫干部,详细了解外汇局定点扶贫工作落实情况、巨鹿县特色产业发展及脱贫工作推进情况。 宣昌能在听取邢台市、巨鹿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情况汇报后,对巨鹿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他强调,2019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越到紧要关头,越要坚定必胜的信心,越要有一鼓作气的决心”的指示精神,重点解决好两千多贫困群众的脱贫问题;关注已经脱贫但还很脆弱的家庭和人员,防止返贫;进一步发挥金融政策优势,运用“局、银、企”联合帮扶模式,精准对接巨鹿县脱贫需求,助力巨鹿县打赢脱贫攻坚战。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有关负责同志,外汇局机关党委、河北省分局、邢台市中心支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和座谈。(完) 2019-05-09/safe/2019/0509/13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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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一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9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总体看,2019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经常账户顺差,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持续净流入,储备资产稳定增加,未来国际收支总体平衡的基础依然坚实。 一是货物贸易顺差仍是经常账户顺差的基础。2019年一季度,经常账户顺差586亿美元,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945亿美元,同比增长83%。分别看货物出口和进口,货物出口5404亿美元,同比增长2%;货物进口4459亿美元,同比下降7%。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缩小。2019年一季度,服务贸易逆差634亿美元,同比下降14%。旅行和运输仍是主要的逆差项目。其中,旅行逆差576亿美元,同比下降9%;运输逆差125亿美元,同比下降14%。 三是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持续净流入。2019年一季度,直接投资净流入214亿美元,主要是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440亿美元,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226亿美元。另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一季度,我国证券投资项下净流入约150亿美元,同比继续增长。 四是储备资产继续小幅增长,国际收支保持自主平衡。2019年一季度,我国储备资产因国际收支交易(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增加100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增加100亿美元。 2019-05-10/safe/2019/0510/13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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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0http://www.gov.cn/xinwen/2019-05/19/content_53929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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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9http://www.gov.cn/premier/2019-05/08/content_53897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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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0http://www.gov.cn/xinwen/2019-05/09/content_53900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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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成立外汇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外汇局开展主题教育有关工作。参会人员一致认为,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作出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主题教育扎实开展。 6月6日,外汇局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正式启动并全面部署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主题教育各项工作。潘功胜作动员部署,中央第二十三指导组副组长鲁培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潘功胜在动员部署会议上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是开展主题教育的根本指针,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坚持把开展主题教育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外汇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 潘功胜在动员部署会议上强调,外汇局党组和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总要求、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各项工作。要结合外汇管理工作实际,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自觉接受中央指导组监督指导,确保主题教育质量。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发展、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升级、服务实体经济等任务,创造性开展主题教育各项工作,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外汇管理改革发展的思路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外汇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齐抓共管、精心组织,层层压实责任,注重宣传引导,以好的作风开展主题教育,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动员部署会议上,鲁培军同志对外汇局开展主题教育提出要求。一是要聚焦根本任务抓好落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根本任务作为最突出的主线,落实到主题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要把握“十二字”总要求抓好落实,结合外汇局的职责使命、工作任务、系统特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检视问题中悟初心、守初心,在整改落实、解决问题中勇作为、践使命。三是要紧扣“五句话”目标抓好落实,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解决共性问题和解决个性问题相结合,在有限的时间内实现预期目标。四是要坚持“四个贯穿始终”抓好落实,把学和做结合起来,将查和改贯通起来,把每一项基本要求做扎实、做到位。五是要力戒形式主义抓好落实,以好的作风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好的效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有关领导同志,外汇局党组全体成员,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股权投资机构党员代表,退休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代表参加动员部署会议。(完) 2019-06-06/safe/2019/0606/13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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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2018年末) 2019-05-31/safe/2019/0531/133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