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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4http://www.gov.cn/xinwen/2020-06/23/content_55213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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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5727亿元,支出13288亿元,顺差243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4417亿元,支出11239亿元,顺差3178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310亿元,支出2049亿元,逆差73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219亿美元,支出1875亿美元,顺差34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034亿美元,支出1586亿美元,顺差449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5亿美元,支出289亿美元,逆差104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0年6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439 344 15727 2219 -13288 -1875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178 449 14417 2034 -11239 -1586 2.服务贸易差额 -739 -104 贷方 1310 185 借方 -2049 -289 2.1加工服务差额 69 10 贷方 71 10 借方 -2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5 2 贷方 45 6 借方 -29 -4 2.3运输差额 -217 -31 贷方 331 47 借方 -548 -77 2.4旅行差额 -481 -68 贷方 115 16 借方 -595 -84 2.5建设差额 25 4 贷方 62 9 借方 -36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6 -4 贷方 43 6 借方 -69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4 1 贷方 22 3 借方 -18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93 -27 贷方 45 6 借方 -238 -3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3 5 贷方 207 29 借方 -174 -2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2 5 贷方 347 49 借方 -315 -4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5 1 借方 -18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18 3 借方 -5 -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0-07-31/safe/2020/0731/16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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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外汇管理政策与法律法规、国际收支、资本流动和汇率等相关系统性、前瞻性和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并开展对外政策宣传及学术交流合作等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以后出生),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范围 社会在职人员。 三、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将填写好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以附件方式发至电子邮箱(hr_safeferc@sina.com),邮件及附件标题按“姓名+报考岗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格式注明。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7日00: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选。届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笔试者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职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不指定教材、参考资料。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聘用岗位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计算。具体事项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考核分数达到优秀(85分及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www.safe.gov.cn)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有关手续,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专业类别为报考者已经取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二)新聘用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关闭号码拦截功能。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后果自负。 公开招聘咨询电子邮箱:hr_safeferc@sina.com 联系人:段然、萨日娜,010-68402135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 2020年7月22日 2020-07-22/safe/2020/0722/16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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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发布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资管行业监管制度体系,持续推动资管业务平稳转型、规范整改。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资管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影子银行风险显著收敛,资管业务逐步回归本源,呈现稳健发展的态势。 按照既有工作安排,资管新规过渡期将于2020年底结束。考虑到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金融带来的冲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转型面临较大压力。为平稳推动资管新规实施和资管业务规范转型,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审慎研究决定,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过渡期延长不涉及资管新规相关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为做好过渡期存量资管业务整改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夯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在锁定存量资产的基础上,继续由金融机构自主调整整改计划,按季监测实施,切实防范道德风险。同时,完善配套政策安排,加大创新支持力度,为存量资产处置提供更多的方式和渠道。 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强监管协调、监测分析和督促落实,统筹把握政策实施节奏和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020-07-31/safe/2020/0731/16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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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http://www.gov.cn/premier/2020-07/23/content_55294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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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1http://www.gov.cn/xinwen/2020-07/30/content_55313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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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1http://www.gov.cn/guowuyuan/2020-07/20/content_55284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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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0http://www.gov.cn/xinwen/2020-08/10/content_55335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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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http://www.gov.cn/xinwen/2020-07/29/content_55310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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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521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0758亿元,服务贸易逆差2795亿元,初次收入逆差1652亿元,二次收入顺差210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653亿元,储备资产增加642亿元。 2020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974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3796亿元,服务贸易逆差8169亿元,初次收入逆差4040亿元,二次收入顺差386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3124亿元,储备资产增加24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94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554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0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39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30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239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93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0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39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169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578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5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449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34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0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70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06亿SDR,服务贸易逆差287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70亿SDR,储备资产增加66亿SDR。 按SDR计值,2020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25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456亿SDR,服务贸易逆差852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325亿SDR,储备资产增加20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20年三季度 2020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6,521 11,974 贷方 2 57,308 148,551 借方 3 -50,787 -136,577 1.A 货物和服务 4 7,963 15,628 贷方 5 51,443 134,483 借方 6 -43,481 -118,856 1.A.a 货物 7 10,758 23,796 贷方 8 47,471 122,761 借方 9 -36,714 -98,965 1.A.b 服务 10 -2,795 -8,169 贷方 11 3,972 11,722 借方 12 -6,767 -19,890 1.A.b.1 加工服务 13 205 659 贷方 14 215 684 借方 15 -11 -25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78 224 贷方 17 138 392 借方 18 -60 -168 1.A.b.3 运输 19 -789 -2,127 贷方 20 990 2,706 借方 21 -1,778 -4,833 1.A.b.4 旅行 22 -1,980 -6,321 贷方 23 189 778 借方 24 -2,170 -7,099 1.A.b.5 建设 25 83 186 贷方 26 212 587 借方 27 -130 -401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64 -387 贷方 29 96 260 借方 30 -260 -646 1.A.b.7 金融服务 31 5 44 贷方 32 71 212 借方 33 -65 -168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07 -1,519 贷方 35 123 433 借方 36 -730 -1,952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84 273 贷方 38 710 1,960 借方 39 -526 -1,687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91 976 贷方 41 1,184 3,528 借方 42 -892 -2,552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0 -97 贷方 44 19 51 借方 45 -49 -148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71 -79 贷方 47 25 131 借方 48 -96 -210 1.B 初次收入 49 -1,652 -4,040 贷方 50 5,180 12,165 借方 51 -6,832 -16,205 1.C 二次收入 52 210 386 贷方 53 684 1,903 借方 54 -474 -1,517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6,521 -8,189 2.1 资本账户 56 -1 -8 贷方 57 3 7 借方 58 -4 -15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6,520 -8,18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5,877 -7,931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1,653 3,124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296 -5,619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949 8,743 2.2.2 储备资产 64 -642 -249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3 1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1 -75 2.2.2.4 外汇储备 68 -656 -185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3,785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 2020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上半年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0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2020年一、二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20年三季度 2020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942 1,707 贷方 2 8,281 21,243 借方 3 -7,339 -19,536 1.A 货物和服务 4 1,151 2,229 贷方 5 7,433 19,232 借方 6 -6,283 -17,003 1.A.a 货物 7 1,554 3,398 贷方 8 6,859 17,556 借方 9 -5,305 -14,158 1.A.b 服务 10 -404 -1,169 贷方 11 574 1,676 借方 12 -978 -2,845 1.A.b.1 加工服务 13 30 94 贷方 14 31 98 借方 15 -2 -4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1 32 贷方 17 20 56 借方 18 -9 -24 1.A.b.3 运输 19 -114 -305 贷方 20 143 387 借方 21 -257 -691 1.A.b.4 旅行 22 -286 -905 贷方 23 27 111 借方 24 -314 -1,016 1.A.b.5 建设 25 12 27 贷方 26 31 84 借方 27 -19 -57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4 -55 贷方 29 14 37 借方 30 -38 -92 1.A.b.7 金融服务 31 1 6 贷方 32 10 30 借方 33 -9 -2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88 -217 贷方 35 18 62 借方 36 -105 -279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7 39 贷方 38 103 280 借方 39 -76 -241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42 140 贷方 41 171 505 借方 42 -129 -365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 -14 贷方 44 3 7 借方 45 -7 -2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0 -11 贷方 47 4 19 借方 48 -14 -30 1.B 初次收入 49 -239 -578 贷方 50 749 1,738 借方 51 -987 -2,316 1.C 二次收入 52 30 55 贷方 53 99 272 借方 54 -69 -217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942 -1,176 2.1 资本账户 56 -0.1 -1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1 -2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942 -1,17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849 -1,141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39 449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32 -803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571 1,252 2.2.2 储备资产 64 -93 -34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2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2 -11 2.2.2.4 外汇储备 68 -95 -25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531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2020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上半年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0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2020年一、二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20年三季度 2020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670 1,225 贷方 2 5,892 15,428 借方 3 -5,222 -14,204 1.A 货物和服务 4 819 1,604 贷方 5 5,289 13,971 借方 6 -4,471 -12,368 1.A.a 货物 7 1,106 2,456 贷方 8 4,881 12,751 借方 9 -3,775 -10,296 1.A.b 服务 10 -287 -852 贷方 11 408 1,220 借方 12 -696 -2,072 1.A.b.1 加工服务 13 21 69 贷方 14 22 71 借方 15 -1 -3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8 23 贷方 17 14 41 借方 18 -6 -17 1.A.b.3 运输 19 -81 -222 贷方 20 102 281 借方 21 -183 -503 1.A.b.4 旅行 22 -204 -661 贷方 23 19 81 借方 24 -223 -742 1.A.b.5 建设 25 9 19 贷方 26 22 61 借方 27 -13 -42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7 -40 贷方 29 10 27 借方 30 -27 -67 1.A.b.7 金融服务 31 1 5 贷方 32 7 22 借方 33 -7 -17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2 -158 贷方 35 13 45 借方 36 -75 -203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9 28 贷方 38 73 204 借方 39 -54 -176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30 102 贷方 41 122 368 借方 42 -92 -265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 -10 贷方 44 2 5 借方 45 -5 -15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7 -8 贷方 47 3 14 借方 48 -10 -22 1.B 初次收入 49 -170 -419 贷方 50 533 1,259 借方 51 -702 -1,678 1.C 二次收入 52 22 40 贷方 53 70 198 借方 54 -49 -15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670 -840 2.1 资本账户 56 -0.1 -1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0 -2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670 -83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604 -819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170 325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36 -583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406 908 2.2.2 储备资产 64 -66 -20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 -8 2.2.2.4 外汇储备 68 -67 -13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385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 2020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上半年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0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2020年一、二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0-11-06/safe/2020/1106/17499.html